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請知悉,轉業安置條件再明確!

作者|軍路君

退役士兵請知悉,轉業安置條件再明確!

又快到老兵復退的季節了,哪些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特別是《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新規出臺後,是否對士官(兵)轉業對象範圍,有了更進一步的明確呢?

為幫助大家釐清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條件,今天我們結合當下現行的政策規定,梳理出最關注的幾個問題,作一次簡要的答覆,供大家參考。

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的參考文件有哪些?

答:

只說現行有效的。

一是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頒佈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608號令),針對2011年11月1日以後的所有退役士兵,包括高校大學生士兵、直招士官;

二是2018年8月1日施行的,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頒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2018〕27號),針對2018年8月1日以後退役的,所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2、大學生套改士官,服役滿上士軍銜,實際軍銜不滿10年可以轉業嗎?

答:

不可以。對於大學生套改士官的文件依據為《關於加強大學生士兵教育管理和培養使用的意見(總參總政參聯〔2010〕3號)》。

《意見》的第十二條明確,對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的,參照從地方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士官的有關規定授予士官軍銜和確定工資起點標準。

而在大學生套改士官的轉業安置上,除《意見》以外,軍路君暫未查找到相關獨立的配套安置政策。故只能參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執行。

PS:少數地方出臺的地方性政策規定,如大學生“帶編入伍”等情況除外。

3、2011年11月1日之前,在高校入伍的大學生士兵,可以轉業嗎?

答:

不復學,可以選擇安置。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本條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後退出現役的士兵,執行本條例,本人自願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規定執行。

關於高校大入伍的大學生士兵,其轉業安置可以參考《關於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大學生中徵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參聯字1號)第六款規定,“對批准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學生,退出現役後,不願意復學的,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退伍軍人安置機構負責接收,並按照城鎮退役士兵的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安置工作。”

4、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的直招士官,也要服現役滿12年才能由政府安排工作嗎?

答:

不需要!

根據第3問中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及民政部門給出的權威答覆: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服現役滿上士軍銜規定年限的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的士官,可以選擇轉業安置。

另,參照《關於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參動〔2008〕47號)文件,直招士官服役滿第三期退出現役的,作轉業安置。

PS:其第三期士官,即為現在的上士士官

5、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的城鎮義務兵,可以選擇轉業嗎?

答:

可以。

根據第3問《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同款規定,參照《退役義務兵安置條例》(國發[1987]106號)第九條,原是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沒有參加工作的,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乾安置辦法,各接收單位必須妥善安排。(PS:《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出臺前,非農業戶口的城鎮青年入伍,通常會攜帶“安置卡”入伍)。

6、退役士兵安置解讀中,有一條“服役滿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士官”可作轉業安置,啥叫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士官?

答:

服現役未達到本級和本崗位規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士官,符合相關條件可在本級服役期內各個年度安排退出現役。

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管理規定》對實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現役的條件規定,排除不給予轉業安置(依照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情況,這幾種全程退役條件的士官(在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且服現役滿10年以上,可作轉業安置:

一是家庭成員遇有重大變故,經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證明,本人申請退出現役的;二是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等級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三是患病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經軍隊醫療體系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四是年度考評不稱職的;五是受降職、降銜以上處分的;六是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的。

7、既有安置卡,也符合服現役滿12年,是否可以在部隊買斷,然後憑安置卡安置?

答:

不可以!“買斷”,是部隊的口語,指的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自願放棄轉業安置待遇,領取部隊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自謀職業金。

服現役滿12年,又有安置卡、或平時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等,同時具備了多項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條件,但並不累計安置次數,政府只負責轉業安置士兵退役後的每一次就業。

放棄安置待遇,即放棄所有安置資格條件。以上問答中符合安置的條件,包括未盡的安置事宜,

只要本人自願放棄轉業安置待遇,選擇自主就業,領取一次性退役金,則政府不會再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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