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既然存在,爲什麼不能得到正式工的福利待遇呢?

淡196606668


想法很好,但是短時間內根本無法實現。

“臨時工”,一個在計劃經濟時代耳熟能詳的詞彙,一個法律意義上並不存在的用工形態,如今卻大量存在於多個行業,並引發眾多“臨時工現象”。

國家為什麼需要“臨時工”?就是幹活需要人的,但是,全部按正式工的薪酬、福利待遇發放又是不捨得的——為的就是節約用工成本。

所以,這種用工形式在短時間內根本不會改變,編制內員工與編制外員工的福利待遇存在著天壤之別。一群是國之嬌兒,一群是“駱駝祥子”。


我國法律規定,只要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就不應該叫“臨時工”,統稱為“在職職工”。但是現實生活中,根深蒂固的“臨時工”概念已經深深印在人民群眾的腦海中。反正只要是沒有編制的員工就是“臨時工”。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

1.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都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

2.許多用工單位違反勞動法不給臨時員工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

3.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4.對於用工單位而言,僱傭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是每僱傭一次臨時工,就意昧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反而增加了用工成本。

5.多數臨時工都是非熟練工,很難保證工作質量,對於企業長久發展顯然十分不利。

6.臨時工很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難以推動社會進步。



我們當地農村有一句俗語:有本事的吃本事,沒本事的吃棍子——財富出自於創造,幸福來自於奮鬥!

雄起!億萬“臨時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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