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人與人相處最重要的就是信任,遇上投緣的人很多人就會卸下防備,這也給有些心懷鬼胎的人可趁之機。近日,託縣檢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詐騙犯罪嫌疑人,這位犯罪嫌疑人就利用別人的信任詐騙了一百多萬元!
鉅額詐騙上網逃犯羅某落網記
犯罪嫌疑人羅某涉嫌詐騙一案由被害人康某某於2014年11月25日報案至託縣公安局,託縣公安局經初查後於2014年11月27日立案進行偵查,因該犯在逃,託縣公安局於2015年11月30日對羅某網上追逃。2018年7月7日12時52分許,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在京滬高速安亭檢查站進行檢查,對一輛離滬牌照為冀GE6366貨車進行檢查時,將羅某抓獲。於2018年7月14日被托克托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托克托縣看守所。
巨型詐騙案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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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羅某來到內蒙古托克托縣嘉和煤炭物流園區蒙利煤場,與蒙利煤場負責人康某某協商買賣煤炭事宜,雙方約定粉煤320元/噸,塊煤560元每/噸。
羅某遂於2013年7月20日開始從蒙利煤場拉煤,羅某按時給蒙利煤場結清7月23日前的煤款184056元,康某某就對羅某產生了信任。
重點來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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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羅某稱要往河北宣化電廠供粉煤,於201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期間從蒙利煤廠拉走24車粉煤,價值30餘萬元,羅某於7月31日給康某某打款20萬元,稱剩餘的煤款過幾天就給。
康某某看到羅某打款及時,對羅某就更加信任。
2
2013年8月1日,羅某稱宣化電廠急需用煤,給運煤車輛每噸漲運費15到20元不等,當天就從蒙利煤廠拉走53車粉煤。
3
次日,羅某再次僱傭了4輛車從蒙利煤廠拉走塊煤4車。
康某某當時就催促羅某打款,羅某稱下午就打款。
當日下午康某某未見羅某付款,就找到了羅某暫住的賓館,但是羅某已經退房走了。
康某某隻好電話聯繫羅某,羅某稱現在是週五不好打款,承諾星期一(8月5日)就打款。8月5日晚上,康某某還沒有收到煤款,繼續打電話給羅某催要,羅某謊稱肯定會給他打款,後羅某將自己的手機關機直至停機,康某某就一直無法聯繫到羅某。
羅某將從蒙利煤廠拉走的煤炭運至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縣洋河南鎮凱順煤場後將煤炭變賣,所得煤款100餘萬元。
羅某用該煤款償還賭債30餘萬元,又用該煤款賭博,輸掉30餘萬元,投資貸款公司賠了40餘萬元,將煤款揮霍一空。
因聯繫不上羅某,2014年6月,心急如焚的康某某隻好找到羅某父母的住處,後羅某通過電話聯繫了康某某,並於2014年7月2日寫了一張欠條,讓其妻子轉交給了康某某。此後羅某的父母也搬了住所,康某某再次無法聯繫到羅某。
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8月2日期間,羅某共從蒙利煤廠拉走粉煤77車,重3675.68噸,價值1176217元;塊煤四車,重155.74噸,價值87214元,總價值:1263431元。2013年7月31日,羅某給康某某打款20萬元,騙取康某某煤款1063431元,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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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面對新認識的人,大家一定要保持警惕,否則傷身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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