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慶典紅白喜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最高罰500元!舉報電話……

這個事情很重要!

就在剛剛!徐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大家通報《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時間的通告》的精神,以及煙花爆竹禁放政策調整的背景、意義,和下一步公安機關的工作重點。

簡單來說,就是為了生態文明、生態環境,徐州的煙花爆竹禁放要開始動真格的了!

開業慶典紅白喜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最高罰500元!舉報電話……

禁燃勢在必行

徐州市維穩辦主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談軍介紹,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的傳統習俗,然而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不斷提高,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弊端愈發凸顯,已經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逐漸背離了新發展理念,煙花爆竹禁放已成為大勢所趨、民心所願。

汙染嚴重

煙花爆竹燃放時,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氣體以及碳粒、金屬氧化物等顆粒粉塵,汙染嚴重。

市環保局上個月提供的《煙花爆竹燃放對徐州市空氣質量影響分析》的報告表明,在煙花爆竹燃放的多發日期和時段,我市空氣質量短時間內急劇惡化,PM10、PM2.5濃度大幅升高。

必須大力實施煙花爆竹禁放,才能徹底打贏藍天保衛戰,更好地推動徐州高質量發展,努力使全市人民獲得持久的藍天幸福感。

開業慶典紅白喜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最高罰500元!舉報電話……

重大火災隱患

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以來,我市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78起,直接經濟損失約28.7萬元,致傷致殘19人次,有的甚至危及生命,教訓極為慘痛。

此外,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高強度噪音,嚴重影響到廣大群眾的正常休息。

因此,今年10月1日起,

徐州在市區範圍內,

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0月1日起,徐州禁燃的區域、時間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按照《徐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時間作以下調整:

一、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賈汪區、銅山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區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豐縣、沛縣、睢寧縣、邳州市、新沂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場所、區域、時間,並向社會公佈。

三、凡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放區域、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徐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嚴查嚴處違法燃放

公安機關將組織社區民警和巡防民警,充分利用一切資源、藉助一切手段,加大《通告》的張貼、宣傳力度,進社區、進企業、進酒店、進殯儀婚慶服務單位,使廣大人民群眾迅速明確禁放的時間、區域以及違規的責任等相關規定。

加強巡邏防控

。充分發揮好基層派出所和一線巡防等警力作用,突出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節點,對繁華街道、城郊接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區等重點部位開展不間斷、地毯式的巡查巡控,及時發現制止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加強對各類開業慶典、“紅白喜事”活動的盯守力度,堅決做好防範工作。

強化嚴查嚴處。始終堅持嚴字當頭,嚴厲查處違法燃放行為。

具體做到四個“第一時間”:

➀ 一旦發現違法燃放行為,第一時間勸導制止;

➁ 對不聽勸導堅持違法燃放的,第一時間帶至公安機關查證處理;

➂ 對阻礙執行公務的,第一時間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➃ 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第一時間通報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市民可多途徑舉報違法燃放行為

1、個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怎樣處罰?

答: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發現違法行為可通過何種途徑舉報?

答:為及早發現、制止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營造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目前已起草《徐州市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任何個人和單位有權舉報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市民可選擇的舉報方式:

1、撥打電話

0516-110(市公安局)

0516-83738658(市安監局)

0516-12319(市城管局)

0516-12369(市環保局)

2、發送信函及直接到相關單位舉報等方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