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舫法師:釋迦牟尼的物質生活略談

法舫法師:釋迦牟尼的物質生活略談

中國科學院院士李小文

一 衣食住的經濟生活

釋迦牟尼——簡稱釋尊——在世的時候,每天向社會民眾宣傳他的救世主義。釋尊的生活非常底簡單,是最合於經濟的。所穿的衣服,是三件福田的破衲;所有的飲食,是沿著街巷乞食;所住的房屋,是樹下林中河畔。這不能說不是最經濟最樸素的生活。釋尊因為把社會上底各種事業都看透了,所以過這種簡樸經濟的生活,也是很快樂地。有一天釋尊在迦維羅衛國緬癨優婆塞林中住止,教誨弟子怎樣底分別正法邪法,於正法中怎樣來修習作證。所有同學“盡共和合,勿生諍訟,同一師學,同一水乳,於如來正法,當自熾然,快得安樂。”又教誨一個周那沙彌,求學的時候,怎樣尊敬導師的方法。說完以後,他想世界上不論何時何地一切人類生活,對於物質方面,縱慾貪求,是極危險地。於是釋尊向大眾宣佈他那經濟式的衣食住底生活制度。釋尊說:

“諸比丘!我所製衣,若冢間衣, (注:在墳間拾死人破衣做成破納而成之衣)若長者衣,粗賤衣,此衣足障寒暑蚊虻,足蔽四體”。

“諸比丘!我所制食,若乞食,若居士食,(信三寶居士所供養之食) 此食自足。若身苦惱,眾患切己,恐遂至死,故聽此食,知足而止。”(最要緊的是知足。)

“諸比丘!我所制住處,若在樹下,若在露地,若在房內,若在樓閣上,若在窟穴,若在種種住處,自足為障寒暑風雨蚊虻,下至閒靜懈息之處”。

“諸比丘!我所製藥,若陳棄藥,酥油蜜,黑石蜜,此藥自足,若身生苦惱,眾患切己,恐遂至死,故聽此藥”

這種生活狀況,是隨人類社會和時代遞變的,不能亙古今普遍於全世界,然吾人寫來乃標仰釋尊偉大的人格。想釋尊將皇太子地位棄而不顧,犧牲人天福樂,而求大覺,迨大覺以後,為人天師,仍犧牲其寂滅的安樂,而向社會作有力之宣傳,過著最經濟的平民生活,不以為古。釋尊這種精神支配數千年各國之信佛民眾,至今中亞南亞,尚存其遺風也。撫今追昔,百感不已,竭誠歸命,勿容稍疑。

二 非樂與享樂的觀察

釋尊宣說這經濟式的生活制度,令諸弟子一一遵守,不得有犯,他又恐外道梵志們,觀佛及弟子以身作則以法化人,備受人天供養,來作無意味底誹謗。“沙門釋子,以眾樂自娛,成為享樂主義者。” 於是釋尊又當眾宣說他的享樂的標準。他說: “沙門釋子,以眾樂自娛,所以者何?有樂自娛,如來(佛之別號) 呵責!有樂自娛,如來稱譽!” 呵責就是非樂,稱譽就享樂,茲分說如次。

甲 非樂

釋尊說:

“五欲功德,可愛可樂,人所貪著,云何為五?眼見色,可愛可樂,人所貪著;耳聞聲、鼻知香,舌知味,身知觸,可愛可樂,人所貪著。諸賢!由是五欲緣生喜樂,此是如來至真等正覺之所呵責也!”下面他引喻示眾曰:

“猶如有人,故殺眾生,自以為樂,此是如來至真等正覺之所呵責!”

殺生如此,他如私竊偷盜,會妓行窯,故作妄語,放蕩自恣,行外苦行,等等一切無意味無利益的享樂,釋尊是絕對呵責地,禁止弟子去享受地。因為這種享樂,是社會人生的病態,於人類進化是有損失地,故須非之。最後釋尊宣佈出家沙門,絕對杜絕這五欲樂。他說:

“五欲功德,人所貪著,如此諸樂。沙門釋子,無如此樂。”

“猶如有人,故殺眾生,以此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此樂。”

“猶如有人,公為盜賊,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此樂。”

“猶如有人,犯於梵行, (注:梵行是清淨行,犯梵行就是娼嫖妓?之汙穢行也) 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此樂。”

“猶如有人,故作妄語,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是樂。”

“猶如有人,放蕩自恣, (注:就是吃飯不做事的遊民) 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此樂。”

“猶如有人,行外苦行, (注:就是那非法的苦行如拔髮露形等事) 自以為樂。沙門釋子,無如是樂。”

上面所舉七項,不過大綱而已。人世間的樂事,不外這幾種,就中前六種是社會上一般有情的生活。迷著人世,不知尋出路的享樂狀況。第七一種,是尋出路而不得正當之出路者,墮於邪道,所有苦行,徒勞無益,良足悲惻!釋尊個人不去享受這種樂,同時也不許諸弟子去享受,並共同去宣傳他們這種非樂主義。

乙 享樂

至於釋尊所享受的樂是什麼呢?消極方面說,上面五欲等樂,能夠除滅即是樂。積極方面的享樂,他主張“超人類欲界以上的色界精神禪定樂,” 和“出世聖法樂。”他說:

“猶如有人,去離貪慾,無復惡法,有覺(尋)有觀(伺),離生喜樂,入初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 (注:超人類欲界上有色界天,色界天共有四種禪定,曰“四禪”,這是初禪的樂。)

“猶如有人,滅於內覺,內喜一心,無覺(無尋)無觀(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這是二禪的樂)

“猶如有人,除喜入舍,自知身樂,賢聖所求,護念一心,入第三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這是第三禪的樂)

“樂盡苦盡,憂喜先滅,不苦不樂,護念清淨,入第四禪。如是樂者,佛所稱譽。”(這是第四禪的樂)

此四種樂,超過人類的五欲樂,完全是精神的生活,佛學上說“禪悅為食” 正指此也。雖然,此樂仍屬世間的,非出世間的,斷滅的,非究竟的。以外還有法味之樂,所謂“一切出世聖法”,那才是出世間的,究竟的樂。佛學上說為“法喜充滿” 是也。今就人生略談如此,聖法之樂,不能廣說,凡有智者,應自廣尋。

二十年寫於北平柏林寺

參考《長阿含》第十二卷《清淨經》

(原載《佛教評論》一九三一年第一卷第一號、《法舫文集·四卷》。編輯程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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