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警陳建湘涉槍殺2人受審:被抓前自殺致傷,戴頭盔出庭

去年12月22日,湖南新化縣公安局民警陳建湘涉嫌槍殺兩人逃跑,當地調集2000餘人搜捕,案件在48小時內破獲。

湖南民警陈建湘涉枪杀2人受审:被抓前自杀致伤,戴头盔出庭

本文圖均為 新湖南客戶端 圖

9月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湖南婁底中院獲悉,當日,陳建湘故意殺人案在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因被告人陳建湘在被圍捕過程中持槍朝自己的太陽穴開槍自殺,醫院搶救時為其做了部分頭蓋骨摘除手術,法庭根據其身體狀況,為其專門佩戴了保護性頭盔及坐躺兩用出庭椅。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將擇期宣判。

湖南民警陈建湘涉枪杀2人受审:被抓前自杀致伤,戴头盔出庭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陳建湘案發前系新化縣公安局民警,因與被害人鄒恆、段新民等多年前發生過糾紛,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為此,陳多次有意接近新化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民警曾衛軍(另案處理),以借款、談心等方式取得曾衛軍的信任,意欲向曾借用值班用槍。2017年12月22日8時許,陳建湘從曾衛軍處借到被卸下了子彈的公務七七式手槍一支,並電話聯繫鄒鵬,以幫鄒鵬找工作為由要求其開出新化縣公安局的公務用車。10時許,陳建湘找到了鄒恆,將鄒恆騙上車後,以調查需要為由拿走了鄒鵬和鄒恆的手機,當車開至一偏僻山邊馬路時,陳建湘掏出手槍,朝鄒恆頭部開了一槍,將鄒恆打死後,持槍脅迫鄒鵬拋屍、清理車內血跡,掩蓋殺人痕跡。當日15時許,陳建湘脅迫鄒鵬開車至新化縣“康城豪苑”小區附近尋找段新民,找到段新民後,陳建湘以解決昔日矛盾為由,將段新民騙上車後,指揮鄒鵬往新化縣曹家鎮方向開車。18時許,鄒鵬開車至新化縣上梅鎮梅樹村“七〇五基地”路段時,看到馬路右邊停有一輛貨車,鄒鵬突然駕車撞向貨車,致使兩車相撞,鄒鵬迅速打開車門逃離,陳建湘見狀掏出手槍朝段新民連開數槍致其死亡,隨即逃離現場。同年12月24日17時許,被告人陳建湘在新化縣科頭鄉三板橋村七組和尚嶺被抓獲。

婁底中院介紹,此次庭審中,法庭就被告人陳建湘的犯罪動機、作案手段,特別是陳建湘的刑事責任能力問題等展開了調查,並依控辯雙方申請通知鑑定人出庭說明和接受質詢,控辯雙方對證據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因被告人陳建湘在被圍捕過程中持槍朝自己的太陽穴開槍自殺,在搶救時為其做了部分頭蓋骨摘除手術,法庭根據其身體狀況,為其專門佩戴了保護性頭盔及坐躺兩用出庭椅。陳建湘在法庭調查階段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對自己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家庭造成的傷害表示歉意,並在最後陳述階段表示悔罪。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該案案發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分別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關春,省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廳長許顯輝等分別在湖南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和新化縣抓捕一線坐鎮指揮,並從長沙、衡陽、邵陽、懷化、益陽等地抽調精幹特警與警犬參與圍捕。婁底市、新化縣全體民警和本地社會力量2000餘人參與了搜捕工作,使案件在48小時內成功破獲。

湖南民警陈建湘涉枪杀2人受审:被抓前自杀致伤,戴头盔出庭

2017年12月24日下午17時許,陳建湘在新化縣科頭鄉三板橋村被公安民警抓獲,民警在陳建湘身上搜出兩個彈夾,其中一個裝7發子彈、另一個裝1發子彈;在其藏身地30米左右草叢中搜索到77式手槍一支。抓捕過程中無人員傷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