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騰房、要錢,你見過上門做房屋漏水測試的執行法官嗎?

新湖南客戶端7月17日訊 平日裡能看到,執行法官上門拘老賴、騰房、送執行款等等,而執行法官上門做測試,這又是怎麼回事呢?7月17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相鄰糾紛案件。

家住開福區湘江世紀城的劉某與魯某,是上下樓鄰居。去年5月的一天,魯某正在廚房做飯,突然發現廚房頂部出現滲水、漏水,汙水直流致使牆壁受損。經查證,是樓上劉某家衛生間裝修時防水處理不當所致。在社區、物業多方調解下,雙方對漏水原因、修復方案、損失處理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魯某遂訴至法院。

法院作出判決,劉某對房屋進行防水修復處理,確保無滲水、漏水現象;賠償魯某損失、鑑定費共計一萬元。判決生效後,劉某支付了案款,也找來維修人員進行修復處理,然而漏水現象還是偶有發生。魯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劉翔宇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並多次通過電話釋法說理做劉某思想工作。在法官的督促下,劉某對漏水處進行了修復處理。

為徹底化解糾紛,促進鄰里和睦,7月16日下午6點,劉翔宇來到被執行人劉某家現場查看漏水處理情況,要求其將漏水的浴室放水至一定槽位,驗證是否還存在漏水現象。臨走時,劉翔宇囑咐劉某用手機記錄水位情況,並要求劉某每過兩個小時將視頻通過微信發給他。

次日中午12點半,劉翔宇與幹警利用午休的時間,頂著火辣辣的太陽,再次來到執行人劉某家中,經雙方當事人確認無漏水情況發生,案件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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