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雖未約定,出租方仍可要求承租方承擔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

租賃合同雖未約定,出租方仍可要求承租方承擔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

案例:2010年5月,A公司與B公司簽訂租賃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B公司承租A公司所有的位於西安市雁塔區的辦公用房,租期3年,每平方米100元,租金年結,但B公司在租用該辦公用房期間始終未能依約繳納租金。直至2013年10月,A公司無奈之下報警並收回了租賃房屋。

收回房屋後,A公司將B公司訴至人民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拖欠租金280萬元,並承擔延期支付租金的利息,自拖欠租金之日起算,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標準,計算至實際給付之日。

2014年10月,法院開庭審理本案,判令被告B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280萬元,但卻以合同中沒有約定為由駁回了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的請求。

A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並在上訴請求中對所訴利息的性質和訴請的法律依據進行了闡明。西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結合本案實際情況,應對A公司要求B公司承擔延遲付款利息的請求予以支持,遂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一審法院的判決進行改判,在維持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租金的基礎上,判決B公司支付該租金自欠付之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律師解析:租賃合同中雖未約定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金或利息,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出租方仍可向欠付租金的租賃方主張因延遲付款所造成的損失,但鑑於合同法中並未對租賃合同欠付租金的損失規定明確標準,故應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的規定,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來確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因此,即使租賃合同中並未約定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或違約金,出租方仍可按照該標準主張租賃方支付利息。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七十四條 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於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租賃合同雖未約定,出租方仍可要求承租方承擔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

專業: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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