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領集團解讀「資管新規」對投資人有何影響

五一前夕,終極版資管新規終於靴子落地。那麼,該新規除了對銀行、信託、券商等金融機構帶來影響外,又將對投資人帶來哪些實質上的影響呢?

引領集團分析認為,在具體操作中,此次資管新規包含了打破剛性兌付、提高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門檻、消除多層嵌套套利空間、打擊通道業務等內容。

對於投資人來講,打破剛兌之後,銀行理財不再穩賺不賠,投資者不能再“閉著眼睛”買產品,這將倒逼投資人增強理財知識,改善投資習慣;而消除多層嵌套、打擊通道業務等內容,將讓投資者瞭解資金去向,明晰投資風險,從而更加理智地進行投資判斷。

打破剛性兌付 保本保息理財退出江湖

在打破剛性兌付方面,《資管新規》當中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

什麼是剛性兌付?是指在投資過程中,投資平臺承擔了投資資金安全保障的全部責任,一旦標的到期無法按約兌付,平臺便會自行“兜底”,即墊付本金或者利息的現象,讓投資者認為零風險。

業內人士表示,“剛性兌付”是中國過去尚未成熟的金融市場的畸形產物,違背了風險和收益相匹配的基本金融理論,阻礙了中國投資者理財觀念與專業知識的成長。投資者處在這種溫室之中,風險意識淡漠,容易盲目投資。同時剛性兌付作為行業“潛規則”,抬高無風險收益率水平,干擾資金價格,嚴重影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導致投資者理財風險意識降低,冒險投機心理盛行。另外,“剛兌”將投資風險轉嫁到了銀行、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增大了資管行業整體實際承擔的金融風險,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

投資門檻提高 不再想買就能買

在提高合格投資者門檻這方面,《資管新規》將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公募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產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

如果投資人想買私募產品,就必須達到合格投資者的要求。《資管新規》對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條件給出了明確規定:合格投資者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合格投資人門檻的提高,或將使得合格投資者的數量會有所縮減,但大浪淘沙之後所留下的將是能夠更好的應對市場風險的投資者。

消除多層嵌套 投資理財更安心

在資管業務迅猛發展過程中,由於行業間監管標準不統一,產品多層嵌套的問題日益凸顯,增加了產品複雜程度,抬高了社會融資成本,加劇了市場波動。

對此,新規統一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要求監管部門對資管業務實行平等准入,促進資管產品獲得平等主體地位,從根源上消除多層嵌套的動機。同時,將嵌套層級限制為一層,禁止開展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

那麼什麼是通道業務呢,通俗點說,就是銀行自有資金無法直接投向融資標的,需要信託、券商、基金子公司等包裝成相關信託計劃、資管產品,銀行以購買信託計劃、資管產品的名義間接投向融資標的。

講到通道業務我們就不得不提到多層嵌套了,多層嵌套通常與通道業務相伴而生。多層嵌套一般指金融機構為了規避監管而導致的金融機構之間相互持有資管產品的情況。

它通常以銀行作為主要的資金提供方,信託、證券、保險、基金、基金子公司等作為通道,各類結構化信託、資管計劃嵌套其中。典型形式包括銀行互相購買理財產品、銀行借道信託發放信託貸款或轉讓信貸資產、銀行委外投資、定向通道業務等。但產品的多層嵌套容易導致導致底層資產難以穿透,拉長了資金鍊條,增加資金體內循環和融資成本。大量結構化產品的嵌入,使槓桿成倍聚集,加劇了整個資管業務鏈條的風險集聚。例如,某銀行理財資金想要為尚不具備二級資質的房地產企業融資,為了規避現有開發貸監管要求的限制,該理財資金首先設立單一資金信託,由於信託貸款也會受到房地產貸款的限制,那麼該信託又委託基金子公司設立一對一資管計劃,用於向該房企增資,同時關聯方提供擔保,從而達到了銀行理財資金服務客戶的目的。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銀行為了將貸款貸給企業,企業為了更加便捷的獲得貸款,第三方機構為了賺取手續費,把投資人的錢轉來轉去,層層嵌套,管理人都很難僅憑單一通道產品的運作情況判斷是否具有風險,而投資人有時甚至不瞭解自己的資金到底投到了那裡。

綜上,引領集團分析認為,此次“資管新規”的出臺,對資管業務規範要求更高,風控要求更嚴,在淨化市場環境的同時,也逐步加強了對投資人理財和專業知識的培育,將有效促進資管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總的來看,不管政策如何調整,其核心都是為了更好的服務投資者,降低投資者風險,對投資人無疑是利好的。投資人要做的是緊跟國家政策,合規且配合監管,選擇適合的產品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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