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峯市元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批准逮捕

近日,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與被害人潘某某因土地滴灌安裝問題產生矛盾,張某某遂對被害人潘某某懷恨在心,企圖報復被害人。2018年8月6日下午16時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在赤峰市元寶山區平莊鎮黃安鋪村1組王某家中門洞處使用木把錘子對正在門洞內打麻將的被害人潘某某頭部進行擊打,致使被害人受傷倒地,後張某某到元寶山區公安分局投案自首,被害人潘某某被送往赤峰市附屬醫院治療,2018年8月7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之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其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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