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取消自考学位网上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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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学位网上注册要求,学位电子注册照片应和毕业证书注册照片一致。从本次学位申请开始,我校直接调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本科毕业电子照片,不再开通网上申报。请符合学位条件的2018年6月自考本科毕业生于2018年9月27日(周四9:00-11:30;13:30-16:00)到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5号楼107室——位于校园内500号楼和700号楼之间)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复印件);

④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两张(必须与自考毕业证书同底版),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学专业和身份证号;

⑤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

注意事项: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后规定的时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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