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金鉴】命理直断诀

子平金鉴】命理直断诀

1、煞官混杂带三刑,更无财曜是偷生。我明他暗从他象,父死之时不赴灵。

注:四柱天干正官、七杀混杂透出天干,尤其以浮见在年、月天干之上、地支却坐三刑。是指早年丧父,又或自己是私生子,或者是领养之义子。"父死之时不赴灵",是指从未见过亲生父亲之意。

2、庚金化成火相持,父亡见血不须疑。比肩三合族人害,三刑零落及离妻。

注:这一首诗包括三种含意。

乙庚合金,而地支遇强 "火" 煅金,主父死于血疾症。

比肩地支带三合,主亲族妨害自己。

比肩地支遇三刑,主人丁少及夫妻不和谐。

此例,庚金化成火相持。乙庚合金,合于火旺之巳月 (未、巳合) ,四柱又见木、火旺势,主父亲有血疾。

此例,比肩 "三合" 族人害。天干比肩、地支坐三合,主亲属有妨于自身。

此例, "三刑" 零落及离妻。天干比肩、地支为三刑,主六亲缘薄,人丁孤单,及夫妻不和谐。

3、比肩暗损及门房,兄弟无情被罔欺。如带比肩成别象,兄弟不和报君知。

注:比肩暗损,是指比肩之地支遇冲刑, "门房" 是指明见之处,譬如大门一看即可以看 得见,也是天干之比肩有冲克。

此例,月干比肩,地支遇申寅冲,主兄弟缘薄。

此例,甲庚冲在日主甲申 "门房" ,主兄弟缘薄。

此例,地支寅、亥合木,主兄弟缘薄,但此兆主吉。 "比肩成别象" 是指 "全木局" 、 "全火局" 、 .. 等等。比肩之五行成气象之意。

4、妻带三合乃坐妻,妻从认得是亲支。坐妻透妻成别象,定主离妻再娶妻。

注:妻是指正财。妻带三合,即是四柱地支有专位正财 (妻星) 带三合。 "坐妻" 是日主地支坐专位 "正财" ,如 "戊子" ,即是 "坐妻" 。

此例,地支申、子、辰三合 "正财" 。即是妻星带三合,天干又透出正财,主二妻之命造。

5、多透妻财须怕妇:妇归绝路不生儿。化成别象克正夫,必主欺夫礼义疏。

注:此诗分作三个含意。

多透妻财须怕妇。

妻(正财) 坐绝不生儿。

女命成"从财格" (化成别象) 主克夫。

此例,天干二透正财,为多透 "妻财" ,主惧内怕妇人。

此例, "甲" 正财绝于 "申" 月,故论作子息少。

此例,为女命之 "化成别象克正夫" ,却是独以日主为 "土" ,余皆为 "水" 妻财,则成"从财" 之局,故曰:化成别象。女命,主妨夫,而且为人礼仪疏散。

6、身旺食强亦如此,食神旺相梦然殂。阳母专位主偏生,母来父上受其惊。

注: "身旺食强亦如此" ,是指日主强,食神旺之女命也,主与六亲缘薄。

此例,为 "食神" 坐 "申" 临官, "食神" 可以生 "财" 。而日主亦在 "比肩" 强地,"比肩" 可以克 "财" ,故而喜忌相背之 "孤" ,且主体弱。

此例, "阳母专位主偏生" ,阳是指出生之 "正印" 坐于 "子、午,卯、酉" ,之专位者,主偏母所生。

此例, "母来其上受其惊" 、 "财" 克"印",天干坐专位 "正印" 。主长亲有惊恐之事。

7、天时地利生过月,七杀兼行顶上偏。儿归煞地母有疾,丙丁双者顶双灵。

注: "天时地利生过月" ,是指生月失令。不过此中是指过 "月" 。即是 "甲" 生人以寅、卯、辰"月为适令,却生在 "四月" ,即可称之为过月。

此例,月令地支是日主天干之 "过月" 月令。设若天干为七杀,乃主自身不吉,母也体弱多病。"丙丁双者顶双灵",这一句是 "壬、癸" 日主,分别以 "丙" 或 "丁" 为七杀,也就是"壬、癸" 日生之人,天干有二个七杀者,主过继他家。"顶双灵" 即是兼二家之祖宗香烟。此又有一说是四柱 "双丙" 或 "双丁" ,这一种解释比较牵强附会。

8、日禄归时须孕梦,小儿无乳食神冲。壬子乙酉时偏生,丙戊丁壬妻护灵。

注:日禄归时,即是日主 "临官" 位在时支之 "归禄格" , "孕梦" 是指怀孕之时多有不 宁。食神遇冲、刑,主不食母乳或为他人所领养。"壬子乙酉时偏生", "丙戊丁壬妻护灵" ,这是指偏房所生,以及青年丧夫,妻子守灵。语句似过于令人伤感,故此不宜加以注释。

9、背父而生甲乙卯,此时须要记分明。

注:甲日只有 "丁卯" 时,戊、癸日为 "乙卯" 时,皆主幼年可能不利父亲之兆。

10、男命以正官为子,七杀为女,四柱七杀强,就视作女多男少之推论。偏财逢败,父主风流。子曜若临,破家荡产。

注: "败" 是指桃花或沐浴。桃花皆位于子、午、卯、酉四个地支,故此又有称子、午、卯、酉之地支为四败,而子、午、卯、酉却不一定即是"桃花" 。

偏财是指父亲,天干偏财成地支专位 "偏财" 坐桃花,主父亲风流。子曜,男命指官杀,女命指食伤。如果 "子曜" 也支坐 "桃花" 上,主子息风流耗散家产。

11、妻入墓不得妻财,父临库父当先死。

注:妻是正财,父是偏财。设若正财、偏财地支辰、戌、丑、未墓库之地,为财入库之论。

12、比肩逢禄,兄弟名高。印绶被克,母亲丧早。

此例,为比肩逢禄,主兄弟吉。

此例,为 "印绶受克" ,主母亲不吉。

13、桃花若坐煞星,妻宫亦主不吉。

注:桃花坐煞星,是指桃花与沐裕并位,主家庭不和偕。

14、年冲月者,祖基不守。日冲时者,妻子难为。

注:此是指年、月对冲,主祖上基业难守。日、时对冲,则妻与子有为难之事。

15、若见天元刑战,父母不全。若遇地支生者,凶中有吉。

注:天元是指日主天干,日主天干遇冲。刑重者,主父母不全。然而,如果是地支之五行能生日主天干,反可以作逢凶化吉之论。

此例,甲、庚冲,不利父母,以地支子、辰合水,生日主甲木,故主凶中化吉。

16、七杀能生正印,萱堂暮景精神。伤官喜助偏财,椿老百年安逸。

注:正印是母,四柱七杀生印,印生日主,俗称之为 "杀印相生" ,主母亲老年健壮。偏财是父,四柱若伤官生财,不遇比、劫者,主父亲年高寿迈。

17、比肩虽有兄弟,比重而父寿难延。财旺可以生官,财多而母年不固。

注:比肩在六亲上是指兄弟,四柱天干有比肩,是指有兄弟,然而四柱之中比肩若过多, 譬如三个以上,以比肩亦可克偏财,偏财是指父亲,故比肩过多可以作不利于父之论。

财可以生官、正官,在女命是视为夫星。财生官,是好的征兆。然财可以克印,正印是母亲,故此四柱财星太多,可作克母之论。

18、食神频见,难招继续之人。羊刃重逢,再配持家之妇。

注:男命以七杀为子息之星,食神可以制七杀。四柱食神过多,乃是食神制七杀过度,也即是子星受制过度,因而作"难招继续" 之人。阳刃,即是劫财,譬如甲见卯为阳刃,卯即是乙,乙又是劫财。故此阳刃与劫财俱是克制正财之物。正财为妻星,阳刃多者,有妨妻之嫌。

此例,食神过多。

此例,阳刃重逢。

19、官鬼重,则昆仲消疏。七杀兴,则己身不利。

注:官鬼是指称正官过多,官多称鬼。意即是指四柱正官四位以上。由于正官可以制比、劫,而比、劫即是兄弟。所以正官重重,而制比、劫,则主兄弟分散。七杀过多,则制克日主过甚,乃主不利自己。

20、夫妻偕老,皆因财旺身强。子女盈眸,只为官与煞盛。

注:夫妻白首偕老,以日生与财星两相力停,这是指男命之说,以男命以正财为妻星。男命,以正官或七杀皆可以指为子息,如果正官或七杀在长生、临官等之位,也不逢冲,刑及凶煞,是可以指为子女很多。官兴煞盛,指官、杀在旺支而不是指正官、七杀很多。

21、四柱相生并吉曜,三代皆全。五行克战与凶星,六亲不和。

此例,年甲木、月丙火,顺生戊土日,又生时柱庚金。四柱天支不见冲、刑,主二代皆吉祥。

此例,年克月、克日,日克时,主六亲不和、亦无助力。

22、若女命反此参详婆是偏财,若是伤官当寿者。公为比、劫,如逢七杀命难延。财、官兴盛,必招富贵之夫。食、比司权,当生贤孝之子。

注:此节是论女命之六亲,女命以偏财为婆。比、劫为公。官为夫。食神为子。这一个观点应是明代之观点,与清代略亦相似,论女命论及公、婆之书籍很少。此节与常法合论,即是偏财为婆与父并论。比、劫为公与兄弟并论。官为夫星、七杀为次。食神为子、伤官次之。

23、印绶能伤子息,逢财反得安康。

注:女命既以食伤为子息,而印能克食伤,也就是印旺者之女命,不利子息,设若四柱有财星反制印之旺势,则可以解除克子之兆。

此例,为旺印制食,然而时柱有财,仍可视之无大凶之兆。

24、同类干头为姐妹,财上支绝不兴夫。此是六亲真妙诀,五行生克定荣枯。

注:同类干头,即是与日主天干,五行相同者之比肩、劫财为姊妹。女命以官为夫,而财能生官,如果财坐地支逢绝位,则不能生扶正官,故此而论作有助于夫君。

25、年逢刃煞,少年早丧爹娘。时遇刃伤,晚年却损儿女。

注:年柱干支见七杀坐阳刃,主不利双视。

此例,主自幼双亲无靠之兆。

此例,时支阳刃遇冲、刑,主不利子息之兆。

26、冲者无兄弟,刑者损六亲。外冲六亲无力,内冲夫妇不协。

注:冲是指日、月对冲,刑是指日、月地支坐三刑,前者主兄弟无缘,后者主亲属不得力。外冲是指天干冲,广泛指亲属不得力,地支冲是指夫妇不和谐。

此例,甲、庚冲,主六亲无力。

此例,辰、戌冲,主夫妻不和谐。

27、岁月财官印全,三代祖先富贵。日时煞刃逢枭,半路妻儿亏损。

注:年、月干支全有财、官、印者,主出身富贵家庭。日时有阳刃兼七杀、偏印者,主夫妻不能白首偕老。

此例,为年、月柱财、官、印俱全,主出身祖先富贵,兼为六乙鼠贵,中晚之年,亦为优裕之好命造。

此例,日支座七杀,时柱偏印坐阳刃,主夫妻、儿女,有意外之兆。

28、男命,伤官多,克子。女命,伤官多,克夫。

注:男命见正官为子位,女命以正官为夫位,伤官能伤害正官,故此男命伤官重,不利子息。女命伤官重,不利夫星。

29、伤官见财有子,七煞有制多儿。财重刑伤父母,鬼旺后代迁荣。

注:伤官过重者,男妨子、女妨夫。然而四柱有稳健之财星,则伤官可以去生财、转而财旺生官,如此则可转否为泰。然而如果财星过重,则又可能克制印,又不利母亲了,财所生扶之官星健旺,则子息亦为佳良。七杀格有食神制者,亦作儿女很多之论。

30、劫财重者,父早丧。破印太重,母先亡。

注:偏财是父,劫财能克制偏财,所以四柱劫财多者,主父先丧。正印是母亲,破印者,即是财能克印,四柱之中,财旺印衰,作克母之论。

此例,父不利。

此例,为重财破印,母亲不利。

31、岁月财官旺相,公父显荣。日时禄马相生,妻儿贤后。

注:岁月财官旺相,公父显荣,在前面已经有相似之命式例举。日、时禄马相生,主妻儿皆吉,命式如下。

此例,为妻儿主吉之兆。

32、印伏藏而财星秉令,庶出奸生。正官正印正财独遇,的是正宗。

注:此节是古代之大家族制度,不适用于现代之习俗。

33、男旺官,子必多。女重袅,儿必绝。

注:此节与前面所述有相同之处,是以男命正官在长生,临官之旺支,作子息很多之论。女命偏印重,则主子息很少。

34、月中劫背绝财官,父终外土。岁月背逐更冲害,公葬他乡。

注:月中劫财,是指月支为劫财,四柱不见财、官,或者财、官在死绝之地,主父去他乡。

此例,主父亲久居外乡之兆。

背逐,即是背禄逐马之意。背禄,即建禄天干不见财、官、印。又或是指正官见伤官。

逐马,马即是财,即是财格遇到很重之比肩、劫财。 (大运亦同)

以上皆主祖上离家外乡发展之兆。

35、日逢刃,时逢枭,妻妾产亡。岁值煞,月值伤,兄弟难有。

此例,为日逢刃,时逢枭,主不利妻子。

此例,为岁值杀,月值伤,主兄弟很少。

36、月令伤官多夺长,时行神煞兄弟无。男命劫夺外家稀,女人煞重亲骨绝。

注:月柱伤官格者,主弟取兄长之位。时柱七杀成格者,主兄弟很少。男命,阳刃格,主母家人丁少。女命,七杀重,亦主亲属少。

37、专禄兼阴错,外舍伶仃。逐马见阳差,公姑真假。

注:专禄是日禄格,逐马是指比肩坐财星。阴错阳差,以上所言,皆主六亲单薄。

阴错阳差日:丙子 丙午丁未 丁丑 戊申 戊寅 辛酉辛卯 壬戌 壬辰 癸亥 癸巳

38、印旺妨儿女,财重迭煞有刑害,公姑遭伤。日时背逐无救助,妻儿妨克。

注:女命,印旺妨儿女,财过旺,妨女家尊亲,尤以年、月柱七杀坐三刑,更不利长亲。

此例,申、巳、寅三刑,为六亲不靠之兆。

日时背逐,是指:

日、时柱财见比、劫。

日、时柱对冲。

时支坐绝。

以上皆以男命作论,主妻、儿不利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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