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一小區一夜間被毒死10多條狗,如果抓到投毒人後,是否會判處投毒人有罪?你怎麼看?

因為帥想跳樓


表明觀點:毋庸置疑這是一起蓄意的投毒毒殺犬隻的事件,想必投毒人對狗應當是相當痛恨,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不僅需要對飼養人進行賠償還需要承當相應的刑責!無論是愛狗人士還是恨狗人士,都應當保持理智才是!

高女士稱,她家的阿拉斯加養了3年多,有100多斤重,“頭一天晚上因為回家比較晚,當晚12點半到第二天凌晨一點遛的狗,9月3日早晨7點半它開始發病,四肢抽搐,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很快就沒了。”

事發後有業主自發地在小區內撿拾小塊的香腸,“大概有400多塊,主要集中在3號樓附近,大部分在距離人行道不遠的草坪邊上,最後我們連同狗的嘔吐物一併交給了警方。”

“不光是草叢裡,就連小孩玩耍的地方也有小塊的香腸。這是孩子沒啥事,要是孩子撿起來放到嘴裡,後果不堪設想。”

“物業還組織全部保潔員撿草叢中的香腸塊,大小都像指甲蓋一樣大。”

個人點評:

之前晚上就有人發帖稱“異煙肼毒狗不用負法律責任”,當時也是引發了一波熱議,點贊人數頗多,當時針對這種言論就有官媒表態,對於此種行為如果你當真那就進去了。因為投放有毒的香腸在公共場合的行為,不僅僅是可能毒死狗,更有可能傷及無辜的兒童。

根據《刑法》的規定,此種投放有毒食物在公共場所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以此種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結合目前的死亡狗的數量、投放的地點、投放的數量來看,可見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大範圍的投毒事件,已經嚴重影響了公共安全。

同時對於毒狗的這種行為不僅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而且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來看,一旦發現投毒者根據規定還應當對飼養人進行相應的賠償。

最後從這起事件可以推測出投毒者對狗是十分憎恨的,雖然不清楚是什麼原因,但是我想無論作為愛狗人士也好,還是恨狗人士也罷,都應當在生活中保持理智。愛狗人士應當看管好自己的狗,飼養寵物的同時不應妨礙他人的正常生活,同時作為恨狗人士面對飼養人的不盡職不盡責的行為,也應當通過合理途徑進行約束,而不能擅自動用私刑的方式來進行投毒。


麋鹿說法


這個人肯定特別恨狗,估計可能是深受其害,忍無可忍,因此開始出此下策,開始毒狗。

瀋陽一個小區一夜間被毒死10多條狗。這個小區不知道有多大,一晚上能毒死10多條狗的話,說明真的小區內可能狗已經太多了,狗已經可能開始和人爭空間了。


至於說微博上一女士說自家的狗有100多斤,這狗簡直太嚇人了吧。出來遛狗時如果發狂,一個人根本就拉不住的。養這種狗是幹什麼用的,是用來嚇人的還是用來咬人的。感覺養狗的目的有點不純。

好多時候,看到狗咬人的時候,好像沒有人想負責的,都是百般推脫,狗也沒事,法律不會判狗有罪的,狗也不會被打死的,狗主人好像也沒有多少法律責任的。只是最多給你賠點醫藥費,有時候還不情不願的。

不過確實投放狗毒,可能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抓住了,不僅要賠償狗主人的損失,還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投放狗毒,一定要慎重考慮,最好是協商解決。這可是違法犯罪!

現在養狗的人越來越多,狗如何跟人和諧相處就是個難題。文明養狗可能更重要了。出去遛狗時一定要栓狗繩,狗糞要及時清理,坐電梯時最好把狗抱起來,最好別養大狗,那個確實太嚇人,而且一旦發起狂來是牽不住的。總之,可能關於狗的法律太少了,造成好多糾紛很難解決或者根本就解決不了,這也可能是這起毒狗事件的原因。


總的來說,投毒殺狗可能會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是違法犯罪。有什麼矛盾,最好協商解決!對於狗主人來說一定要文明養狗,不能散養,不養大狗,這樣才能更好的保持較為和諧的關係。


睿思天下


曹尼瑪!!什麼叫投毒???老子拿回家吃的東西不小心掉地上!被一些垃圾狗偷吃了!!偷你媽的毒!!!


紅色的鯉魚\n


我覺得大家首先應該想別人為什麼這麼做。我想他是無奈才出此下策,不然難道如何勸大家規範養狗?拿深圳為例,每天早上上班路上見到的就是狗屎,晚上遛狗成群,10個有9.5個讓狗隨意玩,沒有做任何防護措施。我每次經過看到都主動遠離。最近的新聞不知看了沒,一個男孩被狗咬到臉了,可能還會面癱也說不定。大家想想出了人命狗主人你怎麼說,要麼找不到,主要因為中國沒有把這個入刑所以狗主人法律責任成本太低,國外就有法律規定。不然在中國他們敢這麼放肆養狗嗎?所以不要痛恨別人,是無奈。應該做好規範,這樣你就會關注它不要亂吃東西,那些肯定大把的讓狗隨便去走動的,所以亂吃到了。


Specialtebie


有罪沒罪先不說,這種歹毒之人有好下場嗎?人在做天在看,最可惜,受連累的不是他一個人,他的子孫後代都要付出代價!


幸福同行6


各位同心協力共同抵制城市低素質的不文明養狗人士(自覺牽繩,戴口套,鏟屎的高素質養狗人士除外)

低素質愛狗人士哪有什麼正能量?狗患之爭的本質是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就是養狗人的素質問題,狗患的發生就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我們所關注的是愛狗人士所養的狗頻頻傷人的惡性事件,吐槽也是希望養狗人提高素質給大眾一個和諧的生活環境,我們在小區,公園,街頭遇見到沒牽繩的狗走過來基本我都靠邊站著不動,怕驚擾狗狗了。狗主人大多數也是傲慢無禮的態度,覺得人應該給他的狗讓道一樣,絲毫沒有感覺自己的狗影響到了其他人。狗傷人的慘劇歸根結底還是人素質低下惹的禍。大多數狗主人對於自己的狗傷了人都是選擇逃避責任的態度,即使逮到現場大多狗主人也都是狂妄至極,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狗患引發刑事案件的例子也不少。至少你養狗不能影響別人的正常生活,不能給別人帶來潛在的風險。如果對他人的健康安全造成影響,咱們必須抵制養狗。聽到這裡有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噴子又會站出來狂噴了!


用戶6203986417


如果出門牽繩帶嘴套怎麼會被毒死?被毒死的都是不按規定養狗的人,就算抓住頂多罰點錢。就好比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劃定一樣,你先違法違規你就要多負責任。我倒是覺得,每個小區定期投放藥品,專門毒殺老鼠,流浪貓狗之類的,並且在投放地作標識,這樣更有利促使養狗的人愛規定遛狗。


閒來聽春雨


我也喜歡養狗,但我也怕流浪狗。有些狗天天栓著偶爾放出來性子更野,比流浪狗還嚇人。所以說毒狗雖然做的有些不妥,但情有可原。我建議中國的城管可以增加1項職能,城市的髒亂差歸他管吧,那流浪狗也就被她管,所以沒拴繩的流浪狗全部撲殺,這樣也能改變一下城管的形象。狗是一種動物,被人當寵物養著,應該和所有寵物一樣,在主人的監管之下,生活。如果你做不到,那死了也活該。如果你養了只小強,你不好好管著他,把他放出去,被物業撒的藥毒死了,難道也怪物業?


開天神斧110


這種行為實際是犯法的,雖然毒死的是狗,但是性質是惡掠的,如果兒童誤食了會是咋樣,這和殺人犯有區別嗎。再說狗是毒不完的,查查歷史沒有人類時候就有狗了,我並不是愛狗人士,但是這種投毒的行為是應該受到譴責的,對狗和對寵物的管理和處理問題自有政府部門的規劃和妥善處置的,沒有必要去用卑鄙的手段敗壞人們的名聲,雖然動物不會說話,但是它們知道人類對我們不友好了。


1483067454


我認為應該判處有罪,故意投毒罪,當然不是毒狗罪,而是毒人罪,有兩種可能會害到人。

1.看他丟的是啥東西吸引狗,如果是人類可以吃的食物,那麼有可能毒到孩子,不要說孩子不會撿東西吃,那是你無遇見的不會吃,但是還是有的小孩會撿東西吃。

2.狗吃了毒藥會發狂,有的狗會咬人,難免會把殘餘毒藥要進人的身體。

綜上所述,應該判投毒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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