古代的離婚證書,第一種女子不堪忍受,最後一種好似情書

現代人隨著時代的發展,離婚率也越來越高,更不會像古代一樣還必須要丈夫同意才能離婚,而且還是羞辱無比的休書。其實古人和現在的人差別其實並不是特別大,因為還有另外兩種離婚的形式。

古代的離婚證書,第一種女子不堪忍受,最後一種好似情書

夫婦

第一種:休書

這是我們最為熟知的一種形式,也就是男尊女卑的典範,男子強行離婚,不管女子死活,當然這也是男子的權利,這也是影視作品中最常出現的古人離婚形式,但是,並沒有影視作品中表現的丈夫修書一封把老婆趕出家門那樣簡單,丈夫休妻需要符合法律規定中的相關條件。雖然是這樣說,但是這幾條法律法規也大多是針對女性的,一般被休的人,也確實違背了這幾條規則,所以這也是古代女子最不能接受的一種離婚方式,因為這樣的一紙休書其實就是告訴別人這個女的是個禍水,肯定不是什麼號的女子,所以會被丈夫休了。

古代的離婚證書,第一種女子不堪忍受,最後一種好似情書

休書

第二種:和離

這種情況一般和現在的離婚沒有多大區別,都是雙方一起向有關部門提出訴訟。然後“和平分手。”雖然說是這樣的一個概念,其實說白了,就是女方看不上男方了,因為在那個年代裡面一般本來離婚的就少,和平分手的更是少數,一般這樣的情況,都是因為女方家大業大,男子壓根沒有說話的機會,所以會產生這樣的情況。這樣雖然說是雙方的面子都有了,其實在古代的男尊女卑的時代裡就已經是對男子很大的侮辱了,所以說這種方式是男的是最沒有顏面的了。

古代的離婚證書,第一種女子不堪忍受,最後一種好似情書

和離

第三種:放妻

這種方式恐怕是古人最依依惜別的方式了,我們可以先看一下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批唐朝文獻,“放妻書”(休書)詼諧浪漫,讓人莞爾:

蓋說夫妻之緣,伉儷情深,恩深義重。談論共被之因,幽懷合巹之歡。

凡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夫妻雙對,恰似鴛鴦,雙飛並膝,花顏共座;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三年有怨,則來仇隙。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來相對。妻則一言數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羊一處。既已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以求一別,物色書之,各還本道。

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峨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三年衣糧,便獻柔儀。伏願娘子千秋萬歲。這一封雖說是休書可是更像是情書啊,這也驗證唐代那個年代的開放和包容,是多麼的讓人感動。

古代的離婚證書,第一種女子不堪忍受,最後一種好似情書

放妻

​古人的離婚方式雖然各有不同,但是其實差不多和現在也是一樣,主要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如果女方有家有戶的,恐怕男的也反不了天,所以啊,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其實都是一個道理,感情要有,但是經濟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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