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建系统多名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被查处

9月7日,中山市纪委发布通报称:近期,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省纪委《关于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市住建局有关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据市纪委通报,经查,中山市住建局原调研员郑加荣违反廉洁纪律,于2008年至2017年担任三乡镇镇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调研员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红包”礼金、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购物卡等财物,其中在党的十八大后,收受人民币5.2万元“红包”礼金和价值人民币1.6万元的购物卡。

市住建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叶向阳违反廉洁纪律,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李庆平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和价值人民币2000元的购物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吴文汇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1000元“红包”礼金。

市代建办常务副主任李浩军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2000元“红包”礼金和价值6000元的购物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雇员彭英艺违反廉洁纪律,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6000元“红包”礼金。

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监管二部部长周敏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人民币1000元“红包”礼金。

此外,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谢英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黄严明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黄轰、主任科员易必胜,于2016至2017年期间,存在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中山市纪委通报表示,郑加荣等11名党员干部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多次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暴露出中山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风气,市纪委监委作出处理决定如下:给予郑加荣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主任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叶向阳、李庆平、吴文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李浩军、彭英艺同志主动交代问题,上交全部违纪所得,可从轻处理,给予李浩军、彭英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谢英豪、黄严明、黄轰、易必胜进行诫勉谈话。

上述问题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甚至持续至2017年,充分表明违规接受宴请、收送“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复杂性。对上述人员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市纪委监委改进作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决心。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绝不让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卷土重来;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关于“红包”礼金问题整治的各项要求,对顶风违纪行为,特别是以各种名义变相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打消一些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纪律规矩,倍加珍惜操守名节,自觉拒送拒收“红包”礼金,风清气正过“两节”,切实在倡导清风良俗上发挥“头雁效应”。

【南方+记者】何伟楠

【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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