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县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接受审查调查……这些人被处分!

郯城县胜利镇人大原副主席刘振波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郯城县纪委、郯城县监委对郯城县胜利镇人大原副主席刘振波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振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按规定记账;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收取资金用于办事处开支;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刘振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郯城县纪委常委会、郯城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中共郯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振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郯城县交通局工程科副科长

崔杰接受审查调查

郯城县交通局工程科副科长崔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共郯城县纪委、郯城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崔杰简历:

崔杰,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山东省郯城县人,大专学历,1998年10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至2009年1月,任郯城县交通局监察站、交管所工作人员;2009年1月至2015年1月,任临沂昌达监理公司工作人员;2015年1月至今,任郯城县交通局工程科副科长。

蒙阴县桃墟镇青山埠村村委会原主任

王吉太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蒙阴县监察委员会对桃墟镇青山埠村村委会原主任王吉太(非中共党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被调查人王吉太利用担任蒙阴县桃墟镇青山埠村村委会主任兼青山埠自然村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分3次挪用该村生态农业项目占地补偿款209500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挪用资金罪。经蒙阴县监察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兰山区半程镇半程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杜加富

(非中共党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半程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杜加富(非中共党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

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临沂部分县区纪委

还通报近期查处的几起典型问题。

涉多县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接受审查调查……这些人被处分!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

1

兰陵县尚岩派出所原民警刘云鹏、芦柞镇墩头工作区原党总支副书记兼长杨庄村党支部书记杨新化等充当赌场“保护伞”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以郭昌华为首,刘云鹏、杨新化等为重要成员的赌博犯罪集团在枣庄市峄城区底阁镇境内多处地点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其中,刘云鹏占股30%,负责与他人坐庄参赌,吸引赌博人员,并与峄城区底阁镇派出所副所长邢某某联系,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邢某某行贿,寻求保护,并在参与开设赌场期间,非法获利约30万元;杨新化于2018年8月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占股30%,负责坐庄参赌,吸引赌博人员,在参与开设赌场期间,非法获利约3万元;郭庆廷(兰陵县新兴镇板闸湖村党员)2017年6月参与开设赌场活动,在赌场负责整理杂物等,非法获利约0.6万元。刘云鹏、杨新化、郭庆廷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

沂南县水利局河砂管理科原科长韩贵明充当非法采砂人员“保护伞”等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韩贵明任沂南县河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夜间巡查组长、沂南县水利局河砂管理科科长并主持沂南县河砂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期间,在履行河砂资源监管职责时,收受非法采沙人员贿赂、接受宴请,放松对河砂采挖的监管,致使河砂被大量盗采,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万余元;同时,利用对河砂资源进行监管的职务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并提供帮助、便利,共计收受人民币2.7万余元。韩贵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沂南县张庄镇龙泉村党员尹海涛组织黑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问题

沂南县宏顺停车场的尹海涛为与蒙阴县蒙山道路清障中心因争夺京沪、日兰高速施救业务,分别于2017年1月13日和1月15日,纠集多人,组成黑恶势力团伙,在京沪高速沂南服务西区南侧和日兰高速日照方向82公里处聚众斗殴,并造成日兰高速该路段车辆大量拥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尹海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罗庄区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临沂光耀实验学校副校长季玉秋、王立华、纪现芸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临沂光耀实验学校副校长季玉秋、王立华、纪现芸(非中共党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1.0平方米、21.4平方米、29.3平方米,违反区教体局关于中小学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规定。2018年6月,季玉秋、王立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现芸分管后勤工作,个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对单位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记过处分。临沂光耀实验学校校长汤强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单位办公用房管控不严,对上述3人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

盛庄街道办事处城管委建设巡查中队长、城建大队长李纪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李纪强利用担任盛庄街道办事处城管委建设巡查中队长、城建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张某某等人所送现金及购物卡价值共计38000元,并为上述人员在房屋违规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被依法判处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7月,李纪强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

高都街道农经站站长颜士范违规操办孩子婚宴等违规违纪问题。

2016年3月,颜士范在高都泉银酒店举办儿子婚宴,其中,违规宴请并收受17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800元。另查明,颜士范还存在村级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2018年7月,颜士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黄山镇木柞三村原会计王广胜未将村集体资金纳入监管问题。

2013年、2014年,木柞三村分别收取地佑晟苗木基地土地流转金共计871054元,时任村会计王广胜未将该笔资金交黄山镇经管站监管,记作村收入后直接用于村务开支;另查明,2015年12月,木柞三村收到村民交纳的土地承包费40000元,时任村会计王广胜未按规定将该款纳入黄山镇经管站监管,直接用于村务开支。2018年7月,王广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褚墩镇北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洪海套取棉花种植补贴款问题。

王洪海在任职褚墩镇北王庄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自家棉花种植面积7.5亩,套取棉花种植补贴款1875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8月,王洪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予以收缴。

沂南县通报7起典型问题

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

县地下水开发研究所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苏洪涛违规报销、领取补贴奖金问题。

2013年以来,苏洪涛以后勤人员工资、电话费、计划生育奖金等名义,违规报销、领取补贴奖金22750元。2018年6月2日,县纪委给予苏洪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2

岸堤镇兴旺庄村岩山庄大组、花岭坡大组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兴旺庄村岩山庄大组、花岭坡大组以卫生清理、环境整治、工程出工、夜间值班等名义,违规向部分村干部发放误工补贴14454元。2018年6月5日,岸堤镇党委分别给予岩山庄大组负责人张加磊、原负责人王焕廷、花岭坡大组负责人李先进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将违规发放补贴退还村集体。

3

铜井镇保泉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保乐村民大组原负责人范遵全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走访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5年8月,范遵全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0538元,购买礼品用于节日等走访。2018年8月3日,县纪委给予范遵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双堠镇南龙口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树旺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送礼问题。

2011年至2014年,南龙口村多个企业老板操办子女婚庆事宜,刘树旺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赠送礼金共计5800元,并以集体开支名义在村集体下账。另外,南龙口村还存在招待挥霍浪费等问题。2018年8月17日,县纪委给予刘树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将违规赠送礼金退还村集体。

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

大庄镇白石埠村违规挪用扶贫项目收益问题。2016年,白石埠村新建扶贫车间一处,项目发包后,该村违反有关规定,将其中1.75万元项目收益用于村集体工程建设。2018年8月,县纪委给予埠园社区原党总支委员、白石埠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军民党内警告处分。

2

铜井镇香山村白家峪子大组个别贫困户虚假脱贫问题。

近期,中央巡视反馈指出了香山村部分贫困户未能实现稳定脱贫问题,其中个别贫困户脱贫时,家庭收入弄虚作假,居住房屋为非安全住房,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2018年8月,县纪委给予香山村党支部委员、白家峪子大组负责人秦玉山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镇帮扶工作人员庄乾华、陈妍作出深刻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扶贫办主任王斌诫勉谈话。

3

湖头镇辛家官庄村扶贫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弄虚作假应付检查问题。

2016年,辛家官庄村在实施养殖肉羊扶贫项目时,发放养殖补贴不到位,违规暂扣6300元作为养殖押金,县纪委对该问题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整改到位。2018年8月,县纪委在整改“回头看”时发现,该村扣留资金仍未发放,并多次造假应付检查。2018年8月,湖头镇党委给予辛家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庞军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对辛家官庄等村扶贫领域问题整改监督不力,县纪委责令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惠保正、镇党委宣传委员商纪升、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黄传江3人作出深刻检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