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地纪检部门通报一批违纪典型问题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赣州市崇义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上饶市广丰区横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我省赣州、上饶等地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违纪典型问题。

8月24日,赣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7年7月至11月,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亮化办科员陈森青、陈燕明在任中心城区亮化工程一期项目有关标段业主代表期间,工作严重失职,存在对施工质量把关不严,未按要求实行考勤管理,未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未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推进项目等方面问题,致使项目未按时完工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018年6月,陈森青、陈燕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5月至7月,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蟠龙派出所民警彭江河在办理某民事纠纷斗殴案件过程中,未积极主动做好案件交接工作,导致该案涉及行政案件超期办理,涉及刑事案件未及时立案,造成不良影响。彭江河作为受理该案主办民警,负直接责任。2018年5月,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给予彭江河行政警告处分。

2018年4月至6月,崇义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卢鑫平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在乐洞乡小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业务工作督查督导不力,未及时发现因电站引水发电而致生态流量偏小的环保问题,并未整改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6月,卢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11月,经巡察发现,全南县第三中学党支部党建基础薄弱,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弄虚作假,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会未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记录不规范等党建日常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邓李铭作为该校党支部组织委员,负有直接责任;叶青先后作为该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邓李铭、叶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5月,经抽查发现,宁都县侧排村未严格对照精准识别“十不评”标准,错评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7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黄元生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卢春生作为村委会主任,未正确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在评定贫困户过程中,政策把握不准,程序不当、把关不严,导致错评,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黄元生、卢春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前,上饶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广丰区横山镇中心卫生院违反规定自行设定津补贴项目,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违规向院务会成员及科室主任发放“院务成员补贴”共计47600元。刘宇作为横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10日,刘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至2017年,鄱阳县芦田乡栎林村委会以计划生育误工补贴、扶贫加班补助等名义给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共计52600元。方正西作为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25日,方正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