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的可怕是讓「公信力」離羣衆越來越遠

近日關於一位醫生髮表文章稱‘鴻茅藥酒是毒藥’被涼城警方穿越大半個中國進行抓捕事件迅速成為網絡熱點。事件中關於警方是否淪為企業“打手”;陳某國代言明星是否需要為產品質量擔責;鴻茅藥酒2000餘次的廣告違規是如何操作的;產品成分中“豹骨”是否真實?如有,是如何獲取保護動物的骨骼的?如沒有,這般明顯的虛假宣傳為何不被查出;該企業多年前便在眾多外省市被處罰為何在企業當地卻安然無恙甚至在鴻茅藥酒深陷輿論漩渦時其掌門人卻獲得內蒙古年度經濟人物?一個企業出問題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個企業怎麼有能力,有膽量踐踏法律、道德的底線!可怕的是他的無法無天讓“公信力”離群眾越來越遠!


鴻茅藥酒的可怕是讓“公信力”離群眾越來越遠

(某代言明星)

鴻茅藥酒的可怕是讓“公信力”離群眾越來越遠(配方中的“豹骨”)

鴻茅藥酒的可怕是讓“公信力”離群眾越來越遠(年度經濟人物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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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的安全問題近幾年一直困擾著人民群眾,而每一次出現社會性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時就是對經濟市場的嚴重損害更是對“公信力”的一次質疑。滴水尚可穿石,嚴把食品藥品安全關,樹立公權力的“公信力”迫在眉急。

第一,中國的法律定嚴格執行。

十八大以來從中央到地方“老虎”“蒼蠅”一起打。二月份中央更是發佈了打黑公告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保駕護航。此次“鴻茅藥酒事件”所涉及的2000餘次廣告違規,保護動物入藥,跨省抓捕等被廣大群眾質疑違法,特別是質疑公權力淪為金錢的工具。輿論來臨之後相關單位沒有及時出面化解,拿不出有力的法律依據。由此可見在法律法規不一定完善,執法不一定嚴格,有法不一定會用。還有以及代言人需要對其所代言的產品直接向消費者負責,畢竟大部分的客戶會在購買時潛意識裡受代言明星的影響。這個需要立法確立。中國的法律是人民授權的立法機關所立,要樹立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我們就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第二,中國的標準要努力造。“打鐵還需自身硬”要讓群眾信得過就得打造有含金量的品牌標準、平臺,嚴格控制“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等政府樹立的品牌標準准入門檻。讓具有鴻茅藥酒這種已有上百不良反映記錄的企業產品沒有機會進入,以及科學的建立進入之後的淘汰機制。21世紀就是標準制定者的世紀,想讓我們標準獲得更多人的認可,乃至推崇。要樹立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我們就需要讓我們的標準有更高的含金量。

第三,中國的企業要嚴格自律。堅固的堡壘往往就是從內部攻破的。事關自身的生命健康群眾在對待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時是異常敏感的,一次毒奶粉事件讓全國奶粉市場迅速被進口奶粉佔領,只要稍微有點能力的基本都會買國外品牌,數百億奶粉市場拱手讓人。這一切就是源於個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喪失了底線丟失了人格,要樹立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就需要我們的企業在生產活動中要更加的嚴格自律,生產出品質過硬的產品。

第四,中國的消費者要勇於發言。“鴻茅藥酒事件”被抓的醫生是有勇氣的,他能站出來說出他的發現是難能可貴的。只有把問題暴露出來才能把問題解決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樣的心態是要不得的,食品藥品安全是社會問題,不是個人問題早發現早改正才能確保整個食品藥品市場的安全。同時政府要保護好發現問題,揭露問題的群眾信息,要確保公權力始終在控制的範圍之內,要做好與消費者的流暢溝通。要樹立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就要相信群眾,融入群眾,真正的做到為人民服務,做人民的公僕!

千里之提毀於蟻穴,我們不可不以惡小而為之。群眾對企業的“信”,群眾對政府的“信”都是日積月累,復出汗水乃至鮮血才一點點積累起來的,千萬不要因為蠅頭小利亦或者是公權私用、濫用觸及群眾的切身利益,不要讓“公信力”離群眾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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