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小豬佩琪」侵權案宣判,結果……

“小豬佩奇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今年這個梗特別火,讓小豬佩奇的各種周邊大賣,這招來了一些商家的“模仿”。然而,小豬佩奇的動畫形象可是有著作權的。

國內首例“小豬佩琪”侵權案宣判,結果……

1、小豬佩奇

《小豬佩奇》,英文名為《Peppa Pig》,是由英國人阿斯特利(Astley )、貝克(Baker )、戴維斯(Davis)創作、導演和製作的一部英國學前電視動畫片。故事圍繞小豬佩奇與家人的愉快經歷,幽默而有趣,藉此宣揚傳統家庭觀念與友情,鼓勵小朋友們體驗生活。據瞭解,小豬佩奇的著作權屬於艾斯利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和娛樂壹英國有限公司。

國內首例“小豬佩琪”侵權案宣判,結果……

2、“小豬佩奇廚房小天地”

擁有小豬佩奇著作權的兩家公司發現中國的汕頭市聚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某電商網站上銷售小豬佩奇形象的廚房玩具,而該玩具並非來“正版”,是由汕頭市嘉樂玩具實業有限公司製造的。小豬佩奇的“主人”認為這就是侵權。

國內首例“小豬佩琪”侵權案宣判,結果……

據嘉樂公司稱,其曾和“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國內代理商深圳山成豐盈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磋商過授權事宜,並簽訂了書面授權書,只不過早就過了授權期限。所以,現在仍在銷售已經沒有授權的小豬佩奇玩具很明顯是侵權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聚凡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和嘉樂玩具實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共同賠償艾貝戴公司、娛樂壹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5萬元。

從此案件我們不難發現,其實國內的民企還是具備一定著作權意識的,只是後來抱有僥倖心理而繼續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希望大家能通過本案吸取教訓,學會尊重著作權,提升版權意識,合法經營,千萬別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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