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取締?

視看精華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很多另大家擔心的其實是超過國家標準生產的【電動摩托車】俗稱電摩

題主問的是【電動自行車】是否應該被取締,什麼是【電動自行車】

2018年國家最新標準,電動自行車自重不超過55kg(含電池),時速不超過25km/h,電壓小於等於48V,電機功率小於400W,保留腳踏及騎行功能。


那麼不談超過這個標準的其他電動車,只談電動自行車

根據最新標準,電動自行車是不應該被取締的

原因有以下幾點:

1、電動自行車給短途出行的人們(如接送小孩、通勤等)帶來的便捷,在目前大多數城市中,是其他交通工具取代不了的

2、廉價的出行成本,這裡的成本既指金錢,也有時間。

3、緩解交通壓力,如果強行取締電動自行車,這些人群出行顯然是不樂意步行的,那麼目前中國各城市的交通狀況,他們只有兩個選擇,公共交通或者自己開車。在本就不發達的道路情況以及公共交通前提下,只會造成更多的擁堵,更擁擠的公交地鐵,以及更長的等車時間。(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體會過大雪封路,電動車和私家車全部癱瘓的地鐵)


電動自行車因為體積小,重量輕,價格便宜等原因,其實相對安全。其實不光不應該取締,反而應該支持發展。

綜上所述,電動自行車不應該被取締。


說到這裡有的人可能要問了


電動車在路上亂竄影響交通秩序。

電動車沒聲音、速度快、容易出事故,不安全,而且很多無法承擔賠償。

電動車充電造成很多火災


誠然,電動車目前存在的問題依然很多

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屬於超標電動車

私自飛線充電、私自改裝電動車、生產超標電動車、無視交通規則

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但沒過硬的治理手段,所以依然亂象叢生

但是還是老生常談的問題,錯的是人,而非車。難道因為汽車極速可以跑200以上,就應該在市區取締汽車嗎?因為吃飯會噎死人,就應該取締進食嗎?

任何事物都是有他的兩面性的,造成電動車亂象的本職其實是疏於管理

汽車在市區老老實實開30km/h我相信是因為有攝像頭。


快修小俠


即使,想取締就直接關閉生產廠家,何必在百姓的身上動刀?!

其次是,電動車是目前百姓出門代步的最好交通工具,環保,無汙染 。雖然騎電動車有人違法交通規則,闖紅燈現象很多,錯在人,而非是電動車。菜刀是用來切菜的,不能因為有人用 菜刀殺人,就說菜刀是兇器,而沒收全民的菜刀吧?誰違規,該受到處罰的是騎車人!而非是電動車。如果所有的電動車都禁止上路,那麼馬路的最大的殺手汽車🚙應該禁行吧?汽車依然在路上,為什麼老百姓的電動車就不行呢?!

腦殘的專家,不吃人飯?還是欺軟怕硬?





在創業尋鄉愁


不應取締,應支持發展下去。優點:1兩個輪子的車佔地面積小,路上行駛不易造成堵塞。停車佔地面積小,一個汽車的停車位面積可以停好幾輛電動自行車。2以電為動力的車在行駛過程中沒有尾氣排放,綠色環保。發展兩輪電動自行車,減少私家汽車,可有效減小路上的交通壓力。兩輪電動自行車在我們中國應允許發展,只是為了管好不出事故就不用取締。國家至少要求各騎行者學交規和上牌,先學交規再上牌。把有關兩輪電動自行車的交規編寫成資料大量印刷,每個騎行者一本。專人講解一遍,比如委託某交警或某教師。資料學騎車戴頭盔(戴頭盔騎車的圖片),騎車不飲酒,不超速不超載,交叉路口減速慢行(有路就有車),彎道不超車(彎道看不到前面,超車在直道進行),轉彎時提前開轉彎燈的圖片,雙手握車把才能更穩的圖片,以及正確剎車和正確停車的圖片等。


情感237449850


國標的電動車如果騎行距離長一點對身體是有傷害的,過小的三角座加上震動讓會臀部區麻木,年輕人說不定會影響生肓,上班距離短的還沒多少影響,距離在十公里以上的每天騎的話就是一種傷害,而超標的車就沒多少傷害,也是目前人們願騎超標車的原因,讓這些專家每天騎二三十公里,騎上一年試試體驗一下底層百姓的苦,找回良心。


用戶58728146


不合格的電動車要堅決取締,合格的電動車要嚴格管理。這是發展綠色出行的最好辦法。

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我們的電動自行車目前是無序發展,當然,有關電動自行車的法律法規也已經嚴重滯後,出臺切合實際的電動車技術,質量標準和與之相配套的交通法規已經刻不容緩。

只要使用者騎著符合國家技術,質量要求的車遵章守法的行駛,誰?有什麼理由取締?!


十月秋風寒


我個人認為電動車最好還是允許上路,電動車成本低.很多人可輕易買的起電動車,汽車雖好很多人沒有地方停放,電動車換成汽車真是好事嗎?要想真正取締電動車.就得禁止生產銷售開始,很多電動車企業大批量生產.又一方面禁止電動車上路.我個人認為不太好,能買的起汽車.有停車位.是很多人的需求,我一個月收入才三千多元.讓我買汽車,我連養都養不起。


耶穌小安


我認為要取締電動自行車首先要取締私家轎車。因為轎車佔地面積大停車成問題。轎車速度比電動自行車快不安全,駕駛沒有電動自行車簡單還需化錢考駕照,轎車利用率不高,比不上電動自行車大街小巷可行。轎車容易玩車震,破壞夫妻感情。轎車燒汽油汚染環境。轎車影響了國家公一共交通營運收入,私家轎車還衝擊了出租車的市場。這些缺點在電動自行車上完全不存在,請問應該先取消哪一種交通工具。


談觀點


電動自行車絕對不能取締!因為這是老百姓的主要出行交通工具!人人買汽車是不可能的,就算買得起小車也沒地方停車!要仔細研究怎麼樣才能管好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問題,一、把各市的非機動車道修好!二!杜絕一切電動自行車走機動車道!三、登記上牌學習交通規則!四、發現走機動車道的闖紅燈的堅決扣車罰款!按照這四點做的話根本不用禁摩限電!


和平使者171347326


二輪的事故多,四輪的事故就少嗎?取締電摩,本身就是奇葩的主意!!!

無論二輪或四輪,它只是交通工具,不是違章的主體。因此,需要教育或懲罰的是違章的人,而不是要取締某種交通工具。

各大城市交通擁堵,是因為四輪還是兩輪?.

各小區外馬路上,違規停放的四輪多還是兩輪?

摩托倒是禁了,試問下摩托排放的尾氣大還是轎車的尾氣大?

電摩倒是沒有尾氣排放了,又嫌它跑得快了!

於是又給安個事故多的罪名!

那麼,大家都開四輪吧!今天限單號,後天限雙號

再往後,你又怎麼限呢?


知了1966


要大力發展電動自行車,取締私家小汽車。尤其在城市裡,出行一律騎行電動自行車,不能允許小汽車上路。理由:1、利於環保,沒有一絲廢氣排放。2、充分利用道路和停存車場地,特別適合寸土寸金的城市。3、安全,所有的交通死亡事故都和汽車有關,如果城市交通中減少了大部分私家車,將極大地減少交通事故死亡率。4、保障路權,在狹窄擁堵路段,應該只允許電動自行車通過,鼓勵城市居民出行首選電動自行車。5、保留必要的公車和出租汽車以及公交車,滿足公務和居民出行之需。農村地區不在討論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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