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條」新司法解釋該不該寫入民法典?全國人大邀你提意見

婚姻法“二十四條”新司法解釋到底該不該寫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對於房屋產權70年到期續期問題,民法典物權法該作出怎樣的規定?針對上述民法典各分編編撰過程中的焦點問題,6日起,公眾可以登錄中國人大網,發表自己的觀點。

上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典各分編草案。6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在中國人大網上全文公佈,面向公眾徵求意見。

此前,法律草案徵求意見的時限一般多為一個月,例如上週剛表決通過的新個稅法,徵求意見就為時一個月。但本次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徵求意見,時限延長了近兩個月,截止日期為11月3日。此期限內,公眾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值得一提的是,有別於此前徵求意見的法律草案,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共1034條,包括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6個分編,其中的物權編、合同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分別在現行的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和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基礎上,進行了整理補充完善。也就是說,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相當於整合了現行的六部法律。

與現行法律相比,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有多個亮點,例如新增“禁止性騷擾”規定、“住房承租人優先承租權”制度,設“協議離婚冷靜期”,明確“網絡侵權責任”,修改禁止結婚條件,刪除“公證遺囑效力優先”規定,擴大精神損害賠償適用範圍,降低居民小區共同決議“門檻”等等。

不過,上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時,一些委員也提出了修改意見,有的委員認為婚姻法“二十四條”新司法解釋應該寫入婚姻家庭編;有的委員建議物權編應該對房屋產權70年到期續期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有人建議6個分編中,“人格權”編應該排在第一個,知識產權編應該獨立成編。

此外,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不再保留計劃生育有關內容,一些委員建議對此“再斟酌”,有的委員表示,應該保留計劃生育的內容,“因為憲法沒有改,其他法就不能改”。

上述討論焦點,也將成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民法典草案各分編時的討論內容。按照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之後,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將被分拆成幾個單元,分別進行若干次審議和修改完善;提請2020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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