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及自治区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区分局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活动,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为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分局多次组织召开部署会,并成立了由海勃湾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利成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确保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举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分局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党中央、公安部、公安厅及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共张贴通告、海报41000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各主要街道悬挂横幅100余条,张贴“扫黑除恶”有奖举报电话宣传便利贴17000余张,印制张贴宣传展板510块;多次进校园、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利用LED屏幕、以及广播(包括电台广播、公园广播、社区街道广播等)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和音频,通过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三是发挥行业优势,推动工作开展。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区分局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开辟线索征集途径,进一步拓展工作阵地,联系各网吧业主召开辖区网吧业主大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联系出租车公司,加大线索举报力度,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四是召开座谈会议,形成监督合力。
分局和各派出所从社会各层面聘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邀监督员并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各行各业代表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希望监督员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分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监督。
五是入户走访调查,广范征集意见。
为切实增强海勃湾区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分局采取集中入户调查宣讲的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同时表明公安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态度,增强居民群众对扫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
目前,我分局已经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恶犯罪嫌疑人。希望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以下15种重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对于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具体举报方法如下:
1. 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以下举报电话:
乌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73-2052726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73-2024219
2. 信件举报:
乌海市公安局扫黑办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和谐路3号乌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1609(邮编016000)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扫黑办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9号海勃湾公安分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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