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界職稱:居士、和尚、主持、方丈、法師、長老


【住持】 佛教僧職。又稱方丈、住職。原為久住護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個寺院的主僧。一般稱呼寺院的住持為長老,長老可以稱之為法師,但是法師不一定是長老。長老:一般指世間的德高望重的長者。

【居士】 居士:梵文Gr-pati,意為家長、家主、長者、或有財產、或‘居家之士’。原指印度第三商工階級毗舍族Vaisya的富翁或德高望重的有道之士而言。但在今天中國佛教社會,已普稱一切信佛教的在家佛教徒為居士了。

【法師】 法師,梵文drma-bnaka,唐朝的玄奘因精通三藏,被稱為三藏法師。但在今天中國民間,大概為了尊敬出家人或根本不懂‘法師’兩字的意義,凡見了出家人,甚至小沙彌,不管對方有講經資格與否,竟都稱他為法師了。法師本是一種學位的稱號,要通達佛法能為人講說的人才能稱法師,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稱的。還有較高的學位,精通經藏的稱為經師,精通律藏的稱為律師,精通論藏的稱為論師。更高的是三藏法師。


【方丈】 佛教中一般用方丈代表方丈和尚,他們是寺院的最高領導者,同時有老師的職責。方丈,原為道教固有的稱謂,在道教中,講人心方寸,天心方丈,方丈是對道教十方叢林最高領導者的稱謂,亦可稱“住持”。佛教傳入中國後借用這一俗稱。佛寺住持的居處稱為方丈,亦曰堂頭、正堂。這是方丈一詞的狹義。廣義的方丈除指住持居處外,還包括其附屬設施如寢室、茶堂、衣缽寮等。

【和尚】 “和尚”原來是從梵文這個字出來的,它的意思就是“師”。和尚本是一個尊稱,要有一定資格堪為人師的才能夠稱和尚,不是任何人都能稱的。這個稱呼並不限於男子,出家女眾有資格的也可以稱和尚。但是後來習俗上這個字被用為對一般出家人的稱呼,而且一般當作是男眾專用的名詞,這是和原來的字義不合的。現在一般對出家人的尊稱為:“法師”。

【長老】 一般指世間的德高望重的長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