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窘迫過,爲什麼沒有去殺人?

我也窘迫過,為什麼沒有去殺人?

我不是冉·阿讓,所以我不能理直氣壯地偷麵包。

我沒有被誰迫害,我的生活如果是“悲慘世界”的話,也是自己營造的。

我更不能去傷害別人,因為那絲毫也不能讓我的人生變得更好。

我也犯不著去報復社會,最終失去了自己的生命——雖然別人看不起我,但是我覺得自己有可能變得更好。

所以,無論我過得多麼悲慘,只要我的心裡還有夢想,我就不會去犯罪,去傷害他人。

我要告訴自己:我不是一條爛命,我不能作賤自己。

25日下午,童書媽媽的夏令營結營,我的心情很好。在結營儀式上,看到孩子們自己寫的“擠地鐵”的詩歌,還有集體吐槽“老妖精”(老師)的表演,真實、活力、幽默、充滿著旺盛的生命力。

晚上,和曉華沈汀Emma一家吃飯,回憶起非洲的種種趣事。出來的時候,沈汀忽然說,又有一個年輕的女孩兒,搭乘滴滴順風車的時候,被司機殺害了。

我的心頭一緊。想起在廣州的時候,我們住在郊區,每次三川自己搭乘出租車回家,都會給我打一個電話,“我已經坐上出租車了,車牌號是XXXXX,大概半小時後你到小區門口接我。司機車開得很穩,你放心”。其實,這是故意講給出租車司機聽的。

沈汀說,這個司機之前就已經有過類似的舉動,還遭到了其他女乘客的舉報。但是,這依然沒有阻止他繼續犯罪的意圖,最終導致了血案的發生。

曉華也說,她實在想不明白,這種犯罪明明是無法逃脫法律制裁的,為什麼他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走上絕路。

看著小丸子和Emma蹦蹦跳跳地在前面,聊著天,歡笑著。我和沈汀、曉華,陷入了一種無可名狀的沉默之中。

回到家後,我心情並沒有平復。因為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也肯定不是最後一次發生。

作為經常乘坐出租車、網約車的我們,不可能因為這種事情的發生,而不去或減少乘坐的次數。但是,我們誰也不能確定,下一次我們的乘坐,就是安全的。

尤其,這種事情大多是發生在最需要保護的女性身上的時候,我們作為丈夫和父親的那種心痛和憤怒,更加撕心裂肺。

說實話,這種“不確定的危險性”,會讓我們產生巨大的不安全感、不適應感、不幸福感。但是,似乎我們對此又無能為力。

平時,我是不想去看這些“明知看了也解決不了問題”的惡性事件的新聞的。看了之後,只能添堵。

但是,今天我卻有些睡不著,曉華提出的那個問題,一直縈繞在我腦海裡,“為什麼明知會被抓,還要去做”,這不明擺著是自己去送死,之前再故意去拉一個墊背的嗎?

我點開了一個關於講述嫌兇鍾某生活的報道(來自《都市快報》),大致的情況是這樣的:

我也窘迫過,為什麼沒有去殺人?

鍾某一家租住在樂清虹橋鎮瑤南村,一棟2層的破舊民房。鍾某和父母、女友4個人原先擠在10來平米的一個房間裡,房間十分逼仄。半個月前,因為口角,鍾某和女友搬到另一個房間。

3年前,鍾某父母租到這裡住,鍾某是今年過完年以後才來的,在附近一家電子廠上班。鍾某是獨生子,小時候爸媽在廣州打工,他是爺爺帶大的。老鄉說,“現在回憶起來,只知道他跟父母關係不好,不聽父母的話。”

鍾某以前在老家開過奶茶店虧了十幾萬元。鍾某的母親曾對鄰居說,鍾某花光了家裡的積蓄,花掉了40多萬元。不久前,鍾某也不聽家裡人的意見,廠裡辭了職,然後回老家買了一輛車,開起了順風車。

鍾某經常跟父母要錢,說自己哪裡哪裡錢又不夠用了。老鄉說,雖然父母最後還是會接濟一些,但給錢的時候免不了大聲罵幾句。

經證實,事發前鍾某曾在多個貸款平臺借貸。僅一週內就曾向1家互聯網金融門戶、4家小額貸款公司以及8家P2P網貸公司借款;一個月內向多家金融門戶、消費分期平臺、小額貸款公司以及P2P網貸公司等22家公司貸款,有不良信息記錄。也就是說,最近這一個月,鍾某幾乎每天都在借錢。

看到這裡,我的眼前出現了一張“年輕、孤僻、任性、絕望”的臉龐。這個時候,我走到窗前,看到三里屯方向閃耀的射燈,還有大樓上變幻的色彩,我忽然想起了18年前的自己,驚出了一身的冷汗。

那個時候,我混跡在武漢。沒有固定的收入,不知道怎樣養活我自己,剛掙一點兒錢,就馬上拿去花掉了。

就這樣一步步地,把自己給逼到了絕境。

那一天,房租到期了,沒有錢支付,行李被房東堆到了門外。我和另外兩個小同伴,身無分文,晚上還不知道要住在哪裡。我們像爛仔一樣在街上閒逛,越逛越餓,看到菜市場仍在地上的菜葉子和爛茄子都會流口水。

下午的時候,我們三個已經餓得有些扛不住了,就決定去附近的村子裡弄點兒吃的。我們拿了兩個枕頭套,練習了一下徒手抓雞的方法,如何用手擰斷雞的脖子,然後反套在枕套裡。

頂著烈日,三個人懷著罪惡的想法,在村子裡尋找獵物。哪裡有雞鴨,哪裡有菜園,哪裡有值錢的東西……我們甚至蹲在一輛汽車附近,仔細研究哪些部件可以拆下來偷走,拿去賣錢。

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去實施一個“犯罪”的行為,心跳加速、面紅耳赤,一種從來沒有過的緊張,讓我的喉嚨一陣陣有乾嘔的感覺。

中午的村莊,幾乎看不到人,但是,我卻覺得隨時會有人突然衝出來抓住我們。

我們在如此複雜的心情和身體狀態下,從村子的一頭走到另一頭,從居住區走到農田裡……等到又走出了村子,我們才驚覺地發現,三個自以為要去“犯罪”的年輕人,最後連田裡的西紅柿和黃瓜都不敢去摘,更不用說從雞圈裡偷雞,去拆汽車的零件了。

就在我們既無力去偷東西,又飢餓疲憊的時候,遇到了一位年長我們幾歲的老兄。這位老兄把我們帶到他的住處,給我們下了一大鍋麵條。

在我們吃麵的時候,他給我們講了一個他同學的故事:

那個時候,大學剛畢業,大家經常會去某一個同學那裡聚會,一去就是十幾二十個,熱鬧得很。當主人的那個同學,要招待大家的吃喝,吃得好了,會覺得很有面子,讓大家覺得自己混得不錯。

有一次,快到約好去A同學那裡聚會的時間了,可是大家誰也聯繫不上他,打CALL機也不回。大家都覺得,這個小子肯定不想請客,裝作忘記了約定逃單了。同學們為此還嘲笑了他一番。

後來,有同學打電話到A同學供職的單位,說是好多天沒有來上班了,也沒有請假。同學們這個時候才覺得不太對勁兒,就報了警,帶警察一起來到A同學的住處。

A同學就在自己的住處,已經亡故了,是餓死的。是的,經過檢查,他是由於長時間沒有進食,虛弱暈倒,或者又引發了一些疾病,最後死去的。

更令人驚奇的,是在A同學的身上,發現了有一百多元錢。也就是說,他並非是因為沒有錢買東西吃而餓死的,而是因為想要把同學的聚會辦得更好一些,硬扛著自己不吃而失去了生命。

這位老兄講完這個故事,沒有說什麼。我們聽完了這個故事,也沒有說什麼。今天晚上,我想起了這個故事,也不想說什麼。

那是我第一次有了犯罪的想法,而且去真正地想實現它。這次“犯罪未遂”,讓我實實在在必須回答自己一個問題:我活在這個世界上有什麼價值?

我想當記者,雖然我嘗試了一年多,沒有任何一家媒體願意要我,那麼,我要不要繼續去嘗試,這是不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夢想?如果我去偷了東西,犯了罪,是不是再也沒有當記者的可能性了呢?為了滿足暫時的一些需要,如果失去了最重要的夢想實現的機會,真的值得嗎?

我和那兩個小夥伴,最終沒有去偷一隻雞、一個西紅柿、一個黃瓜。可能正是因為,在我們的心裡,覺得就算要餓暈了,也有一些東西,是不值得失去的。

而且,我的心裡很清楚,當時的那種窘迫的生活狀態,完全是自找的,我怨不了別人。剛掙一點兒錢,就去大吃大喝,買菸買酒,整天躲在出租房裡看世界盃。有掙錢的活兒,不屑於去做,只要還有一頓晚飯的錢,就可以在臺球廳裡混上一整天。

我不是冉·阿讓,所以我不能理直氣壯地偷麵包。我沒有被誰迫害,我的生活如果是“悲慘世界”的話,也是自己營造的。我更不能去傷害別人,因為那絲毫也不能讓我的人生變得更好。我也犯不著去報復社會,最終失去了自己的生命——雖然別人看不起我,但是我覺得自己有可能變得更好。

所以,無論我過得多麼悲慘,只要我的心裡還有夢想,我就不會去犯罪,去傷害他人。

我要告訴自己:我不是一條爛命,我不能作賤自己!

這個社會是殘酷的,有的人家境貧寒,有的人天生殘疾,有的人從小失學,有的人父母離異,有的人長年與家人分離,有的人屢遭厄運……但是,這是不是就可以覺得自己的命不值錢了呢?

換句話說,就算一個人不幸擁有了以上所有的遭遇,但是,只要他有一個對人生的夢想,是不是就不會去做讓自己的生命“越走越低”“自暴自棄”的道路了呢?

我並不知道確切的答案,只是有一個模糊的感覺。

我現在也會經常問自己,為什麼我當時沒有下定決心去偷東西?

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其實可以用一輩子去慢慢思考,慢慢回答。

白滔滔

寫於2018年8月26日凌晨


白滔滔:童書媽媽聯合創始人。學機械、轉經濟,自學寫作進入媒體,歷經新週刊、南方報業,後創業從事數字出版。著及編著有《我手機》《十三億》《西方教育三千年》《西方童詩300首》等。喜歡鑽研教育思想,開發寫作課程,和讀書會家長孩子交流。同時,擔任北京中致兒童關愛基金會副理事長,致力鄉村幼師等項目。他還是每天穿得很酷去接送女兒的爸爸,是女兒小丸子眼中永不斷電的故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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