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學禮,無以立」 司法禮儀培訓走進迪慶法院

“不学礼,无以立” 司法礼仪培训走进迪庆法院

“不学礼,无以立” 司法礼仪培训走进迪庆法院

7月27日上午,迪慶中院舉辦了全州法院系統司法禮儀培訓會,進一步規範法院法官幹警的司法行為,弘揚司法文明,體現司法權威。本次培訓會由禮儀培訓師俸瑋主講,迪慶中院全體幹警及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部分幹警到場參訓,維西縣人民法院、德欽縣人民法院同步視頻連接參加本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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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是一種約定俗成相對的行為。古人說:“不學禮,無以立”,禮儀是一種律己、敬人的行為規範。隨著法制時代的到來,文明的司法禮儀和司法活動顯得尤為重要。司法禮儀,是指司法活動的主體(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以及其他參與司法活動的官員、旁聽人員等)在司法活動中所應當遵守的禮節、儀式和其他交流與行為的態度和方式。法官是正義的化身,法官的行為與態度直接影響司法機關的形象和法官職業形象。司法禮儀的規範可以提高法官司法公正的形象,樹立法律的神聖感和權威感,促進人們對司法的尊重。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應當通過一定的禮儀形式來實現。加大對司法禮儀的培訓力度,是目前法官隊伍的現狀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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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會上,俸瑋老師結合自身經歷詳細地講述了禮儀概述、職場禮儀、社交禮儀、外事禮儀四個板塊的禮儀內容,並以生動形象的實例詮釋文明禮儀的理念與原則,通過現場教學的方式演示在日常工作中親和力的塑造、以及用文明禮儀化解矛盾、贏得群眾理解等的方式方法。整個課堂氣氛活躍,授課內容通俗易懂,全體參訓人員認真聽講,積極參與互動,真正做到了邊學邊做,學以致用。

現場互動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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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法官幹警表示,通過今天的培訓講座對基本的司法禮儀有了系統的認識和理解,深刻體會到禮儀在人際交往與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的重要性,並紛紛表示今後要更加註重禮儀的養成,將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內化為自覺行為,融入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不斷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質與文明意識,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不学礼,无以立” 司法礼仪培训走进迪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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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和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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