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有人說買平安保險是跳入騙局?

秋水古韻


作為從業人員,這種問題很難回答,因為在別人看來總有點“王婆賣瓜,自賣自誇”的嫌疑,但是如果每個人都不說的話,那中國的保險行業算真是廢了。

我想把這個問題拆成兩個:保險騙不騙人和平安騙不騙人。保險肯定不騙人,但是這麼多人說保險騙人,肯定是有原因的;至於平安公司肯定也不會騙人,但平安的工作人員會不會騙人,那就見仁見智了,跟每個單位和行業都一樣。

我本人對保險的認識

我自己02年畢業於四川大學,由於對自己所學的專業實在沒興趣,一個偶然的機會就莫名其妙的去了保險公司,但那個時候對保險一無所知,既不知道它有多好,也不知道它有多壞。到如今已經16年,也走到了管理崗位,對保險的認識也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剛剛參加工作的時候,經過培訓覺得保險是件利國利民的事情,對保險的理念,保險的互助機制非常的認同,那個時候還是也有一種淺層次的從業榮譽感的,雖然不強但是至少不討厭。

但是,過了幾年,我發現保險行業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讓我對行業有些失望,這是第二階段。我對行業失望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有兩個:

1.發現從業人員的素質越來越低,銷售誤導、欺騙太嚴重,而保險公司只注重銷售技能、銷售話術的培訓而缺乏保險本身專業知識的學習和規範銷售的監管,“唯業績是圖”,靠數字論英雄,甚至到了阿貓阿狗都可以來做保險,以至於到如今導致行業幾乎到了“人人喊打”的程度;

2.整個行業急功近利,賣的都是“投資類”保險,把保險的“保障”丟在腦後,讓很多人花了巨資買了保險,但風險來臨時卻沒有任何幫助,所以那個時候我自己對保險公司主推的產品非常不認同,總覺得“明明人家現在最需要的是感冒藥,但是保險公司偏偏忽悠大家買瀉藥”,對客戶其實很不負責任。所以在那個階段,我自己從來不向自己的親朋好友推薦任何產品。

這個狀況一直困擾著我,一直持續到2011年,我自己實在受不了,換到了財險公司

,所以這幾年跟壽險公司的交集不太多,但是我一直關注著它的發展。

第三個階段,應該是從馬雲開始做保險,眾安保險成立以後,給整個保險市場帶來了很大的變化,最大的變化是由這些互聯網公司以及一些小公司推出的極致保障類保險,比如最近幾年風靡全國的百萬醫療,也促使行業開始有了向保障轉型的跡象,也讓我覺得保險在中國真正開始走上正確的軌道,也必將散發出“保險的真正光芒”,我又愛上“保障功能越來越好的保險”,而且我也願意推薦給身邊的人,因為這樣做才不違心,才能有價值感!這是我的第三個階段!

隨著市場不斷推出更好的保障型產品,而且更有文化水平的8090後已經成為了社會中堅力量,對保險的認識也越來越客觀,越來越理性,我慢慢又開始撿回那份對中國壽險業失去的信心和責任感,因為我始終認為只有唯有“突出保障”才能體現“保險的真正價值”,也才能讓我們從業人員更有行業責任感和榮譽感。

所以,我對中國保險也重新撿回信心!

保險到底是不是騙人的?

其實這個問題,根本不用回答!保險本身肯定不是騙人的,要不然現代保險業發展300多年,全世界人民還能發現不了?尤其在發達國家,從小買保險已然變成了一種常識。

但是為何保險業來到中國卻成了這樣呢?我想,一把刀可以用來救人,也可以用來殺人,關鍵是看怎麼用,刀並不壞,用的人可能有問題。那中國的保險業有什麼問題呢?

我想先從保險本身的角度來談談,保險立業之基是誠信,而誠信體系建設在中國到現在為止還是個笑話。

保險的本質,是集合了大家的錢去幫助受到災難的人,本意是一個互助制度。但是,要實現這個機制持續發展,必須做到三點:

首先,我們要對“符合資助的範圍做一個清晰的界定”,如果這個界定很模糊,就會讓很多人鑽空子,中國人最不缺的就是這種人,守規矩的人會覺得不公平,不守規矩的人忙著鑽空子,最終願意繼續交錢的人會越來越少;

其次,受資助的人“發生災難的時間”一定是要在“加入互助組織以後”,而且必須嚴格界定。如果這個界定不清楚,那麼意味著“我可以有了困難再加入”,比如帶病投保,那麼最終大家都等著困難發生以後再加入了,每個人從組織拿回去的錢都遠超他付出的錢,其他的錢從哪裡來呢?所謂互助就名存實亡了。

最後,執行這個“互助規則”的人,這個角色就是保險公司, 必須要有誠信和權威必須嚴格執行大家約定的“共同規則”,就是我們的保險合同和條款,既不能惜賠也不能亂賠,否則也會慢慢消亡。

只有做到了以上三點,才能做到持續發展。但是我們很遺憾的是,由於“想加入的人”有很多沒有誠信,而“執行規則的人”又沒把規則給介紹清楚,於是雙方扯皮就越來越多,越來越厲害!

所以,國內保險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別看互聯網發展那麼多年了,中國的保險信息還是那樣不透明!

平安會不會騙人?

我們先定義一下“欺騙”,我認為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是,告訴我的信息是錯誤的信息。

第二種是,沒有告訴我應該告訴我的信息。

從平安公司的角度來說,它要告訴我們的信息完全已經用白紙黑字的形式寫在那裡了。並沒有錯誤的信息和隱瞞。所以,公司本身並不會騙人。

但是,問題就是出在我們普通消費者“看不懂合同”或者“沒有耐心去看合同”,這個時候中間人——保險代理人就出現了,這個人的解釋就非常的關鍵,而我們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出在這一塊,誤導、欺詐一般都是在這個階段發生。而保險代理人是代表保險公司,如果保險代理人欺騙,就等同於保險公司欺騙,我們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

所以,平安會不會騙人,不是看是哪家公司,而是跟你接觸的“人”會不會騙你,哪家公司都一樣!

說實話,本人對目前所謂的幾家大公司都不看好,“中毒”太深了,沒那麼容易治癒,所以大家買保險千萬別那麼“隨意”,多看看,多問問,多比較!選一個專業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熟人!

有人說,保險是精算師算出來,所以我們佔不了了便宜,不買保險

看上去,這句話很有道理!但其實是謬論,原因有二:

1.精算師算的是群體的風險概率,而不是個人的風險概率,是保險定價的基礎

從群體的概率上看,達到了一定的數量以後,保險公司的盈利可能性比較大,這是對的。但是,作為我們個人來說,我們是0和1的關係,要麼“丟失保費”,要麼獲得鉅額保險賠償,精算師的計算只與“個人的保費高低”有關,但是之所以成為保險就是要求“保額一定要遠超過保費”,因此對於個人來說,只要發生風險,獲得收益一定是非常高的。

另外,只有經過了精算師的測算,保險的定價才有科學意義,保費定低了,對保險公司的長期經營有影響,保費定高了,對消費者不公平。

2.要想讓一個行業長久發展,那麼就必須要讓它適當盈利。

如果開出租車的都沒錢賺,就沒人開了;如果做淘寶的都是虧本,就沒人開了;如果保險公司存在的意義就是虧錢的,那就不會有保險了。

其實,我想這個道理很簡單,在我們的“互助制度”中“幫我們執行規則”的人如果沒有了,那麼這個互助組織也就名存實亡了,那我們的保障該怎麼辦?

有人說,那可以國家辦!一方面國家沒那麼大的精力,另一方面國家開辦不等於“不要錢”,甚至會要更多的錢,只有通過市場化的競爭才能真正降低成本,才能合理配置資源!

所以,我們自己要不要買保險,不要取決於別人是怎麼說的,因為對保險的認知,很多人是缺乏深度的,律師也一樣!我們要不要買保險,取決於你是否認同用“保險的方式轉移你的重大風險”,記住是“重大風險”而不是“全部風險”!

最後說一句話:買保險一定要多比較,很多人說“產品沒有好壞,只有合適不合適”,這是最大的謊言,是幾大公司“培訓”的效果,過兩天我會深度談談這個話題,敬請關注!


保道手記


為什麼有人說買平安保險是跳入騙局?

我談談我的體會,在十多年前,我在保險代理部當總經理(是銀行的一個部),主要和各個保險公司打交道。分財險和壽險,財險主要是把我們的金庫進行投保(當時銀行還有金庫,後來由公安系統接管),這塊保險公司是純賺不賠。而壽險則不一樣。首先說保險公司的人員只要推銷一款產品,他的提成是繳保費的45%,第二年是拿保費40%,第三年30%。一個女保險員是研究生畢業的,她說服我你繳納的保險費的提成我給退給你20%,我只拿25%。利益的驅動,我買了一款長期的保險,一年繳一萬元,她也確實退給我那20%了,我在代理保險部不到一年就調到分行營業部工作了。但我還是又繳了一萬元的保費,有一天我突然想起查一下我的的保費有多少錢了,其實我覺得應該是兩萬,可我還是查了一下,一看,保費餘額只有一萬三千多元。於是我毫不猶豫的將保費取出來了,終結了合約。

現在的保險公司的人員素質比十多年前提高了不少。為什麼大家還是覺得買保險是往坑裡跳呢?究其原因主要是繳保費時答應的很好,可一但出險理賠就能給你拖上半年,找各種理由少理賠。再說壽險,一年繳一萬元,繳二十年就可以收益了,大家想一想,二十年二十萬,利息是多少?假如理財利息又是多少?二十年經濟發展有多快,二十萬能幹多少事?賬不怕算就怕不算。在這我舉美國的一個例子,美國的房子都是木質結構的,所以每家每戶都要上火險。一家在做飯時將房子燃著了,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人員不到兩小時到達現場,進行評估,第六天所有損失的錢全部到位,包括重新蓋房子的錢也賠付。假如我們國家的保險公司也能做到這樣,我想大家就不會認為投保是往坑裡跳了。

各行各業都在改革,保險公司為什麼不與時俱進呢?保險公司屬於金融行業,金融行業講的就是信譽,信譽第一是金融行業生存的法寶。期盼保險行業給大家信用的保證。


聊銀行


我覺得只要是保險都不靠譜!14年前,買了太平洋一種分紅險,每年交1500元,業務員告訴我交夠14年,開始分紅,分紅是4年,每年能夠拿一萬左右。當下算了一下,每年交1500,14年共交21000元,完後到手可以40000元,還是可以的!上星期夠了14年,去辦手續取,櫃檯上告我兩種方案:1,一次性取完,共21730元,近2萬元在14年間利息高達730元。 2,分4年取,每年5千多,取完大約是22400元,我看身後的業務員,她馬上告訴我,你們那年是最虧的,在之前與之後都比這個強!臥槽,這也太特碼與當時承諾的不一致了吧!2萬元放支付寶裡,一年的利息就有700元,我大腦受刺激了買分紅保險花21000,用了14年,得到了高達700元的報酬!都說保險是騙人的,沒親自被騙過不相信,現在勞資終於相信了,保險真的是騙人的……裡面的條款其實業務員也未必能給你解釋好,不要聽他們花言巧語,不要什麼承諾,你交的保險都給業務員拿去發提成了,買的不如賣的精,什麼時候都是他們有理,許多年過去,以前的承諾人家是不會承認的!


一片天61493722


在這裡,我來和大家分享一個親身經歷的真實案例。這個案例,涉及我和我太太購買的一個保險產品(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在此隱去保險公司的名字)。


在今天,回顧我和我太太購買該保險的過程,以及中間經歷過的那些波折,讓我感覺有很多可以學習總結的地方。希望有更多的年輕人,可以看到我這篇文章,從我自己的經歷中學到教訓,避免犯下類似的錯誤。


大約十幾年前,當時我和太太剛剛結婚不久,她剛懷孕。一個朋友約我和太太一起出來吃飯。吃飯時,他把他妹妹也帶來過來。後來才知道,原來他妹妹是賣保險的。不知不覺之中,我和太太被他妹妹上了一堂保險推銷課。


二十多歲時的年輕人,剛剛結婚,考慮的問題包括:打算買房,孕期待產,如何在單位中表現出色獲得加薪和升職,小夫妻計劃出國旅遊,買輛小車,等等。我們倆當時對於保險的認知,基本接近零。之前,我父母有時候偶爾跟我分享過他們買保險的經驗。他們給我的建議是:不要買保險。買保險肯定會虧。但是我當時認為父母“老古董”,不懂現在的“新行情”,因此也沒怎麼把他們的建議放在心上,很快就當耳邊風忘記了。


【現在想來,父母一輩經歷過的人生閱歷,是一筆寶貴的經驗財富,值得晚輩認真學習。】


回到那頓晚飯。朋友的妹妹(就是那個保險推銷),向我們推薦了一款終身壽險。這款壽險的定價和好處是這樣的:


從26歲開始投保,每年向保險公司支付保費1萬元左右(由於男女的死亡風險不同,因此我和太太各自支付的保費略有不同)。連續上交20年後,該保險合約終生有效。


如果我在任何時候去見上帝,那麼保險公司會支付以下賠償:

1)保證的最低賠付額:50萬元。

2)沒有保證的花紅部分:這部分可以賠到多少,需要視保險公司的投資表現,可多可少,運氣不好的話為零。


除了死亡之外,如果投保人被診斷出嚴重疾病(Critical Illness),也可以獲得賠付。嚴重疾病包括:癌症,心臟病,中風,失明等等。如果在65歲前發生殘疾,也可以獲得賠付(但如果殘疾發生在65歲之後,就得不到賠付了,需要等到死亡或者重病)。


我和太太,在被朋友的妹妹“洗了一番腦”後,選擇購買了這款保險產品(兩人各一份)。當時他妹妹給出的購買理由,讓人感覺很有道理:


你們倆現在沒有任何人壽保險,這就相當於在“裸奔”,非常危險!你和你太太都是獨生子女,萬一你們倆有個三長兩短,失獨的四位老人,是非常可憐的。你太太現在已經懷孕,很快就會有孩子。如果你們倆在孩子還小的時候發生意外,他/她可怎麼辦?這份保險,你每年交1萬,20年就是20萬。但是萬一任何時候發生意外,保險公司至少給你賠50萬,還可能更多。交完這20萬後,你一直到老都不用再交任何保費。這樣你一輩子都受保了。如果你沒有發生什麼意外,順利活到8,90歲,那這就相當於留給你的孩子一份遺產。這是父母能夠留給孩子的最有意義的禮物!


“孝順老人”,和“為孩子留點什麼”,是最能打動人心的。我相信很多讀者和我的情況差不多,作為家裡唯一的孩子,上有老下有小,最擔心的就是自己身體不好,或者遇到什麼意外。因此我和太太簡單討論了一下,沒怎麼多想就乖乖簽了保險購買合同。


但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這個險種,就會發現它並不是一樁划算的買賣。


像我購買的這款“終身壽險”,其實帶有兩種功能:保險+儲蓄。這是因為,如果投保人發生意外,那麼受益人可以獲得賠付(保險功能)。同時,如果投保人不發生意外,那麼該產品就好像保險公司強制幫助投保人進行儲蓄,並且幫他把錢保存到他去世,然後再把這些錢一起交給受益人(比如兒子或者女兒)。


如果為了實現保險功能(應付意外),那麼我們完全不必購買“終身壽險”。買一個“定期壽險”就足夠了。對兩者區別不太清楚的朋友,請參考筆者的歷史文章《給兒子的一封家書:聊聊保險》。在那篇文章中,有比較詳細的解釋和分析。


下面我們再來看該產品的儲蓄部分。假設投保人連續20年,每年上交1萬元保費,那麼到了他45歲左右時,一共交了20萬元左右。


我們同時假設,投保人活到85歲(平均年齡)。也就是說,基於這20萬保費,我們有40年時間對這筆錢進行儲蓄和投資。


40年期間,20萬元漲到50萬元,投資者的投資回報是多少呢?大約為每年2.3%左右(複利)。如果今天有人告訴你,給我20萬,我替你保管40年,每年給你回報2.3%。你會願意做這筆交易麼?相信大部分人都會有自己的答案。


對於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來說,每年拿出1萬元買保險,其實這個數額是很不小的。當時我和太太的薪水尚可,因此我們沒有感覺到負擔很重。買了這個保險,也沒有影響我們買房生子。但是,現在回過頭來看,我們顯然是消費過度了,完全沒有必要把這麼多錢花在保險上面。這主要是因為:


1)我們沒有必要讓保險公司來強制我們進行儲蓄。

每個年輕人,都應該努力養成儲蓄的良好習慣。如果覺得自制力不夠,我們可以把每個月的工資交給父母,讓他們代為保管。有自制力的年輕人,把錢放在銀行裡就好,完全犯不著把錢交給保險公司(還增加了一層保險公司倒閉的風險)。


2)父母不需要我們通過買保險來“孝敬”。

如果真的想要孝敬父母,那就把自己身體照顧好,通過認真學習和努力工作,慢慢增加自己的實力,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同時多去看看父母,陪他們說說話。對於父母來說,任何一個兒子或者女兒都是無價的。如果真的發生意外,別說50萬,就是500萬,5000萬都無法彌補他們喪失孩子的痛苦。


3)孩子不需要我們通過買保險來“饋贈”。

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陪伴他們一起成長,和他們共同體驗生活的甜酸苦辣。如果害怕自己在孩子未成年時發生意外,那麼購買一個“定期壽險”就足夠了。


購買“儲蓄型壽險”的另一個缺點,是投保人完全沒有流動性。也就是說,當你把錢給了保險公司以後,這錢就不再是你的了。美其名曰保險公司替你保管存著,但你需要時,是無法拿出來的,除非你去世或者生大病。


在我和太太買的這款保險中,我們還遇到了一個小插曲。


從購買開始,我們支付保費的習慣,是每年收到保險公司的賬單後,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可是後來有一年,由於我們搬家,沒有收到該年度的保費賬單。由於該保費的支付頻率為一年一次,我們兩個人很快就忘了。搬到新地址後,我們更新了地址,並收到了下一年的賬單,於是我們就繼續每年支付,完全不知道自己漏交了一年。


過了大約5年後,有一次我太太在查看保險公司賬單時,偶然發現上面有一行叫做“借款”,感到很奇怪便打電話詢問保險公司。我們這時才知道,原來當年漏交一年的保費,保險公司自動處理為借款給我們交保費,並收取每年6.5%的利息。也就是說,兩個人每年2萬元的保費,乘以6.5%,再乘以5,我們在那五年間不知不覺多付了6,500元左右的利息。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通知我們要補交5年前的那筆保費,或者告知我們如果不交的話會被收取高額利息。


更讓人感到無奈的是,在該保險產品中途,如果想要中斷並退保,那麼就要蒙受巨大的損失。這是因為,像這種保險產品,都有一個“退保現金價值(Surrender Value)”,也就是如果中途退保可以拿回的數額。如果和自己當初上交的保費一對比,就會發現,退保現金價值大概只是上交的保費的50%~60%左右。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只能硬著頭皮繼續上交保費。


有些讀者可能會說:這是你自己粗心大意呀!你漏交了一年保費,被保險公司懲罰,活該!


從法律上來講,保險公司確實沒有錯。在我們簽署的厚達幾十頁的合同書中,確實有寫著,如果漏交保費,會被收取利息。因此即使和保險公司對簿公堂,投保人也必輸無疑。但這恰恰是我想提醒廣大讀者的:如果你和保險公司發生任何糾紛,吃虧的肯定是你!


因為,我們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保險公司都已經想到了,並且用非常小的字打印在合同裡,百分百保護了保險公司的利益。像我和太太這種情況,在漏交一年保費後,後面幾年還是繼續按時如數上交,顯然屬於一時疏忽,而不是沒錢交保費,或者交到一半不想交了。發生這種情況的,我們也肯定不是第一例,保險公司肯定見得多了。從我們這樣的客戶身上,悄無聲息的多賺6,500元利息,何樂而不為?


在現實生活中,更可能發生的情況,恰恰如我和太太在年輕時的做法:在我們簽署購買合同時,根本沒有去細看那長達幾十頁的法律合同書。即使真的花上幾小時仔細看了,也未必全懂。即使看懂了,也很難提出異議(保險公司不可能因為一個顧客的要求而改寫合同)。每年交保費的時候,我們都是很隨意的看了一下要交的數額,然後通過銀行進行轉賬,而沒有仔細閱讀其中的各項條款和收費。如果不是太太在偶然之間發現其中的蹊蹺,可能直到今天,我們都覺得自己每年按時交保費,一切正常!


說了那麼多,我希望大家可以從我的錯誤中學到一些有價值的教訓。具體包括:


1)在購買任何保險產品前,一定先要做足功課,把保險產品的來龍去脈研究透了再決定是否購買。


2)保險,是一種消費,好比買車,買手錶,買衣服。因此,我們應該做一名理性的消費者,量入為出,只購買自己需要的保險,切忌過度消費。


3)選好保險經紀人,非常重要。


保險經紀人的價值,不僅在於在推銷保險時向你解釋該產品的優缺點。更重要的是,保險經紀人需要為客戶負責到底。當我們有任何疑問,或者和保險公司有任何糾紛,或者在索賠時遇到問題時,最需要保險經紀站在我們一邊。一個負責人的保險經紀,應該在這時候給我們帶來幫助,而不是賣了保險後就拍拍屁股走人。一個不幸的事實,是保險經紀行業的流動率非常高。很多保險經紀,在做了幾年後,要麼跳槽,要麼轉行幹其他工作,這樣在前幾年購買了保險的客戶,就一下子失去了他本應獲得的售後服務,也蒙受了各種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失。


4)保險是保險,投資是投資。


理性的消費者,應該把兩者分開來,購買最必要的保險(比如生命險,醫療險等),然後再選擇最合適的專業投資產品。把兩者混起來的話,消費者得到的是一個“四不像”,既不是最好的保險產品,更不是最好的投資產品,得不償失。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伍治堅:給兒子的一封家書:聊聊保險

伍治堅:《小烏龜投資智慧1:如何在投資中以弱勝強》

伍治堅:《小烏龜投資智慧2:投資叢林生存法則》


伍治堅


作為一個在保險圈工作的小白,我用自身的經歷告訴大家,保險到底是怎麼回事。用保險的四大原則來解析,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

第一:最大誠信原則,是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保持最大限度的誠意,雙方都應遵守信用,互不欺騙和隱瞞,投保人應向保險人如實申報保險標的的主要風險情況,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如果投保人刻意隱瞞自身疾病或隱藏的風險,出險後保險公司審核發現,是會拒絕賠償的。同樣保險公司如果沒有在投保前詳細介紹保單條款和免責內容,同樣屬於違約,即使責任範圍或承保範圍不在保險範圍之內,也要承擔責任。因此在您即將簽署保單合同前,一定要問明白以上內容,如果遇到銷售人員告訴你這個保單有多好,出險後什麼都能賠之類,這個銷售人員就是滿嘴胡言亂語,極度不負責任。世界上沒有一款保單能保全部,能全部風險都賠償。

第二:可保利益原則,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因具有各種利害關係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認的經濟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依據。為其訂立保險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可保利益。

這條是對投保人來說的,您要投保的財產跟您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上的關係,即使投保出險後,保險公司也是不會賠償的,比如給盜搶車輛上保險,出險後保險公司不會賠償您一點損失,因為它是非法財產,再比如違章建築,國家不承認,保險公司也不會承認,保險公司不會縱容違法行為。

第三:損失補償原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無論以何種方式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也只能使被保險人在經濟上恢復到受損前的同等狀態,被保險人不能獲得額外收益。

這點說的是保險公司在賠償損失時的定損理算原則,比如,家財險電視機被雷擊,但是電視已經使用了八九年,早已經是淘汰產品,這個時候你還要求保險公司按照原始購買價賠償,就已經違背了這條,電視已經使用了,他的使用價值已經消耗,市場上銷售的比其高很多代產品價格也沒您原始購買價高,如果保險公司按照原價賠償,你將獲得這些年額外的無償使用,而且性能還提升。

第四:近因原則,近因是指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也就是說,保險事故的發生與損失事實的形成有直接因果關係。按照這一原則,當被保險人的損失是直接由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造成的,保險人才給予賠償。


百姓保險


類似的問題回答過。今天又一次回答,未免有些老生常談。

這其實是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在您的朋友和平安保險之間,不是非此即彼的關係。

您身邊的人甚至律師說的,平安保險是騙錢的。

律師嘛,搞法律的,接手過很多案子,也瞭解很多跟保險甚至平安保險有關的案子,律師說的話也不是不可信,不過——我相信,假如您買安邦的保險,買新華的保險,買泰康的保險,等等的吧,一定也有人說,他們是騙錢的。信不?

您已經是成年人了,已經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自己的判斷。

買保險為的是防範風險,出險後理賠憑的是醫院出具的證明,依據的是保單上的條款約定。

不同的人,角度不同,經歷不同,不能說誰一定對,一定錯。

買保險多少有些賭的成分。最大的贏家是我們買了保險一生平安,保險公司賺了錢——是為雙贏——不論哪個保險公司都一樣。

不排除有這樣的一種人,什麼保險都沒有,社保也沒有,人家開車不繫安全帶,過馬路不看紅綠燈,敢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依然平安一生——只是,這樣的人有幾個?誰敢如此大膽地去賭?

如果不敢,儘早為自己買個保險,防備萬一。

中國平安已經躍居世界500強的39位,這麼大的公司,不論從經營規模,償付能力,理賠速度,都不是一般公司可以比得了的。

越是大公司越不敢得罪客戶。現在網絡這麼發達,稍微一個負面消息,就能讓他的股價下跌甚至跌停。

誰覺得平安保險騙錢,就找媒體給他曝光,找法院告他,讓平安保險臭名遠揚,大家沒人買他們的保險,讓他早點兒關門大吉——從大處說為民除害,從小處說為自己出了一口惡氣。

早年的《北京人在紐約》片頭這樣說:

如果你愛一個人,送他去紐約,

因為那裡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個人,送他去紐約,

因為那裡是地獄。

換到平安保險也一樣。

如果你覺得它好,它就是天使,

如果你覺得它不好,它就是魔鬼。

如果誰說,你聽我的,不要買平安的,買別家的,如果有問題我負責。那這個人是有義氣有擔當的——且不論真有問題能不能負責。如果沒人這樣說,只是在旁邊隨便說說,那就沒必要太理會。

很多年輕人談戀愛結婚,周圍人很多人都說“你那個對象不好”並數出一大堆理由,他們的父母家人甚至以死相逼“你若跟他好我就去死”,結果呢?有幾個人就因此分手了呢?人家兩個人不是照樣結婚了?為啥?因為“結婚是我們兩人的事跟你們無關”。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不論您還是看這篇回答人,如果認可平安保險,就買平安的保險,如果不認可,就不要買,很簡單。如果誰覺得就是不認可,就是恨它,那就罵一罵,發洩發洩怨氣,也未嘗不可。

自己決定吧。不論買了沒有,都祝您平安!


天下保險


本人90年,我小學時候父母買過平安的紅利險種,好像是交滿xx年後,等我50-60歲每年給你返還多少錢。後來上初中了,懂事了,死活讓我爸媽(小學沒畢業)退了。一共交了4-5年,交了2萬多吧,實際只能退了6000多塊錢。

為什麼我當時這麼堅決要退呢

1: 通脹,我和我爸媽說,現在交的錢幾十年後通脹不值錢了,以前你們小時候的1塊錢和現在的一塊錢能比嗎?我老了,每月返還的那些錢也就值根冰棍的錢,但是看看我們付出的呢?

前幾年,我丈母孃也偷偷買了保險給我老婆,險種是疾病紅利保險,說xx年後全額返還,每月還能拿多少錢xx。現在每年交6000。

我一聽,就讓我老婆把保單偷偷拿來,一條一條研讀。

紅利部分,倒是規定了分紅,每年預計多少,但是全額返還的事情,完全沒有提到!!也就是說業務員很可能騙人,並且保險到期是幾十年後的事情,你找誰去?

疾病保險部分,規定的是醫保報銷後超額部分可報銷xx元,每年只能報銷一次。

太坑了。我就說,比如xx人家得大病醫保報銷了80%,餘下還剩20%,這個20%裡面只能再報一小部分,可能還沒你每年交的6000多呢。


生活中的路飛


騙人的何止是這一家!可以說,所有到你門前來推銷的保險都是騙人的。下面結合本人買保險的經歷說說,不信勿噴。九八年我孩子出生,當時我們兩人工資加起來也就六七百元,而且工資也不及時。為了給孩子未來一份保障,咬牙買了一份,年交599元,連續交18年,從孩子十八歲返還,到25歲所交的錢全部返完,然後孩子55歲一次性給五萬元。這筆錢當時對於我們工薪階層來說是天文數字啊,大家也說比較合算,於是就義無反顧地買了。20年過去了,已經返兩年了,每年一千,😄。連工資的五分之一都不到哈。朋友們戲謔地說,這是用買一頭牛的錢來買一盒火柴哈。別人再後來買的那些保險更不合算了。大家可以想想,保險公司的精算師是幹嘛的?他要保證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利益來自哪裡?就是客戶投保的錢。

我好幾位同學就是賣保險的,這裡不說哪幾家,不想惹麻煩。他們的收入也是來自發展的客戶,提成三年,他們都上級也有比例不等的提成,這個和傳銷有點類似。養活公司那麼多人,靠的是什麼?大家想想就明白了。有人說,保險公司也會拿錢去投資,掙錢與否與賣保險的人有一毛錢的關係嗎?那是公司另一塊的收入,不能放到一塊說。再說,投資就一定會掙錢嗎?

大家還可以換個角度來看這個事。如果這個保險真的好到不得了,哪還用他們整天跑斷腿磨破嘴來動員你嗎?保險公司門前早就門庭若市了,就像農村那個合作醫療保險一樣,哪用動員啊,農民自己主動排隊去繳費。😄


杏壇泛海


我來說說我的經歷,97年太保推出福星險種,業務員上門服務,每年投360元,相當於半月工資,連續投12年,當時業務員給了一張合同並附一張保險內容,內容不多,主耍是意外傷害,業務員還舉例被狗咬傷就是意外,醫藥費全保,合同條款是意外傷害產生醫藥費在不超過一萬範圍內的全保。在02年被狗咬傷眼瞼住院,動手術縫合二十多針,傷口長三釐米,出院後帶各材料到太保,理賠人員周拿出一本三釐米厚的鑑定書來,經察不能報銷不合標準,從疤痕長度算是面部四分之一,不行,從疤痕面積算眼皮沒了也不行,我問她合同沒你那本書,意外傷害產生費用就行,她說不是讓我去找業務員,業務員誤導了我,讓我取證錄音讓他負責,業務員早二年就去世了。保險信用太低,文字遊戲太多,千萬小心,買了保險要做走司法程序的準備!


曉孝佳水火濟


保險本身是有用的,確實為家庭築起一道風險保障,當風險來臨才知道其重要。只是保險產品種類很多,就如家電,電視叫家電,冰箱叫家電,但不能把電視當冰箱用,也不能把冰箱當電視看,如意外和重疾等,其保障是有側重的。但是,許多保險業務人員為業績胡吹冒撂,信口雌黃,毫無底線,無限誇大產品作用,嚴重誤導客戶。加之保險規定繁多,非專業人員很難看懂差別,於是有的業務人員渾水摸魚,胡說八道,不負責,結果客戶需要買個上衣,讓他買了內褲,導致客戶根本無法得到預期。於是,保險名聲越來越壞。而平安的產品本身缺陷多費用高,平安業務員考核壓力又非常大,他們便把產品換個方式無限誇大,芝麻吹成西瓜,坑人沒商量。前幾年推的什麼智悅人生、智什麼人生分紅險坑更大。平安福是目前平安主推產品,看著什麼都保,磕磕碰碰什麼都報銷,但那也只是附加險,主險交費期滿後這附加險就買不了了,所以不是一輩子能買的。總之,一言難盡,平安產品性價比最差,我退了兩份,退保那天有個人拿著六個保單退了五個,還有個人說自己不知道就被朋友給買了份保險扣了費。我還是說,保險本身不壞,家家都需要,但購買時不要聽業務員吹,要根據自身需求,看合同條款,看清楚保什麼不保什麼,保多久保多少,交多少年交多少,不要怕麻煩,你的一點疑慮可能就是坑。記住一點:沒有任何一款產品能滿足你所有需求的。目前市面上有人壽、泰康、華夏、眾安等幾十家保險公司幾百款產品,買前多對比。不要相信什麼大公司保障好分紅好,再大的公司實力再雄厚,沒寫進合同的都與你無關,只有合同上的才是你買到的,而合同是有國家做後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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