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地:一個水果攤300萬招標費

半個月前,《經濟半小時》欄目“聚焦商業環境”系列報道中,播出了北京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收費名目繁多的報道。對於這個北京最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記者的調查顯示,新發地市場進門賣菜要收費、買菜出門也要收費、一個臨時攤位不僅要繳數萬元一年的攤位費,而且,新發地市場還變換名目,一次性向部分攤位收取幾萬到幾十萬的招標費。報道播出之後,有不少新發地的商戶給欄目打來電話,說蔬菜攤位繳納的幾十萬招標費還不算啥,在新發地,有些攤位的招標費甚至高達數百萬元。情況真的是這樣嗎?《經濟半小時》記者展開調查。

新發地:小攤位招標費過百萬 一次性收取費用過億

水果是新發地批發市場交易量最大的農產品之一,北京市場70%以上的水果都出自這裡。11月初,記者來到了新發地水果專營區,隨機走訪了這裡的水果批發商戶。

商戶告訴記者,他們這裡有的攤位除了每年幾十萬的攤位費,另外也要一次性繳納少則幾十萬,多則數百萬的招標費。

招標費真的像這位商戶說的這樣高嗎?記者隨即來到了新發地水果批發C區。

這位商戶告訴記者,他去年通過招標租下了這裡的兩個攤位,光是招標費就給新發地交了600萬元,另外每個攤位每年還要繳納22萬元的攤位費。

記者:你這600萬元還會還給你嗎?

商戶:他不會還給你的,永遠都沒有了。地盤是人家的,你幹是你的,你滾蛋了,能往外兌就兌,對不出去就還給人家。

商戶說,他們這個攤位包括一個大概80平米左右的小型冷庫,另外就是門口的一小片區域,總共約100平米,花600萬元競標的這兩個庫,也只是暫時的使用權。

商戶:過十年、八年,這庫一舊了,你要修,還得拿競標費,這是人家說了算,這玩兒都是人家說的算。

記者:像你這一排都是300萬?

商戶:這個10號往前是300萬,10號往後是200萬。

記者:都租出去了。

商戶:你看有寫著,還沒有位置呢,想幹還沒有位置呢。

儘管招標費昂貴,但是這裡所有的攤位都就被搶購一空,記者數了一下,僅僅是在新發地精品水果批發的C區,總共有攤位34個,如果按照剛才那位商戶的說法,10號以上的攤位300萬招標費,10號以下200萬的招標費,僅僅是這一個C區域,新發地一次性收取的招標費就高達7800萬元。而收取高額招標費的情況,在水果批發的B區同樣存在。

記者:像你們這B1區這個,這一排多少錢?

商戶:這個。

記者:招標費是多少錢?

商戶:200多萬。

記者:200多萬,最貴的是那個C區的是嗎?

商戶:最貴前面,B區的前面,B區的前面。

記者:嗯。招標費多少錢?

商戶:更貴,300萬。

這位商戶告訴記者,攤位費一年22萬元,這個費用幾乎每個攤位都一樣,貴就貴在招標費上,說白了,這個招標費,其實就是商戶租用、挑選攤位的費用,不交招標費的話,就不可能租到這裡的攤位。新發地的水果批發交易量在北京乃至全國都是最高的,這種獨一無二的市場壟斷資源,也使得這裡的批發攤位顯得異常緊俏,而收多少招標費,基本上是新發地市場說了算。

商戶:也就是,比方說,給人家一百萬,你才有資格租攤位。

記者:也就是招標費。

商戶:是的。

商戶:新發地要多少錢都有人幹,他為什麼不多要呢。你想如果你建起來的庫,300萬有人要、500萬有人要,當然是越多越好了。

商戶們說,今年的高檔水果生意很不好做,一年20來萬的攤位費還能勉強應付,但是如果算上動輒幾百萬的招標費,今年這裡的批發商戶大部分都要虧本。

記者瞭解到,在新發地精品水果批發區,總共有ABCDEF六個攤位區,因為F區和A區建設較早,大多是一些老水果批發商戶,之前租攤位時就沒有招標費,而其它區域的攤位大都被收取了從幾十萬到最高300萬的招標費。記者粗略估算了一下,這片水果批發區總共約200個攤位,平均一個攤位一年要交約20萬元的攤位費,新發地每年收取的攤位費4000萬元,而一次性收取的招標費至少在億元以上。

記者調查發現,不僅僅是在蔬菜、水果區域,在新發地的肉類批發區,同樣存在著收取招標費的現象。這裡是新發地肉類批發市場一樓的豬肉批發廳,這裡大約200個攤位,除了2000元一月的攤位費,每個攤位還要繳納幾萬到最高45萬元的招標費。

商戶:十六七萬。在新發地的蔬菜批發區,情況也都類似。這一排用帆布搭起來的簡易攤位是市場裡專門批發土豆的地方

攤主們告訴記者,他們這一排攤位一般都在20平米左右,最低的每年5萬一個攤位,最高的一年接近30萬。除了一個月4千塊錢的攤位費,另外根據地段的不同還要繳納高低不同的招標費。

這裡是專門做配菜批發的攤位,這位攤主告訴記者,他們這樣的一個攤位一年下來各種費用也要17萬元。

記者瞭解到,在新發地蔬菜批發這一區域,像這樣的簡易攤位至少有幾十個,一般情況下,每個攤位的攤位費相對固定,但是根據地段不同,每個攤位還要繳納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的招標費。那麼,攤主們所說的這些費用是否屬實呢?記者來到了新發地市場的地攤管理辦公室,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這裡的地攤,確實要收兩項費用。

工作人員:就那個一攤,馬路邊上那個攤,他那個攤是20多萬呢,光招標費都20多萬,然後每個月是4000元的攤位費,你想多少錢啊,當時我也不知道當時怎麼招那麼多錢。

記者:能賣出來這麼些錢麼?

工作人員:誰知道啊。

這位工作人員隨後轉身翻看了去年的招標記錄。

工作人員:1號攤位22萬五千,光招標費,再加上一個月4000塊錢的攤位費用,一年下來27萬多。

在新發地,不僅是農產品進門出門要收費,批發攤位要收攤位費、招標費,就連一些在新發地騎著三輪車賣雜貨、賣甘蔗的小攤販,每個月也要向新發地繳錢。

商戶:一個月收一千多塊錢呢。進到這裡面沒有不交錢的,不交錢早就給你抄走了。我們賣水的,一個月交一千塊錢,還要上新發地的水,還得控制著你。

根據新發地官方網站公佈的數據,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總共有固定攤位5558個。而記者瞭解到,新發地一個攤位的攤位費最低在2萬元每年,按照這個數字,新發地每年收取的攤位費至少在億元以上,而商戶們交給新發地的招標費保守估計也有數億元。

採訪過程中,很多商戶告訴記者,新發地收取合適的攤位費,他們並沒有意見,但是現在的情況是,比方豬肉批發市場,每個攤位每年繳納的攤位費表面都是一樣,招標費卻是從最低5萬到最高45萬,這明顯是變相提高攤位費,而處於弱勢的商戶們對此也很無奈。

應該說,租用市場攤位繳納一定的費用無可厚非,但是,除了攤位費之外,新發地市場向商戶收取幾萬元到數百萬元的招標費又是否合理呢?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1年8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農貿市場攤位費及超市進場費的通知》明確規定:農貿市場開辦者可向場內經營戶收取攤位費、根據需要代收的營業稅及特殊商戶的水電費。除上述費用以外,農貿市場不得向經營戶收取其它任何費用。這個通知同時規定,農貿市場及超市開辦者應按規定,將向場內經營戶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過,在新發地,記者不曾見到過任何攤位費、招標費及相關費用的公示。一些攤主告訴記者,最近幾年,這些攤位費用都是呈上漲趨勢,他們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攤主:一年比一年高唄。

攤主:現在價都太高了,沒辦法。

記者瞭解到,北京新發地市場收取攤位招標費的現象,已經有十多年了,這期間收取的費用是數以億計。以前對於農貿批發市場徵收攤位招標費,沒有過多的約束,但在2011年,北京市政府明文規定,各級農貿市場不允許收取攤位費和需要代收的營業稅及水電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但從2011年開始,新發地市場依舊在收取攤位費之外,繼續向攤位收取高達幾百萬的招標費。新發地市場收費的依據是什麼?相關部門對這個情況是否瞭解,是否進行過監管呢?

招標費違規收費多年 主管部門語焉不詳

記者以新發地商戶的身份,首先來到了北京市豐臺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費管理科一位負責人對於北京市發改委有關攤位費的規定以及招標費做出了這樣的解釋。

科長:招標費發改委的規定是你這個攤位租賃給你之後,明白吧,你拿到手了,這個攤位使用權你拿到手了,只允許你收攤位費,別的費不能再收。至於你怎麼拿到的這個經營權利,那是你們開始那個什麼跟人家。

記者:協商。

科長:協商也好,招標也好,都可以。我再這麼跟你說吧,這發改委說了,除了攤位費不准你收別的,但是沒有說那個什麼,這個招標的時候,不允許收招標費吧。

這位負責人最後又和記者說了這樣一番話。

科長:其實剛才你頭一句話跟我說,我就想那麼說,但是我沒跟你那麼說,你說了,北京市發改委說了,有個文件規定了,說只需收這個什麼攤位費,不給收別的費用。既然你知道這句話了,這句話是市發改委說的,你為什麼不去問市發改委。

新發地是屬於我們豐臺區,但是你還不知道,那是市裡面的定點檢測單位,你知道嗎?市裡直接管的,我們都不管,明白嗎?

11月11號,記者又以新發地商戶的身份,來到了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管理處一位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工作人員:從我們價格主管部門權限來說,我也沒法給你判定,他收招標費到底是不是合理,或者是不是應該收,這個我只能從我個人角度的去理解,招標費應該作為優質資源進行分配的方式,具體怎麼樣,不在我所能解決的範圍之內。假如說如果他把這個招標費寫到攤位費裡面了,我就認為他可能就不符合這個文的規定了。

據商戶們反應,招標費實際就是商戶們取得經營資格一次性繳納的費用,儘管招標費名稱上不叫攤位費,但和攤位費一起都是商戶的攤位經營成本,招標費收得高,攤位成本必然高。對於這一點,發改委的工作人員也表示認同。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工作人員:這個我承認,招標費確實提高了你的經營的成本,要把這個成本分攤出去。

記者:對。跟這個規定也是不相符合的,從總的來看。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工作人員:但是就這種行為來講,我個人認為,看你也比較理智,我認為這種行為有他合理的地方。

記者:你覺得合理的地方在哪兒?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工作人員:優質資源,要是像我們去調研,但是我就認為,從道理上來講,實際他應不應該收,不是由我來說的。

記者:那由誰來說呢?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工作人員:行業主管部門是商務委員會。

談話快要結束時,這位工作人員又這樣告訴記者。

北京市發改委價格管理處工作人員:你出了這門之後,把這塊忘了就行了,你應該跟別的商戶一起,去和新發地進行協商,讓他做一下認定,如果他要是認定就是攤位費,這樣我們還有抓手,但是更好辦法,跟他們商務委員會去,問這東西到底合不合理,因為流通主要是那邊。

無奈之下,記者又來到北京市商務委員會,聽說是發改委讓過來諮詢問題的,流通規劃處負責人感到很驚訝。

北京商務委員會流通規劃處:幹嗎讓你到我們這兒來?我們這兒也沒這個權利。價格管理是在發改委的,我們商務部門主要把渠道建立起來,把貨源組織起來。因為我們分工是很明確的。價格管理是在發改委,我沒有任何依據,我說該不該收,這不是在我的職權範圍內。

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確實沒有價格監管權利,不過對於新發地收取高額招標費的問題,他個人也覺得有些過分。

北京商務委員會流通規劃處:我建議你大膽地把這事捅出來。反正中央媒體已經報出來,你們真是借這次機會確實不像話,我們都覺得不像話。但職權不在我們這兒沒辦法。

北京新發地市場攤位招標費違規收了這麼多年,無論是管轄地的發改委還是商委,都在對於這個違規現象視而不見,北京市政府離新發地市場的距離只有15公里,但市政府關於限制農貿批發市場部分收費的這份文件走到這兒的時候,卻全然走了樣。行政主管部門應該行使的監督管理權,也成了擺設。那麼,新發地這個說不清的招標費,到底該誰管呢?

由於新發地市場是北京市70%以上農產品批發的中心,因此絕大多數商戶就算要交數百萬的招標費,也只能硬著頭皮在新發地擺攤。而政府部門對招標費的問題則有些語焉不詳。那麼招標費到底能不能收呢?

壟斷經營凸顯弊端 加強監管迫在眉睫

趙萍是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她告訴記者,無論是批發市場的進門費、出門費、攤位費以及攤位招標費等各種費用,其實,最終為這些費用買單的還是終端的消費者。

趙萍:因為所有商戶的投標費用應該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那麼它經營這個攤位所交出的實際的攤位費,加上它投標的費用肯定最終都要算在它的菜價裡面。

趙萍認為,作為北京市最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新發地佔據著北京市70%以上的蔬菜、水果的批發份額,這種壟斷的市場地位,也使得新發地收取高額的招標費成為可能。

趙萍:因為你是因為處在壟斷地位的,因此我到你這裡來投標我為什麼願意來,因為賺錢可能性更大,因為你的市場份額更高。

2012年年底,國務院出臺降低流通費用十項措施,規定要求從2013年起三年內免徵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市場按保本微利原則從低核定收費標準。全面實施收費公示制度。趙萍告訴記者,像新發地這樣的巨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從中央到地方每年都有各種減免及補貼政策,新發地一邊享受政策補貼,一邊利用其市場壟斷地位收取高額費用,無論對於商戶還是消費者來說,都不公平。

趙萍:每一個都是專項的補貼,總共合計算起來一個大型的批發市場它所享受的規模還是相當巨大的。

據瞭解,新發地農產品批發市場成立於1988年,屬於北京市豐臺區新發地村的集體所有制企業,如今,北京市70%以上的蔬菜、水果出自這裡。2012年,新發地市場農產品交易量1300萬噸,交易額440億元人民幣,是北京市乃至全國交易量、交易額最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2012年北京市政府1.8億元參股新發地,以22%的股份成為新發地第二大股東。

趙萍:因為有政府投資,它應該更多體現它的公益性,因為政府用老百姓的稅收來投資的,就應該回報老百姓,就不應該再賺老百姓的錢。你享受優惠政策,你就要為優惠政適當付出一定的代價,那就是為穩定我們農產品價格作出更多的貢獻。

王天麟是第十一屆北京市政協委員、第十二屆特邀委員。2012年,王天麟曾和其他政協委員一起,針對農產品產銷體系建設、平抑菜價等問題,形成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菜籃子”工程建設》的提案,他們的調研發現,北京東南方向進京的農產品佔全市外埠進京農產品總量的42.4%,但北京東南方向沒有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目前北京批發市場中新發地市場一家獨大,造成城北、城東地區捨近求遠赴新發地採購農產品,其運輸配送的經濟、社會效益都不高。

王天麟:就是南重北輕,如何把這種資源配置,讓它趨於合理,或者趨於比較科學一點。所以需要去在北京,能夠再建設一到兩個大型的這種專業批發市場。

王天麟認為,如果北京多幾個像新發地這樣規模的大型批發市場,打破壟斷、形成充分的市場競爭,批發收費高的問題就可以得到改善,同時,政府也應當做好引導和服務。

王天麟:你這個蔬菜是屬於民生工程裡很重要的,不能完全把它的這個市場自然發展,我不太贊成這個,還是應該政府有引導性的,那麼這引導性的你比如我們的市場配置上還是有欠缺的,那我們在土地使用上,市政配套上,交通上面給他創造一些條件。

半小時觀察:

一個冷庫加上一小塊空地,這樣一個只有100平米的攤位,就要交納招標費300萬,相當於每平方米3萬元。其成本之低,獲利之快,令人驚歎,也讓人無奈。在北京市政協2011年對新發地市場進行的專項調研中,多位政協委員也發現,新發地市場之所以敢這樣收費,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它控制了北京市70%以上的農產品批發,行業的壟斷地位無人能比,資源稀缺,加上管控不清,自然導致了新發地市場今天的狀況。辦個市場,掙點管理費,無可厚非,但如果憑藉著壟斷地位,藉此斂財,這就需要引起政府主管部門的重視。流通環節,決定著商業環境的好壞,決定著商業成本的高低。流通環節的這些費用,最終都會轉換成物價,讓每一個消費者承擔。新發地以各種名目收取的每一分錢,其實最終都將會由生活在北京的老百姓一一買單。在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有這樣幾句話值得我們注意: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怎樣讓無序收費的現象消失,怎樣讓百姓的菜籃子輕鬆一點,怎樣讓北京的蔬菜流通環節減減負,我們呼籲也期盼著,政府部門能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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