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老賴"後自殺,他讓所有欠薪老闆聞風喪膽

在2019年黑龍江省寧安市發生一起重大涉槍案件:寧安市渤海集團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被人槍殺。犯罪嫌疑人黃雲峰持槍殺害2人後逃跑。

槍殺

原本以為是一起惡劣的持槍殺人案,沒想到了解了原因後大家紛紛表示:被殺的人,罪有應得!

8年欠款未給,兩“老賴”被槍殺

據微博網友@阿狸的粉桃子在家吃雞腿 上傳的微信聊天截屏顯示:兇手黃某曾在微信群裡發消息稱 “討債8年無門,衝動殺2老賴 ”

同時曬出自己持槍的照片和銀行欠款憑證,稱自己被“老賴”逼得把車賣了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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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的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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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最近的新聞,我們發現此案這次情況並不是個例:

江蘇小夥要債,威逼“老賴”14個小時要了90萬,殺人後第一時間還清工人工資

被欠債10餘年,沒錢看病,四川一男子拎著農藥準備和“老賴”同歸於盡

為什麼“以暴制賴”的情況接連發生?

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才讓本來應該最佔理的債權人,最後走上了暴力,甚至是違法犯罪的道路呢?

1

“老賴”有錢有後臺

有幾個“老賴”是真正沒有錢還債的呢?事實上,他們出門豪車,進門豪宅,對債權人就是一幅“我就是有錢不還,你能拿我怎麼樣” 的態度。無奈的是,偏偏更多時候,明明看著他錦衣玉食,但法院就是告知:名下無財產。

2

農民工訴訟證據不足訴訟費不夠

還有一些“老賴”,鑽著法律的漏洞,欠錢不還是事實,卻通過不寫借條、沒有簽訂合同甚至用假名,假身份證,讓農民工起訴無門。無法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權益,最後只能通過自己的“雙手”來爭取“權益”了。

3

“老賴”不講誠信

歸根結底,債權人之所以會“以暴制賴”的最大原因,還是因為“老賴”的不誠信,該還的錢不還,甚至連一個有還錢意願的“曙光”都沒有讓債權人看到。如果債權人的生活再遇上急需用錢的時候,試想能有幾個人還能控制住自己心裡的不甘心、不平衡呢?

因為“老賴”長期欠錢不還,討債無門的債權人只能通過暴力的方式對付“老賴”,令人唏噓。

網友:“老賴”才是最“危險”的存在

槍殺案發生之後,警方在通報中表示,此人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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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此種看法網友卻不那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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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人覺得這就是“老賴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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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推動立法

根據警方報道,目前已經找到黃某的遺體:在開槍殺死兩個“老賴”之後,他也選擇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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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極端個案能推動立法”,那麼把一個普通人逼到決定槍殺“老賴”後自殺,這樣的極端的做法,是否能讓我們反思:

1.目前針對“老賴”的懲戒措施是不是太過寬容?

2.執法是否太過軟弱?

3.債權人的權益真的有保障嗎?

大家都知道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別忘了,在這句話中間還有四個字 —— 欠債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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