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違約玩失蹤,反被法官強騰房

有不少被執行人認為只要“跑路”了就能逃避執行,事實上這是心存僥倖,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終究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神木法院執行四庭的執行幹警們頂著炎炎烈日開展了一場騰房行動,共出動執行幹警8人、警車2輛,將拍賣成交的房屋騰空並交付買受人。

买房违约玩失踪,反被法官强腾房

申請人馬勇與被執行人張曉明通過協商,將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賣給張曉明,並簽訂了賣房協議,張曉明當即付了一部分房款,馬勇隨後將房屋交付於張曉明,張曉明及家人便搬進房屋居住,此後陸續支付馬勇部分房款後,張曉明便反悔了,不再給付馬勇房款。經多次催要未果,馬勇一紙訴至神木法院請求張曉明支付剩餘房款和未按協議約定按期支付房款產生的違約金,案件移送至執行庭後,張曉明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一直下落不明,既不居住也不搬離該房屋。於是申請人馬勇申請評估、拍賣其名下的房產,買受人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臺成功競得該房產後,承辦法官貼出騰房公告,公告到期後迅速組織幹警,冒著高溫、迎著熱浪奔赴房屋現場。因為房產成交後的款項不足以償還申請人的申請標的,辦案法官耐心做申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申請人表示願意放棄剩餘標的。買受人順利拿到房屋鑰匙並對執行四庭的執行效率給予高度讚揚。

本次騰房行動,既維護了申請人和房屋買受人的合法權益、打擊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囂張氣焰,又彰顯了司法拍賣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也向社會公眾傳達了神木法院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心和信心。(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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