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司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建设平安东丽、法治东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近日,东丽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从人民调解员的选聘条件和工作职责、配备指标、管理培训、工作保障等方面明确了任务和要求,力求打造新时代热爱人民调解、精通法律知识、具有专业技能、善用现代方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方案还提出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街道、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大幅度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比重。
此外,方案还明确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水平,通过邀请律师加入人民调解组织,聘请律师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等方式鼓励律师群体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
撰稿人|基层科 杨程
编 辑|曹子畅
审 核|刘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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