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夫勞倫公司在華維權受挫,POLO商標案引發熱議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國消費者開始追求高質量的生活方式,將眼光投向國際知名品牌。然而,當這些國際品牌在開拓中國市場的同時,卻往往陷入與國內企業的商標之爭。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美國知名時尚公司拉夫勞倫公司與廣州愛馳皮件有限公司(下稱廣州愛馳)之間就“POLO”和“POLO SPORT”等商標行政糾紛做出一審判決,維持了廣州愛馳的“POLO SPORT”及圖形商標等系列商標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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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夫勞倫公司成立於1967年,以其經典的“POLO”和馬球騎手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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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時尚界家喻戶曉。早在上世紀80年代,拉夫勞倫公司就開始在中國申請註冊第25類商品上的“P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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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商標,並於90年代正式進入中國市場,其“POLO”品牌產品已創立逾50年。2015年左右,正當準備在中國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時,拉夫勞倫公司發現國內出現了數以百計的名為“POLO SPORT”的服飾專賣店,專賣店的裝修設計與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 RALPH LAUREN”店鋪出奇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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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專賣店銷售的服裝產品不僅標識與拉夫勞倫公司的經典標識如出一轍,產品設計和產品包裝也讓人難以區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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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經拉夫勞倫公司瞭解發現,這些“POLO SPORT”店鋪均系廣州愛馳許可開設,並且店鋪產品上帶有的“POLO SPORT”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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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標識均由廣州愛馳註冊和持有,註冊時間集中在2013年,部分商標最早申請時間為1993年。而此時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品牌已在美國等國家和地區家喻戶曉。

在商標網檢索廣州愛馳註冊的商標,可以發現其持有的全部商標幾乎都與“POLO”以及“馬球騎手圖形”有關,多達191件。其中不乏與拉夫勞倫公司經典標識非常相似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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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網截圖)

據悉,2016年5月,拉夫勞倫公司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針對廣州愛馳及其關聯方提起侵害商標權糾紛訴訟。與此同時,拉夫勞倫公司就該等主體模仿拉夫勞倫公司店鋪產品的包裝、裝潢、虛假宣傳等行為在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和上海徐彙區人民法院提起了一系列不正當競爭糾紛和著作權侵權糾紛訴訟。

在上述民事訴訟進行的過程中,拉夫勞倫公司還以廣州愛馳的註冊商標與其在先商標構成近似以及廣州愛馳系以不正當手段搶注商標等理由針對廣州愛馳目前持有的大量商標提起了無效宣告程序。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目前就其中部分無效宣告裁定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認為:(1)廣州愛馳的“POLO SPORT”商標與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商標不構成近似商標;(2)拉夫勞倫公司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POLO”和馬球騎手圖形商標構成馳名商標;以及(3)由於廣州愛馳未抄襲其他知名品牌,因此其註冊商標不構成“以不正當手段”獲得商標註冊。基於該等理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維持了部分愛馳公司商標的註冊。目前,雙方還就相關商標在商標局、商評委和北京知產法院進行一系列商標行政糾紛。

一審判決引發專家熱議

在這起引發熱議的POLO案件中,北京知產法院判決駁回拉夫勞倫公司的訴訟請求,維持了廣州愛馳“POLO SPORT”等商標的有效性。該案涉及瞭如何判定商標構成混淆性近似、如何認定馳名商標、以及如何認定商標系惡意搶注等個《商標法》中十分重要的問題。對此,有關專家發表了其獨到專業的意見。

如何判定商標是否構成混淆性近似?

商標的功能在於表明商品或者服務提供者的來源。因此《商標法》的核心任務就是防止同一市場領域內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引起消費者的混淆誤認。

在實踐中,判斷相關商標是否會引起混淆誤認,需要考慮許多因素。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李順德教授認為,判斷商標是否會引起混淆,主要看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因為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是所有消費者理解最深、認識最深的部分。同時,商標的獨創性、顯著性與知名度也應當考慮。

李順德教授舉例說道:“在汽車上使用的‘豐田’、‘寶馬’等商標,在電器上使用的‘海爾’、‘聯想’等商標,如果其他商家在以上這些商標的前面或後面加上任何詞彙都往往會誤導消費者,造成混淆誤認,這類商標應當不予核准註冊。”

在談及本案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商標和訴爭商標之一“POLO SPORT”是否構成近似標識時,李順德教授認為:“‘POLO’後面的‘SPORT’一詞屬於描繪性詞彙,並未與‘POLO’組合成新的、具有區別性的詞組,‘POLO SPORT’商標體現顯著性的主要識別部份仍然是‘POLO’一詞。在‘POLO’系列商標本身具有很高知名度、廣大消費者對POLO商標認知度高的情況下,對方搶注的‘POLO SPORT’商標與拉夫勞倫公司在先知名的“POLO”商標構成混淆性近似。”

對於目前有部分公眾使用“POLO衫”這一稱謂對於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商標的顯著性是否會產生影響,中華商標協會原專家委員會主任董葆霖認為,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商標通過長期廣泛地使用建立起了極強的顯著性,他指出:“該商標在其原屬國和以英語為官方語言國家沒有被判定為‘商品通用名稱’,我們更沒有理由和依據把它認‘商品通用名稱’。”相關公眾對“POLO”一詞英文原義的使用不會影響其可以同時通過服裝產品上印有的“POLO”商標而準確識別拉夫勞倫公司產品,“POLO衫”這一稱謂的存在也不會影響‘POLO’商標本身發揮識別作用。

董葆霖還提到,“從我國的國情出發,一旦把它誤判為‘商品通用名稱’,將從法律的源頭上汙染了商標法律的環境,並將縱容‘搶注’和‘傍名牌’的不正之風。依據我國《商標法》規定,理應將‘POLO’註冊商標視為‘不可爭議商標’並予以保護,以維護其註冊商標的穩定性,並維護國家商標法律秩序。”

對於“POLO”商標的顯著性,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李小偉教授也指出:“從拉夫勞倫公司近期在中國提起的大量商標侵權訴訟這一事實來分析,該公司一直將polo作為註冊商標進行使用,主觀上並沒有放任polo淡化成為商品通用名稱的意願,這與U盤、Jeep等案例非常相似。”

如何認定國際知名品牌在中國的知名度?

《商標法》第13條對馳名商標給予了保護,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指出可以從商品的銷售情況、商標持續使用與宣傳時間、商標受保護記錄等方面進行馳名商標認定。

董葆霖認為,“馳名商標制度‘異化’”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該制度本來是保護“相關公眾知曉、相關公眾熟知商標”,制止不正當競爭的制度。但是,在執行中,行政和司法的保護標準依然高不可攀。這是中國商標搶注成風、不能禁止且越來越瘋狂的風源。

即使按照這種高不可攀的所謂“馳名商標”標準,董葆霖依然認為對本案中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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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作出了自己的分析:“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和馬球騎手商標自1967年首次使用以來,已在市場上連續使用了50多年。拉夫勞倫自1994年就在中國開設了第一家店鋪,每年銷售額數億元,這說明POLO和馬球騎手商標已經為中國廣大消費者所熟知。同時,考慮到‘POLO’商標曾被商標局認定為國家重點保護商標,還有多次行政和司法保護記錄,可以認定拉夫勞倫公司‘POL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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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為馳名商標。”

拉夫勞倫公司經過在中國大陸地區20餘年的大力經營,為中國廣大消費者所熟知並認可,這一點幾乎沒有爭議。而該案的難點之一在於,在拉夫勞倫公司剛剛進入中國的90年代初期,即本案最早的訴爭商標第7393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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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日(1993年9月24日),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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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否可以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對此,董葆霖表示:“從商品全球化的角度而言,國際知名品牌的國際影響力往往可以通過多種渠道滲透到中國市場,從一定程度上而言,國際影響力和知名度可以輻射到國內相關公眾,在認定馳名商標中也應當酌情予以考慮。在1993年廣州愛馳第7393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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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申請日之前,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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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就被美國法院認定為時尚服裝領域最為知名的商標,同時在國內外的雜誌和書籍上都有宣傳報道。再者,拉夫勞倫公司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也在25類服裝產品上註冊了“POL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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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綜合考慮以上事實,在1993年之前,拉夫勞倫公司的‘POL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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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就已具有馳名商標的條件。”

法律如何規制商標惡意搶注人?

《商標法》第44條和第45條中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和惡意註冊商標的情形進行了規定。針對廣州愛馳註冊的商標是否屬於惡意註冊商標,李小偉教授分析道:“商標權人在深知拉夫勞倫公司的帶有‘POLO’商標、馬球騎手圖形商標的服裝是世界名牌的情況下,僅僅圍繞拉夫勞倫公司的知名商標搶注囤積商標一百多個,足以說明其搶注商標的惡意。”

李小偉教授認為,認定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不應當拘泥於搶注人需同時搶注多個權利人的標識,如果搶注人僅圍繞一個權利人大量搶注商標,也屬於嚴重擾亂商標註冊和管理秩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事實上,近期北京知產法院和北京高院多個案例也認可了這一點,如“黑子籃球”案、“維多利亞”商標案等。

李小偉教授還認為,認定商標搶注人的惡意還應當緊密結合商標權人的商標使用情況等個案事實。在本案中,拉夫勞倫公司主張,廣州愛馳的股東李金良通過其註冊的多個公司於1993年起開始囤積、註冊拉夫勞倫公司相關商標,而本身沒有任何實際使用的意圖。同時,相關商標被許可人的任何不正當競爭行為也應當納入考慮範圍。因此,本案在認定商標搶注人的惡意中應當酌情考慮上述事實。

最後,相關專家還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國家提出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目標,這就勢必要求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維護我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形象。在此大背景下,法院的公正裁判對維護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形象至關重要,司法審判應當旗幟鮮明地保護誠實勞動、誠信經營者的商標權益。

據悉,北京知產法院近期還將就拉夫勞倫與廣州愛馳之間的多個商標行政糾紛進行開庭審理,針對上述案件的進展,知產力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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