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失信子女上學受限,你怎麼看?

媒眼觀瀾


第一,治理“老賴”就應該抓住要害。雖然政府部門出臺了治理“老賴”的各種辦法,但是有的人還是會鑽法律的空子,每年都有農民工討薪的事情發生。有的“老賴”欠工人的工資不發,欠銀行的貸款不還,財產轉移到親屬名下,依然住著高樓大廈,吃著山珍海味,對待這樣沒有良心的人,難道還要溫柔以待嗎?

第二,就應該限制老賴的高消費。這裡只是限制老賴子女的高消費學校,並沒有限制他們完成正常的學業。這樣就有人坐不住了啊!想想看有多少農民工的子女因為欠薪沒有錢上學貽誤正常學業?又有多少人因為欠薪改變了人生?(那些自殺的,有病耽誤治療的等等)怎麼就沒有人想想這些人呢?人家是憑力氣掙錢,力氣出了,錢不給人家,拿著人家的錢高消費,他們還有理了?


第三,欠錢規定數額,超過數額全國聯網追逃。強烈建議給老賴建立黑名單,連續上黑名單的全國公示,讓老賴無地自容,成為過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有人說要保護隱私權,對這樣沒臉沒皮的人還有什麼隱私權可言?有本事別犯法,公民的權利都受到保護。

總之,我覺得這種做法沒什麼錯,相反對老賴起到震懾作用,這麼好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林林媽媽


首先,近來,各部門聯合聲明,採取一系列措施嚴厲打擊各種老賴和失信人員:

然而,孩子是國家的棟樑,父母之過不應該由孩子來承擔,更何況孩子是國家的。這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在招生時限定失信條款,非常不妥!

最後,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拿住本人,不能影響孩子,孩子是無辜的,社會在發展,不能對下一代造成矛盾。孩子是無辜的也是未來之星!

2 把網貸和小貸取消就沒有這麼多老賴了!

3 不公平,父母做的事憑什麼要讓孩子承擔,孩子是無辜的;

4 我覺得孩子無辜,也許家長不稱職,就找家長責任。要是孩子讀書很優秀怎麼辦?

5 為什麼要影響孩子呢?孩子也是無辜的!如果能還起誰也不會去拖欠,不還肯定是還不起沒辦法啊!

6 各種限制讓生活圈子越來越小,想繼續發展都很難,生意經營不了更還不上了,已經焦頭爛額了,還要限制子女就讀,孩子如果成績不好,只能上私立學校啊!這怎麼辦!


遊戲大咖王


自5月1日起實施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已過去兩週,關於失信人的政策也是越來越嚴格。

在此之前,國家還頒佈了對失信人最為嚴格的懲治條例——限制其不動產交易

而對失信人最為打擊的一條政策:不能讓子女上高消費私立學校每個父母都是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不管自己身份如何?總是希望下一代有出息,超越自己。但,看到山東濰坊市昌樂縣昌樂二中一則高中招生信息後,網友們都開始熱議。

紅線加粗的要求:報考生家長必須無失信記錄

對此,部分網友這樣評價“

網友A:孩子是無辜的,這麼做和封建社會有什麼區別

網友B:會不會侵犯孩子的教育權

網友C:支持,這才是對現在誠信社會最該有的約束力

網友D:有點狠,一人失信,牽連全家

對此招生準則,是否合法合規合理呢?合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7條:

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對欠錢不還的人實行限制消費,是為了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旨在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促使失信被執行人儘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幹警於文浩就曾發表以下觀點:

1

此規定針對的是“老賴”的高消費行為,而非針對受教育權。

對此規則的設定,其立法本意在於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定義務,防止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行為減少其個人財產。

2

限制就讀高消費學校不等於限制就讀。

限高規定僅規定了被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對於公立學校、正常收費標準的私立學校等並沒有進行限制。即其子女仍然可以到公立學校等進行就讀。

3

在限制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費令。

限高規定中第八條、九條也規定了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從以上規定中也可以看出,如果確實因為孩子需要就讀等方面原因不得不進行消費活動時,被執行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後可以就讀,充分保障子女的受教育權。

無論從法律意義上講,還是上升到人權、道德高度來講,違法本來就是一件需要可能被剝奪人權的事。只不過,對於失信人來說,這種代價相當高,除了不能讓子女在私立學校得到更好的教育之外,失信人本人還會被限制:

1.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 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 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 旅遊、度假;

7.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不僅為了自己,為了下一代,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有借不還,子女受難!


小小金融集團


國內這種極左的思想還是很嚴重,也不知道是不是都是債主在回答導致產生片面現象。

首先,我們要界定什麼是“老賴”,是有錢不還還是一個月不還還是幾個月一年不還,還是真的破產了,負債累累,無力償還?國外對於個人也有破產一說。

如果是有錢不還,無可厚非,政府可以通過一系列手段在前期進行預警,譬如防止資產轉移,或者判定虛假資產轉移無效。

如果是真的出現實際無力償還,還有是被高利貸,套路貸,裸貸,校園貸,中介高額的砍頭息等抽貸搞慘。這樣的情況難道也要株連九族嗎?

現在可能你是債主,可以申討要求怎樣怎樣,

如果有一天你的子女在學校被套路貸,裸貸糾纏走向極端,或者有一天你也不小心被套路被高利貸,你會怎麼樣?

最近互金協會高呼要打擊逃廢債,如果界定屬實,無可厚非。但是就怕一刀切!於是,中央終於出來嚴打高利貸,套路貸,我覺得很欣慰。國家高層看透了表象,還是很給力的!

所以,沿用最近的話,要有敬畏之心,可能現在我們在A位,突然就可能到了對立的B位了,三年河東三年河西,只有社會和諧穩定了,才可能快速發展。


珠寶公眾網


孩子是無辜的,請不要牽連孩子,家長也可能是不是不還,可能是某些原因使家長未能及時還款,誰都不願意去拖欠別人


你原來這麼吊


你怎麼不出臺個父母犯法子女連坐呢?還教書育人呢,有資格嗎?不去考慮下中國為什麼有這麼多失信人員,反而再想這種么蛾子,國內高校?我看應該是搞笑。有錢可以去國外上個學校,也比清華北大強吧!沒錢還上個屁學。


蘇海冬


想起了四十年前我上小學報名,老師說:地主成分,座位最後一批。孩子有罪嗎,獨斷專行能讓中華強大不?


牛魔王4570


父母失信,導致子女上學受限,這是不對的!

首先,這違反了《教育法》,剝奪了失信父母子女受教育的權利,這是違法行為!

其次,這是株連,父母失信錯在父母,把棍子打到其子女的身上,這樣做有失公平正義!

無論什麼情況,無論什麼機構,什麼人,都不能剝奪失信父母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


香港每日電訊新聞


本人非常支持!我是老賴的受害者。九八年八月,一個陳姓人,父親因事坐牢,他到我家來借錢還贓款,我當時家裡錢不多,還從別人家裡借了兩千,共借給他五千元,是我當年的兩個月工資呀!我的一個遠房親戚也是個流子,他兩個人常在一起鬼混,可能是賭博欠了老賴的錢,在我完全不知的情況下,老賴寫了個字給流子,說抵我的借款,於是兩人都想見我。二0O一年,我想盡一切辦法找到了老賴,他理直氣壯,說早已完給我了,我追問他,他說出了原委,於是老賴藉口不還錢。九八年至今已整整二十一年了呀!我恨!恨恨恨!


六十一天549


無辜?欠別人的錢不還,別人的孩子無法接受良好教育,他們難道不無辜?中國🈶️多少什麼教育家哦,思想家,你們的書,你們的言論?再次證明不存在什麼思維與教育,最大的問題在於立法不嚴,不遵守信用1、子女無法入學2、刑期入檔5年以上,不得享受水電,打回原始社會!你還敢不還嗎?所有的人多會立即自覺,高利貸,校園貸,各種多會回到良性循環軌道中,中國才有信譽二字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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