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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了!
電動車違規充電引發火災,
責任人一律拘留10日以上並罰款500元!
8月27日夜,為了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高發態勢,鄭州消防支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集中夜查行動。
針對檢查發現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等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鄭州消防支隊嚴格執行“四個凡是”標準要求:
凡在居民建築物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為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充電,拒不改正的,依法處二百元罰款,並強制清理;
凡居民小區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凡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罰款;
凡居民小區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要在當地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同時函告當地住建、房管部門,作為物業管理示範、優秀住宅小區評定否決項。
一律依法頂格處罰,寧緊勿松,讓違法者付出代價,提高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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