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門一男子緩刑考驗期太「作」,被執行原判

祁门一男子缓刑考验期太“作”,被执行原判

男子王某立因濫伐林木被祁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但是,緩刑考驗期間,王某立不知悔改,居然參與賭博,多次違反社區矯正監督管理規定,並置警告於不顧,結果其把自己“作”進了監獄。近日,祁門法院組成合議庭,裁定撤銷對罪犯王某立的緩刑,對其收監執行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

祁门一男子缓刑考验期太“作”,被执行原判

現年46歲的王某立家住祁門縣。2015年9月25日,犯有濫伐林木罪,獲判緩刑的王某立被交付祁門縣司法局執行,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緩刑考驗期限從當天起至2018年9月24日止。不料,王某立在緩刑考驗期內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其不僅違反社區矯正監督管理規定,多次參加集中教育或社區服務時遲到,且2016年4月20日,王某立未經請假,無故缺席祁門縣歷口司法所組織的4月份集中教育,結果被祁門縣司法局給予警告。2017年10月12日,其又因參與賭博,被祁門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五百元罰款。另外,2017年11月9日,王某立人機分離,被再次警告。然而,其仍不改正,2018年2月14日,其未經批准外出至屯溪區。由於其嚴重違反管理規定,執行機關祁門縣司法局向法院建議撤銷王某立的緩刑。(來源:黃山在線 / 作者:姚大盛)

加入我們

“微祁門”公眾號由中共祁門縣委宣傳部主辦,旨在秉承歷史使命,報道客觀消息,推進祁門發展,共創美好明天。

祁门一男子缓刑考验期太“作”,被执行原判

長按指紋 > 識別圖中二維碼 > 添加關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