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誕生記——如何從差點廢止到成爲國語的歷史

本文較長,有心者可以看到普通話誕生脈絡,沒時間建議分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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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明朝說起。

明朝滅元,定都南京,即以南京音為基礎音系,南京官話為國家標準漢語語音。和之前歷朝一樣,明朝和清朝都編有官方的韻書,如《洪武正韻》、《佩文詩韻》等。

明以中原雅音為正,明前中原地區經多個北方民族融入,南京地區的“中原之音”相對純正,官話遂以南京官話為基礎,南京官話為國家標準漢語語音。永樂年間遷都北京,從各地移民北京,其中南京移民約40萬佔北京人口一半,南京話成為當時北京語音的基礎,而南京官話則通行於整個明朝。

清初名義上以滿語為國語,隨後漢語官話成為國語。清朝以來,北京官話逐漸分化出來,作為漢語標準音的官話從而逐漸分為南京官話和北京官話兩支。清代早期,南京官話仍為漢語主流標準語,雍正八年清設立正音館,推廣以北京音為標準的北京官話;而北京音是在元時舊北平話與南京官話(明都北遷時北京城內南京移民過半)相融的基礎上,融入少許音譯滿語詞彙而成。到清代中後期,北京官話逐漸取代南京官話取得國語的地位。


儘管明清官府並沒有對官話正式命名(官話是社會上約定俗成的稱呼),也沒有將官話進行推廣,但它對中國普通百姓語音的影響是巨大的。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江西景德鎮,長期作為官方瓷器供應地,官話在城區盛行,導致當地的方言往官話靠攏,最終出現只有三個聲調這種贛語乃至整個“東南方言”極其罕見的現象。
普通話誕生記——如何從差點廢止到成為國語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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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國初名士發起國語運動。

首先日本明治維新時期日本發起了言文一致運動及文字改革運動,受其影響,福建落第士子盧戇章提出用南京話來統一全國語言。1898年,盧戇章的老鄉林輅存向光緒上書建議“正以京師官音,頒行海內,則皇靈所及之地,無論蒙古、西藏、青海、伊犁,以及南洋數十島國,凡華民散居處所,不數十年間,書可同文,言可同音。”。

1900年,流亡日本的禮部主事王照摹仿日本“片假名”的形式,以一如國書(滿文)十二字頭之法,創制官話合音字母為北京話注音,出版了《官話合聲字母》一書。

1902年京師大學堂總教習吳汝綸從日本考察學政回國,為日本推行國語(東京話)的成就所感動,向京師大學堂管學大臣張百熙上書,主張以京城聲口統一天下,以一統國民。[20]吳汝綸稱道王照的注音字母“盡是京城口聲,尤可使天下語言一律”,而得劐當時管學大臣張百熙、北洋大臣袁世凱的支持。。光緒28年(1902),張百熙奏陳所擬學堂章程,奉準頒行,史稱《欽定學堂章程》,確立了漢語的國語地位。


光緒三十二年四月(1906年5月)由學部制訂的《奏定各省勸學所章程》,已明確將“宣講所”納入各廳、州、縣必須設立的勸學所建制中。1910年10月,學部命令各省小、中學堂在國語教科之外,增設官話教科。官話真正開始向民間推廣。

1909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漢語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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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字母的誕生

1911年,清朝學部召開中央教育會議,會上通過了王邵廉等人提出的《統一國語辦法案》,其中包括“提出語音以京音為主,調整四聲,不廢入聲;語詞以官話為主,擇其正當雅訓者。但章太炎指責北京音為“金元虜語”,為方言爭地位。吳稚暉認為“南人則雜有苗蠻之音,然北人亦未嘗不離胡羌之聲……多數人通解之音為最當。”國語統一籌備會委員黎錦熙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後,為了團結各民族,提倡國語運動,政府公報出現《教育部徵求各處方音廣告》,提到“本部現擬編定國語音韻標準”云云,廣告多次發佈。


教育總長蔡元培主持通過“採用注音字母案”,並計劃成立讀音統一委員會。次年2月在北平召開了中國讀音統一會制定了史稱“老國音”的國音系統,確定了以“北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國音,具有入聲。讀音統一會籌備處由蔡元培任總長的教育部成立,吳稚暉任議長,王照任副議長,網羅全國文字學、音韻學、語言學之權威專家一共80人,其中由教育部任命的有50人左右,其餘為各省推舉。來自江蘇的會員有17人,浙江9人,直隸7人,福建、廣東、湖南各4人。最終參與表決的共44人。1913年讀音統一會上的爭吵打架,是明清南北兩派正音傳統的最後一次衝突。王照為了入聲存廢問題,曾和吳稚暉大戰。這個會開了三個月,爭論很激烈,結果是制定了三十九個字母,稱為“注音字母”。字母的形式是採用筆劃最簡而音讀與聲母韻母最相近的古字。
普通話誕生記——如何從差點廢止到成為國語的歷史​1916年袁世凱死後,教育部有批人認為民國所以出了“皇帝” ,在於民智不開。應推行白話,以廣文化。1917年2月,蔡元培、吳稚暉、黎錦熙等組織成立“中華民國國語研究會”(簡稱“國語研究會”),主張“言文一致”、“國語統一”,催促北洋政府公佈國語。,其《成立緣起》指出:“中華民國國語研究會之起源,蓋由同仁等目擊今日小學校學生國文科之不能應用,與夫國文教師之難得,私塾教師之不曉文義,而無術以改良之也。……同人等到以為國民學校之教科書必改用白話文體,此斷斷乎無可疑者。惟既以白話為文,則不可不有一定之標準,……”國語研究會五項任務為:調查各省方言;選定標準語;編輯標準語的語法辭典;用標準語編輯國民學校教科書及參考書,“國文”教科書改稱“國語”教科書;編輯國語刊物。黎錦熙的國語研究會與北京大學國文門研究所國語部錢玄同、劉半農、胡適等聯合討論國語統一之事,國語研究會會長蔡元培校長出席指導。隨後胡適在北京大學文科學長陳獨秀辦的《新青年》發表了《文學改良芻議》提出文學革命。胡適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中提出:“用白話作各種文學”。1917年,吳稚暉依據《康熙字典》部首排列,將《國音彙編》改編為《國音字典》。


1918年11月23日,教育部頒佈第七五號令指出:“查國語統一問題,前清學部中央會議業經議決。民國以來,本部鑑於統一國語,必先從統一讀音入手,爰於元年特開讀音統一會,討論此事。”1918年,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佈了“注音字母”,字母形式全部都是筆劃簡單的古漢字,音節的拼寫採用聲、介、韻三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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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羅馬字大爭論及定調

1918年,錢玄同在《新青年》4卷4期上發表《中國今後的文字問題》一文說:“廢孔學,不可不先廢漢文;欲驅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蠻的、頑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廢漢文。”他贊成吳稚暉提出的辦法:限制漢字字數,夾用世界語,逐漸廢除漢字。陳獨秀的答覆是:贊成廢除漢字,不贊成廢除漢語,認為“惟有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母書之。”胡適則表示“中國將來應該有拼音文字,但是文言文中單音太多,決不能變成拼音文字。所以必須選用白話文字來代替文言文字,然後再把白話文字變成拼音的文字。

。胡適1918年寫《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將文學革命的目標歸結到“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十個大字,又加以解釋曰:“我們所提倡的文學革命,只是要替中國創造一種國語的文學。有了國語的文學,方才可有文學的國語。有了文學的國語,我們的國語才可算得真正國語。國語沒有文學,便沒有生命,便沒有價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發達。”新文化運動批判舊文學,提倡新文學,反對文言文,提倡白話文,倡導“白話文學為文學正宗”、聲明“文言一致的方針”,有力地促進了“國語運動”的發展。吳稚暉仍然堅持主張用世界語代替漢語,反對用羅馬字拼音。傅斯年針對吳稚暉的觀點,發表一篇長文《漢語改用拼音文字的初步談》,主張用羅馬字母的拼音文字拼寫漢語。中華民國正式公佈了注音字母,並決定在全國高等師範附設“國語講習科”。1919年,國語運動與言文一致運動、文學革命運動在國語研究會合流,會員近萬人。

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成立國語統一籌備會,與會者包括吳敬恆、黎錦熙、趙元任、林語堂、錢玄同、胡適、劉復、周作人、蔡元培、許地山、汪怡等人。經教育部指定張一聾為會長,吳稚暉、袁希濤為副會長,會員有劉半農及錢玄同。劉復、周作人、胡適、朱希祖、錢玄同、馬裕藻等提出《國語統一進行方法》等議案。9月,吳敬恆等人將讀音統一會審定的七千二百個漢字的國音和沒有審定的同音字六百五十餘個,總共一萬三千七百餘字,編成一部《中華民國國音字典》出版並由教育部公佈。教育部同時明示:“北京亦有若干土音,不特與普通音不合,且與北京人讀書之正音不合,此類土音,當然捨棄,自不待言。”第六屆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開會於上海,議決“請教育部廣徵各方面意見,定北京音為國音標準,照此旨修定《國音字典》,即行頒佈。”[32]胡適為國語統一籌備會起草並修正的《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被教育部以《訓令第五十三號》頒發實行。


1920年1月24日《教育部令第七號》通令全國國民小學一、二年級改國文為語體文,廢除古文,以期收言文一致之效。《教育部令第八號》通令小學讀本“宜取普通語體文,避用土語,並注重語法之程式。”北京大學國文系以胡適、周作人、餘平伯的散文以及徐支摩的詩歌為教材,極大的推動了新文學運動。

由於《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平語音標準產生的矛盾,爆發了“京國之爭”。在京音派持續鼓吹其主張之際,黎錦熙等人開始提出以北京聲調為準則的意見。連原來主張廢除五聲的人也出來呼籲教育部從速公佈國音聲調的標準,許多有識之士提出“最好就用北京調為國語的聲調標準”。

1921年,中華國音留聲機片及國語留聲機片先後發行,確定了國音聲調。中華國音留聲機片由王璞在上海發音,陰陽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短而不促,仿自北京讀書音。國語留聲機片是趙元任在美國發音,上海商務印書館製作發行,陰陽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則為標準南京音。

1922年在國語統一籌備會第四次大會中就有黎錦暉提出《廢除漢字採用新拼音文字案》。1922年8月“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出版以後,創制拉丁字拼音方案的風氣更達到高潮。1922年和1925年周作人先後發表了《國語改造的意見》以及《理想的國語》,強調國語的文化建設功能,以白話(即口語)為基本,加入古文(詞或成語,並不是成段的文章)、方言及外來語,融合古今中外的語言,倡議國民全體用國語。瞿秋白則批評這種現代漢語是“非驢非馬”的新文言。翻譯西方文學對國語的語法影響至深。魯迅也認為接近歐化文法是必要的。國語是一種不同於古代漢語的新的語言體系。國語研究會出版會刊《國語月刊》。胡適發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認為文學革命已大勝。國語推行委員會常務委員錢玄同1923年中華教育改進社又把社員葉谷虛提出的《請審定一種羅馬字拼音制度案》轉送籌備會。於是籌備會決議組織'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 ,國語統一籌備會另組成一個叫做“國浯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推舉了錢玄同、 趙元任、黎錦熙等十一位當委員,負貴起草和擬訂方案。1924年至1925年,錢玄同、劉半農、林語堂等人每月在東方飯店聚會研討,最終發明了以羅馬字母為漢字注音的方案,這是最早的漢語拼音。1923年,錢玄同在《國語月刊》第一卷《漢字改革專號》上發表長文:“我敢大膽宣言:漢字不革命,則教育決不能普及,國語決不能統一,國語的文學決不能發展,全世界的人們公有的新道理、新學問、新知識決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國語寫出。何以故?因漢字難識、難記、難寫故;因僵死的漢字不足以表示活潑潑的國語故;因漢字不是表示語音的利器故;因有漢字作梗,則新學、新理的原字難以輸入於國語故”。他幾乎把中國所有的落後、封閉、野蠻都怪罪於漢字。漢字成了“千古罪人”。


1925年9月,劉復在趙元任家發起組織在京的音韻學家學術討論的“數人會”,成員是:劉復、趙元任、林語堂、汪怡、錢玄同、黎錦熙。除劉復外,其餘的都是“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委員。從1925年9月至1926年9月,整整用了一年時間,開了22次討論會,“數人會”終於議決了一份《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 9月14日,正式召開“國語羅馬字拼音研究委員會”,決議通過,呈交教育部。11月9日,由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會”作非正式公佈。佈告中說:“羅馬字母,世界通用,辨認拼切,已成國民常識之一”,因此,“定此《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與《注音字母》兩兩對照,以為國音推行之助。此後增修《國音字典》,即依校訂之國語標準音拼成羅馬字,添記於《注音字母》之後,教育、交通、工商各界,如遇需用羅馬字時,即以此種拼音法式為標準,以昭劃一而便通行”。

1925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制訂並發表了《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佈告決定推行王璞、趙元任、錢玄同、黎錦熙、汪怡、白鎮瀛為起草委員所修訂的國語標準音,及以北京語音為標準,羅馬字母辨認拼切。

1932年5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佈並出版《國音常用字彙》,指定北平語音為國語拼音和聲調的標準,為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範本,為現代漢語標準第一個系統——國語系統。《國音常用字彙》序言對國音以北京音為標準的含義做了進一步說明,“所謂以現代北平音標準音者,係指‘現代的北平音系’而言,並非必字字尊其土音”。京中市井土語與京中通用之官話不同。1935年,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改組為國語推行委員會,開始進行國語的全面普及和推廣教育工作。1932年之後的國語廣播,都採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彙》為標準的形式。1937年,中國第一部現代漢語辭典《國語辭典》由由黎錦熙、錢玄同主編、中國大辭典編纂處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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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的誕生

1949年新中國成立,對語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廣國家通用語言顯得非常必要。1953 年春天,為制定統一的語言規範,政務院組織語言專家到各地進行語音標本採集。與北京一山之隔的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因為獨特的歷史淵源,成為普通話語音採集地之一。專家到灤平金溝屯、火斗山、巴克什營等鄉鎮採集了樣音,為我國普通話語言規範的制定提供了語言(特別是語音)標本。灤平話音準分明,字正腔圓,由於沒有兒化、省字、尾音等語言習慣,灤平話被認為“比北京話更接近普通話”。有人開玩笑:“學普通話,原來學的是灤平方言!”


普通話誕生記——如何從差點廢止到成為國語的歷史

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經過仔細研究,大家一致決定將現代標準漢語稱為普通話,取其普遍共通之義。在這次會議上,與會者就普通話的方言基礎產生了激烈爭論。最後,大會決定採用投票辦法,從覆蓋漢語區的15種主要方言中,選出一個作為普通話的基礎方言。當時的投票結果是:北京官話(以北京官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52票位居榜首。

“在什麼地方推廣普通話?我看首先應該在學校裡、在兒童和青年中努力推廣。”1958年1 月,周恩來總理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報告會上指出,“我們推廣普通話,是為的消除方言之間的隔閡,而不是禁止和消滅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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