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乡镇纪委立案19件处分26人


今年以来,环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对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监督指导,推动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水平不断提升。1至8月份,该县乡镇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01件,初核47件,了结28件,立案19件,结案18件,处分党员26人。

环县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和“以案代训”方式,抽调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专干在县纪委参与办案,学习办案程序、方式方法、文书格式等,提高执纪审查业务能力。对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由县纪委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实行乡镇异地交叉办理机制,并全程进行指导,确保重大案件取得突破,并定期乡镇自办案件定期通报制度,由县纪委书记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力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传导压力。

在此基础上,环县纪委从信访受理、初核、立案、移送审理等环节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程序进行规范,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理偏轻、责任不明确、应立案而未立案的,列出清单,退回继续调查;对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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