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在直播平台傳播暴恐視頻獲刑3年6個月 並處罰金4000元

中新網赤峰8月25日電 25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公安局發佈消息,內蒙古首例宣揚恐怖主義、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案宣判。

2017年1月16日,赤峰市巴林右旗公安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的通報稱,一網民在網絡直播平臺上傳播暴恐視頻及血腥圖片。

接到通報後,當地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將該案立為宣揚恐怖主義案件進行偵查,並將犯罪嫌疑人姜某抓獲歸案。經審訊,姜某對其為增加粉絲關注度,利用手機在直播平臺上傳視頻、圖片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認定,姜某所持有視頻中,4部被認定為暴力恐怖視頻,4部被認定為暴力血腥視頻。另有8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恐怖圖片,22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血腥圖片。其上傳的4部視頻被認定為暴力恐怖視頻,3張圖片被認定為暴力血腥圖片。

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姜某犯宣揚恐怖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人民幣,下同);犯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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