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女性三種行爲會得到朝廷表彰,有的很暴力!

旌表是中國古代由國家制定和實行的道德表彰行為,國家通過旌表主導社會風俗教化,從而達到控制基層社會、穩定社會秩序的統治目的。據學者考證,“旌表”二字最初分而用之,“旌”最初指旗的一種,即《周禮·春官》所言之“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月為常,交龍為旅,通帛為,雜帛為物,熊虎為旗,鳥華為旗,龜蛇為旌,全羽為旋,析羽為旌”。隨著時代發展,“旌”字逐漸具有表彰的涵義,在《左傳》中有“且旌君伐”、“且旌善人”。

漢代女性三種行為會得到朝廷表彰,有的很暴力!

“表”最初指皮子有毛的一面。《禮記·玉藻》載“表裘不入公門”,即穿毛在外的裘皮衣服不能入公門,後來引申為表率。《禮記·表記》有“仁者,天下之表也”。旌表同時出現,最早見於《尚書·畢命》之“旌別淑惡,表厥宅裡,彰善癢惡,樹之風聲”的記載。族表真正連用,並具有表彰制度的意思則在《後漢書·申屠蟠傳》,有“表旌廬墓”之語,《晉書·鄭裹傳》亦有“旌表孝悌,敬禮賢能”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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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表作為一種制度,在先秦時期即已萌芽,據《荀子·大略》載:“武王始入殷,表商容之間,式箕子之囚,哭比干之墓。”對賢人智士表示尊崇。對女性進行表彰,早在先秦時期已有先例,如劉向《列女傳》載:楚國的兩位守節婦女,分別受到楚王族表,贈封號為“貞姜”、“貞姬”。其後,秦始皇曾為寡婦清築臺。但對女性進行大範圍制度性的旌表則始自漢代。

從《後漢書·百官志》所載之“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順孫,貞女義婦,讓財救患,及學士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門,以興善行”來看,漢代的旌表制度業已形成。漢代皇帝的族表詔令中,或“孝子、貞婦、順孫”並舉,或“孝子順孫,貞女義婦”等列,旌表女性已是漢代國家旌表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那麼,具備什麼條件的女性,才會得到這一殊榮呢?

(一)孝行顯著的女性

中國自古即重視孝道,對孝道的提倡可謂儒家倫理的核心,《孝經·三才章》載孔子語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漢代確立了儒學獨尊地位後,為了達到“以孝勸忠”的政治目的,對孝道可謂推崇備置,號稱“以孝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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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推行孝治教化的方式之一即不遺餘力的旌表民間的孝行,孝行顯著的女性自然也在國家族表之列。具體而言,能獲旌表殊榮的顯著孝行主要有以下三類:一是父亡悲傷難抑、孝女追隨而去。此類孝女多是在父親因故突然亡去、屍骸難尋的情況下非常悲傷,追隨亡父而去。東漢孝女曹娥,其父為巫祝,“於縣江溯濤迎婆婆神,溺死,不得屍骸。娥年十四,乃沿江號哭,晝夜不絕聲,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東漢孝女叔先雄,因父“乘船墮湍水物故,屍喪不歸”,“雄因乘小船,於父墮處哭,遂自投水死”,後攜父屍同出,雖不可信,但感人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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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父仇經年未報、弱女手刃仇人。東漢趙娥“父為同縣人所殺,而娥兄弟三人,時俱病物故,仇乃喜而自賀,以為莫己報也。娥陰懷感憤,乃潛備刀兵,常帷車以候仇家,十餘年不能得。後遇于都亭,刺殺之。”東漢巴蜀地域也有一奇女子名為敬楊,其“始生失母,八歲,父為盛所殺。無宗親,依外祖鄭。行年十七,適孟。孟與盛有舊。盛數往來孟家。敬楊涕泣謂孟曰:‘盛兇惡。薄命為女,無男昆。惡嫌未報,未嘗一口忘也。雖婦人拘制,然父子恩深,恐卒狂惑,益君禍患。君宜疏之。’孟以告盛。盛不納。漢安元年,盛至孟家,敬楊以大杖打殺盛。”後會赦得免,受到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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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夫死不嫁,養姑甚謹,卻蒙冤而死。如西漢宣帝時期,《漢書·於定國傳》載:

東海有孝婦,少寡,亡子,養姑甚謹,姑欲嫁之,終不肯。姑謂鄰人曰:“孝婦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索丁壯,奈何?”其後姑自經死,姑女告吏:“婦殺我母。”吏捕孝婦,孝婦辭不殺姑。吏驗治,孝婦自誣服。”這則材料中的孝婦由此被冤殺,昭雪後受到旌表。

總之,孝行顯著的女性受到國家的表揚和鼓勵。

(二)貞節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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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稱頌節婦是國家推行教化的方式之一、鞏固社會秩序的重要途徑。漢代對貞婦的族表肇端於西漢宣帝四年對穎川地區貞婦的獎賞。《漢書·宣帝紀》載宣帝四年詔曰:“穎川吏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

必須指出的是,漢代所謂“貞婦”指“貞婦有節義”者,據《後漢書·孝安帝紀》注對“節義”的解釋是:“節謂志操。義謂推讓。”即貞婦主要指那些操行殊異的女性。

從漢代實際旌表行為中看,所謂貞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以死殉節,一是夫死不嫁。史載以死殉節而受表彰的婦女不絕於書,如東漢河南樂羊子之妻遇到強盜劫持其姑以逼迫其就犯,她“仰天而嘆,舉刀刎頸而死。盜亦不殺其姑”,因此受到太守的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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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死而誓不更嫁的婦女一般採取極端的方式,甚至不惜自殘。東漢沛郡劉長卿之妻“生一男五歲而長卿卒,妻防遠嫌疑,不肯歸寧。兒年十五,晚又夭殘。妻慮不免,乃豫刑其耳以自誓。”《華陽國志》也揭示了東漢時期巴蜀地區諸多夫死不更嫁的女性受到國家表彰,有斷指以章厥貞的紀配,有自沈銘情、玉潔冰清的正流等。

國家用旌表制度,給予行為貞義之婦以道德名望的表揚與獎賞,以達到教化風俗之目的。

(三)母德突出的女性

漢代某些德行突出的母親也獲得了國家的旌表。首先是那些忠義為國的母親。在中國傳統社會,忠義愛國不為男性所獨有,婦女中亦有以自己獨特的方式為國捐軀者。那些為了成全兒子對國家的忠心而捨棄自己生命的母親,憑藉超越私人情感的犧牲精神得到國家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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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時期,就曾經表彰過這樣一位義母,她就是將軍馮異之母。“漢馮異欲從光武。其母囑之曰:‘汝今盡忠,莫思盡孝。我自為評以絕子內顧之念。’遂編而死。光武即位,命建廟祀之,廟在饒陽縣。”這種為顧全大局,不惜捨棄自己生命的偉大精神,正是國家激勵民間愛國熱情所需要的,因此獲得中央建立廟宇的殊榮。

其次是那些教子有方的母親,如金口碑的母親因“教誨兩子,甚有法度,上聞而嘉之。病死,詔圖畫於甘泉宮,署曰‘體屠王闊氏。”

還有那些慈愛溫仁,對繼子恩養有加的母親。如東漢漢中程文矩妻“有二男,而前妻四子。文矩為安眾令,喪於官。四子以母非所生,憎毀日積,而穆姜慈愛溫仁,撫字益隆,衣食資供皆兼倍所生。”後感動繼子,獲得郡守旌表。

總之,旌表乃國家對婦德的具體評判準則,漢代國家所旌表的女性類型主要是孝女貞婦賢母等,重在將女性向不同人生角色的理想形象作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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