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回應42條給市委書記易鵬飛、市長劉志仁的留言

紅網時刻9月2日訊(記者 陳達元)8月1日-8月31日,郴州市委網信辦在紅網《問政湖南》欄目回應了29條網友寫給郴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易鵬飛,13條網友寫給郴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志仁的留言。留言涉及不動產證辦理、噪音擾民、亂收費等多個問題。

留言選登如下:

【網友留言】郴州市花樣年華小區七年了未辦房產證

郴州市委網信辦轉郴州市房產管理局回覆:關於追究黃某芽(項目承包人黃某徵之父)違法違規責任問題,郴州市花樣年華小區的開發商振華房地產公司已於2018年8月以“涉嫌詐騙罪”名義向公安部門報案,目前正在補證階段。關於項目附屬工程建設問題,目前項目綠化等附屬工程正在建設當中,預計兩個月左右可以完工。

因該項目安置房較多,存在違規超建行為,實際建築面積超過規劃建築面積4284平方米,項目違規將影響各項驗收手續的辦理,導致無法辦理不動產證。振華房地產公司就項目有關情況已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提請將項目列入歷史遺留問題處理。郴州市房產管理局也已將該項目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將繼續跟蹤該項目辦證進展情況。

【網友留言】2018屆郴州二中高三畢業生回校拿檔案袋要求交100元

郴州市委網信辦轉郴州市教育局回覆:經查,按照省市區有關文件,郴州市二中高三畢業學生的檔案由班主任進行整理後管理。收到網友投訴後,郴州二中立即組織人員對學校高三班主任進行核查,發現530班汪某某擅自做主,收取高三畢業生檔案整理費100元。

目前,學校已對汪某某作出處理。一是責成該班主任全額退還所收款項,退費時要求每位學生或家長簽字(或短信截圖等方式)確認(共31人,計3100元)。二是對該行為提出嚴厲批評,責成該班主任寫出深刻認識。汪某某於7月11日作出書面檢討,承認了錯誤,並於當天通過微信的方式,將31名學生的檔案整理費3100元如數退還給家長。

【網友留言】嘉禾縣山口村的養豬場太臭了

郴州市委網信辦轉嘉禾縣畜牧獸醫水產局回覆:網友反映的嘉禾縣龍潭鎮山口村的養豬場為劉某華生豬養殖場。該場於2010年開始養殖,建設有沼氣池2個共250立方米;固液分離機2臺;幹糞池2個共200立方米;沉澱池2個共1067平方米;生化池一個約50立方米。

目前,嘉禾縣畜牧獸醫水產局要求劉某華生豬養殖場立即停止排汙,於8月底檢查檢修各項汙染處理設施,記錄並核實糞汙去向;檢查該場的種植和林業面積,以確保其養殖場糞汙消納。否則,嘉禾縣畜牧獸醫水產局將對其下達《退養通知單》。同時,嘉禾縣環保局對其汙染環境問題予以立案調查,並預處罰10萬元。

【網友留言】反映永興縣惠民路水果批發市場噪音擾民和焚燒垃圾的問題

郴州市委網信辦轉永興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回覆:經瞭解,該市場於2015年由永興縣政府同意臨時設立,待縣城果蔬中轉市場建成後,予以統一搬遷。該市場原有26家經營戶,現只剩6家,其未納入沙子江小區物業管理,衛生保潔工作由龍吉順公司負責。造成噪聲擾民主要是前段時間外地西瓜運輸車半夜未熄火發動機的聲音、搬運工具輪子摩擦地面的聲音、進貨人員的喧譁聲以及附近攤販討價還價的吵鬧聲。

鑑於噪聲擾民和焚燒垃圾問題,永興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當即對6家經營戶下達《永興城管執法溫馨提示單》,要求各經營戶自覺遵守“門前五包”責任書,夜間的下貨和交易時間在晚上的十點之前完成,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噪聲源,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並嚴禁焚燒垃圾。各經營戶表示,一定積極配合城管工作,按照要求抓好落實。6家經營戶已與永康路果蔬中轉市場簽訂了租賃合同,10月份建成投入使用後,將統一搬遷至永康路果蔬中轉市場經營,停止惠民路的經營。

下一步,永興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加大惠民路水果批發市場的日常巡查和監管力度,防止噪聲擾民和焚燒垃圾問題的反彈。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勸導自產水果攤主進入縣城22個瓜果臨時銷售點規範經營。教育引導環衛保潔工人和市民自覺遵守城市文明準則,維護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嚴禁焚燒垃圾,違者將按照城市管理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