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篇」北辰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召开“捕诉合一”试点工作推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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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诉合一

「先行篇」北辰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召开“捕诉合一”试点工作推动会

日前,北辰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召开“捕诉合一”试点工作推动会,介绍试点工作内容,明确试点工作方案和要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东同志和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安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捕诉合一办案,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一个办案组、一个员额检察官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会上,杨安副检察长明确了北辰区检察院开展“捕诉合一”试点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规程。李卫东检察长对试点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充分认识“捕诉合一”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及时调整工作状态迎接新的挑战;二是要坚定自信心和自豪感,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四是要加强“捕诉合一”理论指导,及时总结、积极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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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市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全身心投入到试点工作中,确保北辰区检察院试点工作出成效,为全市“捕诉合一”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北辰经验”。

供稿 / 于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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