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35歲離婚女人的經歷:離婚時,不要先把自己的這張底牌亮出來

一個35歲離婚女人的經歷:離婚時,不要先把自己的這張底牌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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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能走到最後,在婚姻中做了逃兵的人不計其數,而離婚真的見人品。

賀英終於把婚離了。這兩年裡,她為了跟她老公劉平離婚,拿到女兒的撫養權,真的經歷了太多的事情。

5年前,賀英大學畢業就嫁給了劉平,他們是校園戀,所有的人都很看好他們,她也以為自己能跟他白頭偕老。

婚前的浪漫落實到柴米油鹽,你才知道兩個人到底合不合適。

從結婚開始,婆婆就不待見賀英,只是她一直沒有放在心上,以為日久見人心,婆婆就能知道她的好。

理想有多豐滿,現實就有多骨感。

生了孩子之後,婆媳之間的矛盾更加激化,婆婆總是刁難她,劉平又總是讓她忍一忍,說那是他媽,他也沒辦法。受委屈的那個人總是她,就算這樣,她也沒有想過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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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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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經歷一些事,就永遠不知道你嫁的是人還是鬼。

賀英她一個人帶孩子的同時,還在網上找了一份兼職的工作,雖說掙的不多,但不用伸手向老公要錢,也不用看他給錢時不耐煩的臉。

然而,好景不長,她病了,要做一個小手術,在醫院裡躺了7天,這期間除了老公來看過她一次,公婆沒有來看她一眼。她老公總是問她什麼時候能回家,說孩子在家裡鬧,大家都帶不了,只有她能帶。

回家後,因為她病了沒有做飯,公婆就指責她偷懶,她這次沒有隱忍,而是頂嘴說自己病了,讓他們自己做。沒想到公婆還在她老公面前告狀,老公回來不問青紅皂白就罵她,她真的很委屈,也明白了他已經不愛她了,不管她多麼努力的討好他們,她在家裡永遠都是外人。

她提出了離婚,前提是要女兒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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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一見她要離婚,就說離婚既然是你提的,那你就淨身出戶吧,孩子別想帶走。

賀英肯定不願意,孩子是她一手帶大的,也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她是無論如何也要得到女兒的撫養權。她同意淨身出戶,但孩子的撫養權一定要給她。

公婆一家也是不肯鬆口,只要她提離婚,他們就威脅她把孩子留下來,那些公親都勸她為了孩子不要離婚算了,讓她為了孩子就湊合的過日子。

可是一輩子那麼長,天天跟他們在一起,她會抑鬱的。她不能失去孩子,而對方也不肯把孩子給她,這件事就僵持住了。

有人給賀英說,讓她起訴離婚,但她知道自己經濟收入不穩定,孩子肯定不會判給她時,她堅決不同意起訴離婚。

大家見她這也不敢,那也不敢的,漸漸的就不再幫她了,都有一種哀其不幸哀其不爭的感覺,以為她這輩子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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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想到兩年之後,她能把婚給離了。

在這兩年裡,她經常考慮自己離婚的事情,也去留意公婆和老公的弱點。當她胸有成竹的再一次提離婚時,公婆和老公還是以前一樣的答覆,孩子不會給她,自己淨身出戶。

這一次,她反其道而行之,聽了他們的條件後,她裝著很委屈的說,孩子自己不要了,但她想要錢,要起訴離婚。

可能公婆和老公沒有想到她會這樣說,愣了幾分鐘後才開始指責她太自私,離婚自己的孩子都不要,只想要錢。

賀英說,帶孩子不好改嫁,有錢了可以再找一個。

公婆和老公就開始罵她是一個薄情寡義的人,一邊又說不會讓她如願的,要把孩子給她,讓她找不到好人家。

賀英還佯裝很為難的說,不能要,要不以後不好嫁人。說完就回了自己的房間,也不跟他們多說廢話。

最後,劉平進來跟她說,孩子給她,但她要淨身出戶。

賀英說,自己要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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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劉平就來催著去辦離婚手續。

她拿到了離婚證後,帶著女兒回了孃家,在家裡找了一份工作,說等幾年自己掙夠錢了再去買一個小點的房子給自己和女兒做家。

大家都好奇,為什麼她這次能順利拿到女兒的撫養權?問她是不是打算真的不要孩子了。

賀英說,當然不是,他們是抓住了我的弱點,才敢這樣一直威脅我。結婚的這些年裡,孩子是我一手帶大,他們只是圍觀,我就想,既然孩子是我的弱點,那我就把這個弱點給藏起來,那離婚這件事就會容易的多。最後證明我想的沒有錯。

離婚時,不是你真誠,對方也真誠的事,他會讓你見識人性的醜陋,你最想要的東西就是你的底牌。

離婚時, 聰明的女人一定不要先把自己的底牌全亮出來,自己的軟肋和底線輕易的示人,就會讓對方抓住你的這個弱點,然後讓你被動的受制於人,只能處處捱打。

在面對生活中的問題時,要有主見的理性面對,那任何事就不會再是難題,你也過的不會太差。

今日話題:離婚時,男人和女人誰更想要孩子?歡迎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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