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麗區出台方案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

東麗司法

东丽区出台方案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东丽区出台方案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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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區委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部署要求,進一步促進人民調解工作創新規範發展,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建設平安東麗、法治東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東麗區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從人民調解員的選聘條件和工作職責、配備指標、管理培訓、工作保障等方面明確了任務和要求,力求打造新時代熱愛人民調解、精通法律知識、具有專業技能、善用現代方法的人民調解員隊伍。

东丽区出台方案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方案還提出要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大力發展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為街道、社區、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實現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有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社區和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有1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派駐有關單位和部門的人民調解工作室有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大幅度提升專職人民調解員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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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方案還明確要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水平,通過邀請律師加入人民調解組織,聘請律師為專職人民調解員等方式鼓勵律師群體參與矛盾糾紛化解,不斷優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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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基層科 楊程

編 輯|曹子暢

審 核|劉俊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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