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入職,但一直沒簽勞動合同,買了社保,離職後可以要求補償嗎?

麥噹噹16


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就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並且履行按時發放工資,按規定繳納社保等責任義務。

如果沒有按時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員工已經離職,員工有權在仲裁時效期內向企業提出支付雙倍工資。如果企業拒不支付,員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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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員工入職後,就已經與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如果公司沒有同時與員工簽字書面的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如果一直都沒有與員工籤勞動合同,這屬於違法行為。

沒有籤勞動合同,員工能獲得哪些賠償?

如果企業沒有在一月內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舊《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第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上述法條,支付雙倍工資的情形有以下兩種:

1、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企業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員工可以依法要求企業與之及時籤勞動合同,並向企業提出向其支付雙倍工資。

2、自用工之日起超過滿一年企業不與員工籤勞動合同的,員工有權要求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企業不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有權要求企業從用工之日起支付雙倍工資。

應該注意保留哪些證據?

如果公司一直沒有與員工籤勞動合同,員工有權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現在的公司也沒有與你籤勞動合同,注意保留以下這幾個證據,以便日後證明自己與公司確實存在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2、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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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用戶64917579211


你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5年,雖然沒有簽定書面合同,但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年以上不籤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你想辭職,只要辭職理由正確,還是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例如:不繳或者少繳五險一金;用人單位強迫加班;你要求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拒籤等。若申請仲裁,你要提供工資發金額的證據。雖然相關法律規定職工工資由用人單位舉證,但實踐中用人單位提供的證據金額不足。並且有工資發放證據也能證明你和用人單位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


飄風408


你2013年入職,至今有五年了,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都履行了權利和義務嗎?

作為甲方即用人單位,給乙方每月都發放了工資,並繳納了養老保險。

作為乙方即員工,在甲方處考勤上班,每月都有領取薪資,並繳納了個人部分的養老保險。

如果,乙方因責任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怎麼辦?甲方因沒有合法的文書,隨意剋扣乙方的工資,怎麼辦?等等。

所以,雙方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來履行權利和義務。

以上殘缺的勞動關係,既過了時效期,又是事實勞動關係。應該補辦勞動合同手續,如果用人單位拒籤補辦勞動合同手續,一是通過勞動調解,二是通過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手續健全了,乙方申請辭職後的經濟補償等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僅為個人看法,以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為準。供參考。


鬆鬆155292138


2013年入職,到現在已經五年左右了。沒簽合同,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入職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沒簽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入職超過一年沒有簽訂合同的,視為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但是勞動仲裁是有時效的,也就是一年時效。現在都五年了,雙倍工資別指望了,只有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

不過,親要辭職,而且社保也交了,工資也發了。那就沒補償了。

勸你算了,好聚好散!


勞動法你我他


根據勞動法合同法有關規定,你從2013年進廠工作,至今也經5年工齡,你也經成為自動生效的勞動關係,五險一金,廠方已為你買了,如離職廠方,一,五險一金,要轉,對賠償問題,可於廠方協商,協商不成,今仲裁仲裁後,根據勞動法規認定,如廠不執行仲栽,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為了你1103


不明白你當地的社保是怎麼繳納的,公司社保增加是以勞動合同為前提的,沒有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社保部門無法受理社保變動。進入公司一年後還沒有簽訂合同,有個二倍工資的規定,也僅限入職一年內補償。一年後形成事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但是合同還是需要簽到的。現在你的情況只缺一份形式上的勞動合同,該享受的都有,你的仲裁理由就是沒有簽到勞動合同,你認為社保部門會怎麼處理?


人力諮詢


沒簽勞動合同應該雙倍賠償,但追償有一年的時效性。另外各地要求不同,有的地區只有簽訂合同之後,需要帶著合同原件到勞動部門登記備案,審核通過後才可以繳納社保,否則只能以個人身份進行社保繳納,如果你的所在地區也是這種規定,那麼可能你簽過不正規的合同忘了,或者單位偽造了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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