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中院公開審理一起涉扶貧領域貪汙案 庭審搬進了社區

9月5日上午,玉林市中院在福綿區福綿社區二審開庭審理了一起涉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雖然當天早上豔陽高照,但群眾旁聽庭審的熱情高漲。福綿區各鎮分管扶貧工作的領導,各鎮民政辦、扶貧辦工作站負責人,23個涉農部門分管扶貧工作的領導,26個貧困村的駐村第一書記、村支書、主任及紀檢委員,福綿及福東社區的部分居民近200人旁聽了此次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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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溫某某在協助人民政府辦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欺騙、隱瞞的手段,先後從其掌控的五戶低保戶銀行賬戶中,通過取現及POS機刷卡轉賬的方式,非法佔有該五戶低保戶名下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計57774元。

一審法院以貪汙罪,判處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責令被告人溫某某退出違法所得19851元。溫某某不服判決,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天的庭審過程中,審判長控制庭審節奏,讓辯檢雙方充分發表意見,並按照審判程序進行了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環節後,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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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後,玉林市中院刑二庭庭長彭嘉崎還專門上了一堂法制課,給旁聽人員講解了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相關知識和案例。

近年來,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一些不法組織和個人將扶貧項目和資金視為創收的捷徑,套取、剋扣扶貧資金,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為提高村幹部、扶貧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意識,增強群眾舉報、打擊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自覺性,玉林中院將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庭審搬進了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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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庭審旨在進一步提高扶貧幹部及社區居民對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認識,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同時也提醒了廣大群眾在享受惠農政策的過程中要注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主辦法官陳一田對記者說。

扶貧辦工作人員表示,“參加這次現場庭審,並聽了法制課,給他們黨員幹部上了生動的一課,較好地實現關口前移,防患於未然。作為一名幹部,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抵得住慾望,做一個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人。”

“通過旁聽今天的庭審,我們今後會監督好扶貧資金的使用,運用好上級撥付下來的資金,真正用在群眾身上。”村紀檢委員談了自己的看法。

( 方曉/文 李宏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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