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曝光臺
對以下駕駛人酒後駕駛行為,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處罰。
1.劉雲峰,駕駛證號:3701021964****0052,2018年8月23日駕駛車牌號為魯CU2523的車輛在東四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62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2.閆 政,駕駛證號:3704061983****6630,2018年8月23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9T301的車輛在東四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59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3.張壽剛,駕駛證號:3705231977****4612,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0L932的車輛在東四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5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4.連 凱,駕駛證號:3705231991****1634,2018年8月20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6Z977的車輛在康洋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8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5.崔聖彬,駕駛證號:3723211987****7615,2018年8月17日駕駛車牌號為魯MA200R的車輛在河口區黃河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41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6.綦躍剛,駕駛證號:3705031985****223X,2018年8月22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QB799的車輛在河口區河慶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58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7.程 永,駕駛證號:3702021979****1817,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魯RAD555的車輛在廣饒縣濰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78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8.耿尊嚴,駕駛證號:3705231983****201X,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S8681的車輛在廣饒縣濰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9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9.王春訓,駕駛證號:3705231972****0030,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X2278的車輛在廣饒縣濰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7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10.王春營,駕駛證號:3705231983****3336,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8K080的車輛在廣饒縣濰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46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11.廉洪濤,駕駛證號:2310251980****1513,2018年8月22日駕駛車牌號為魯M565E6的車輛在廣饒縣濰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3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12.孫國帥,駕駛證號:3705231988****2435,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9162F的車輛在廣饒縣濰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29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13.黃萬金,駕駛證號:5223231985****7913,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貴EV7788的車輛在利津縣津五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48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14.孫 凱,駕駛證號:3705031986****2214,2018年8月17日駕駛車牌號為魯M67E87的車輛在利津縣陳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33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呂利鵬,身份證號:3705231988****1618,2018年8月21日駕駛車牌號為魯E2S098的車輛在廣饒縣濰高路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酒精含量為47mg/100ml,系二次酒後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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