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鐵路官網無票 支付50元「服務費」就搞定

2018-08-28 11:52 | 溫州商報

咋回事?铁路官网无票 支付50元“服务费”就搞定

隨著高鐵路網的日趨完善,乘坐高鐵出行成為越來越多旅客的首選。不過,一些熱門城市和熱門時段的高鐵票並不好買,往往要提前幾天預訂。在此背景下,各種提供訂票和搶票服務的應用程序不斷湧現。

近日,溫州市民張先生因在鐵路“12306”官網買不到杭州至溫州的高鐵票,便通過“高鐵管家”APP搶票,孰料支付50元“服務費”之後,輕鬆搶到了票。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官網一票難求

第三方平臺加價50元輕鬆搶到

張先生是一位商務人士,常年在溫州、杭州兩地跑。8月20日下午,正在杭州出差的他臨時接到公司通知,要求次日上午趕回溫州處理緊急事務。

忙完手頭的事情,張先生趕緊查詢“鐵路12306”APP,發現當天的高鐵票已經全部售罄。他又打開“高鐵管家”APP,同樣發現十幾個班次的票已售完,但均提示可搶票。

咋回事?铁路官网无票 支付50元“服务费”就搞定

張先生選定車次,點擊進去,裡面有“搶票套餐”可供選擇, 10元/份的極速搶票,可提速10%;20元/份的閃電搶票,可提20%;30元/份的光速搶票,可提速35%。還有一個“不選擇套餐”的選項,但下面註明“搶票人數過多時,需要排隊;建議購買套餐,提高搶票成功率”。

因趕時間,張先生毫不猶豫地選擇了30元的套餐,但點擊進去後發現,前面排隊搶票的竟有1000多人。

猶豫片刻,他又勾選了20元/人的“VIP優先出票”選項。這回,前面等票的僅有一人。不到一分鐘,張先生就搶到了票,而且是靠過道的座位。

138元的二等座車票,加上50元的搶票費,張先生這趟高鐵旅程總共花費188元。儘管額外加的錢並不很多,但令張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車票已售罄,為何通過搶票軟件卻能輕而易舉搶到票?其中是否藏有貓膩?

搶票軟件層出不窮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可以下載的購票平臺多達幾十款,除了正常的訂票服務,大都提供有償搶票服務。

讀者章女士向記者反映,除了加價搶票,一些購票平臺甚至存在捆綁銷售的情況,有默認購買額外套餐、保險、優惠劵等。“雖然只是多花幾十塊錢,但有種強買強賣的感覺。”

由於這些平臺的票務信息與鐵路官網一致,又可以提供訂票業務,以至於不少人認為是官方授權。

不過,記者在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官方網站看到這樣的聲明:www.12306.cn是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唯一網站。截止目前,沒有授權其他網站開展類似服務內容。

12306熱線客服人員告知,“高鐵管家”等購票平臺屬於第三方軟件,與12306無任何關係,至於為何在無票狀態下顯示可搶票,他們並不清楚。

“高鐵管家”客服則解釋說,“搶票並不說我們有餘票,而是指這趟行程如果有乘客辦理了退票,我們就幫你搶,成功率並非百分之百”。

記者下載了高鐵管家、攜程、美團等應用程序進行體驗,發現各個軟件均以搶票提速幅度來收取相應的服務費。

攜程分5種搶票套餐,分別為低速、快速、高速、極速、光速,費用從0元/份—50元/份不等,其中默認用戶選擇高速搶票,20元/份。

美團則分6種搶票套餐,費用0—70元,用戶調節滑動條,可以選擇不同的金額。

咋回事?铁路官网无票 支付50元“服务费”就搞定

通過體驗發現,眾多搶票軟件的使用前提條件是授權平臺使用客戶的12306賬戶和密碼登錄,以完成火車票預訂等操作。

那麼,可否同時在多個平臺下單,提高搶票成功率?

美團介紹,12306賬號有多點登錄的限制,賬號若同時在多個地方登錄,就會被輪流踢下線導致購票失敗。

專業人士揭秘

搶票原理類似遊戲“外掛”

記者在“高鐵管家”搶票頁面看到,不同價位的套餐標註了不同的網速:10元套餐“獨享50M光纖”;20元套餐“獨享100M光纖”;30元套餐則有“獨立搶票專屬服務器”。

由此可見,搶票拼的是網速。不過,溫州市軟件行業協會的兩位專業人士認為,通過高速網絡刷票只是其一,“網絡搶票的方法有很多,技術上並不難實現” 。

溫州市軟件行業協會執行會長、溫州市捷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穀雨分析說,搶票軟件跟遊戲外掛的原理是一樣的,通過破壞計算機原先的運行規則,使速度得以大幅度提升,“就好像打遊戲,不開外掛一個月才能升一級,開了外掛一天就可以達到。”

“有了外掛程序,肯定比手動快得多,可以不斷地自動刷新網站來查看票務狀態,一旦發現有票可買,就馬上搶掉。”溫州市軟件行業協會會長、溫州市聖火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偉文補充道。

穀雨還介紹了“卡位法”搶票:通過註冊或積累成百上千個實名賬號,在購票平臺先下單暫不付款,把位置先卡住,一旦有人搶票,便把卡位讓給對方。“如此一來,普通旅客通過官網查詢發現車票已經售完,事實上有一部分票沒有真正售出。當然,搶票平臺不一定就採取這種方法。”

根據鐵路部門的規定,在網上購買車票,下了訂單後要在半小時內完成支付。至於退票,開車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那麼,如果搶票平臺佔用了票務資源,而無法最終售出,豈不是要虧本?

專業人士分析,熱門城市的高鐵票供不應求,幾乎不會出現有票賣不出的情況。而從技術手段上講,服務商完全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搶票的各項操作。即便是通過退票再賣出,也是有利可圖的。

林偉文表示,對於搶票軟件氾濫的情況,鐵路官網完全可以通過提高防火牆等級等方式進行防範,在技術上不存在問題。

律師觀點

是否違法難界定但造成不公平

對於第三方平臺提供的搶票服務,一直備受爭議。

有人認為,搶票軟件的確方便了有需要的人,而服務商不是公益機構,收取一定的費用合情合理;也有人認為,搶票軟件的存在,使得不願購買搶票套餐的人更難買到車票,擾亂了正常的購票秩序,與倒票的“黃牛”無異,應該予以禁止。

2006年,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國家發改委和鐵道部曾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查處代售代辦鐵路客票非法加價和倒賣鐵路客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規定火車票銷售、代售服務費5元封頂,代售車票過程中,加價或變相收費屬於價格違法。

對於搶票軟件是否為“網絡黃牛”的問題,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一來認為,搶票軟件通過消費者授權其使用12306賬戶和密碼,代為購買火車票,買賣主體還是消費者自己,而搶票套餐類似於中介收取的服務費。“前者屬於代購,後者屬於非法代售代辦。雖然相似,但有本質區別。”

當然,“如果第三方平臺提前購入大量車票,再加價賣給消費者,屬於倒買倒賣,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陳一來說,如果搶票軟件只是利用技術優勢,替付費用戶先人一步購得車票,這並不違法;如果有囤票的行為,那又要另當別論。雖說“法無禁止即可為”,但搶票軟件確實增加了部分消費者的負擔,其在利用自身技術優勢方便他人的同時,打破了原本的購票平衡,給其他消費者帶來了不公平。

而且,在網絡搶票中,用戶需要授權第三方搶票平臺登錄自己的12306賬號,以使用用戶的乘客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乘車人信息等。購票時,消費者通常選擇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工具來支付,這樣無疑增加了個人信息洩露及財產安全的風險。

陳一來建議,鑑於搶票軟件存在的爭議,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和出臺規範性文件。

(原標題:《鐵路官網買不到票,支付50元“服務費”分分鐘搞定,網絡黃牛還是便民利器?》,原作者:徐再傑 項銳。編輯林如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