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资金从哪来又如何用?被征收人知多少?

棚户区资金从哪来又如何用?被征收人知多少?

棚户区改造的资金从何处来? 如何管理? 又如何使用? 被纳入棚户区拆迁户的对象一定不清楚, 笔者从往年《江西省棚户区改造过桥贷款(软贷款)融资、建设、偿还实施方案》了解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的有关情况。

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融资原则。统一融资、委责代建,以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各市县为子项目,汇总成一个总项目,统一向金融机构融资,委托、责成市县代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通过市县财政资产融资管理专户统一归集,委托当地财政监管,严格按现行政策规定用途使用;整合资源、统一还款,统筹安排还款资金,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统一还款的保证。

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方法。一方面省城投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融资,融资期限争取8年(含宽限期3年)。从借款之日起按季还息,从第4年起开始还本。鼓励提前还款。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执行,市县的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所产生的差额部分作为省城投公司项目管理费用等开支。另

一方面省城投公司与省财政厅签订该项目的“差额补足协议”,将协议项下的所有权益及收益质押给银团。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桥贷款(软贷款)在各市县的使用额度根据项目资本金、风险情况、借款人实力、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等综合确定,不超过建设项目资本金的25%,不能循环使用。省城投公司与各市县财政局签订协议,委托市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省城投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开立过桥贷款(软贷款)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省城投公司下拨的过桥贷款(软贷款)及项目其他相关资金均统一下拨至市县财政指定的资产融资管理专户。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还款措施。省财政安排的棚户区改造补助等资金,在项目建设期间,用于项目建设投入;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可作为还款来源之一,用于项目还款。项目自身综合收益、市县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部分和其他收益等用于归还融资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局通过一般预算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等建立还款准备金,并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安排还款。市县财政局向省财政厅另行出具还款承诺书,承诺同意由省财政通过结算往来扣缴市县到期应还的借款本息。各市县财政局承担的应还本息资金由省财政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往来扣缴,并由省财政统一划给省城投公司。

以上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融资方法、使用管理及还款措施等政策,不知大家看了有何感想?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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