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强奸罪的带头搞强奸?知名刑法学家赵秉志被处分!

来源 | 经济观察网

原标题:因生活作风问题 知名法学家赵秉志被处分

原文地址:http://www.eeo.com.cn/2018/0724/333166.shtml

经济观察报 首席记者 李微敖 知名法学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北师大刑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因生活作风等问题,近日被北师大党委予以留党察看、免去北师大刑法学院院长、停止招收研究生等处分。

2018年7月24日,多位北师大内部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记者告知上述消息。数位北师大人士亦介绍,赵秉志是因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受到了处罚,“他被人‘下套’,拍了不少照片”,不过“他也是屡教不改。”

经济观察报记者亦通过电话及短信的方式联系了赵秉志,不过未获他的回复。北师大纪委的负责人亦没有回答记者的问询。

上述北师大内部人士亦介绍,北师大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将接任北师大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的职务。

卢建平本人则对经济观察报记者回复,“这个无可奉告。”

李微敖经济观察报记者

1956年6月6日生,河南南阳人。

1981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

1984年和1988年分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博士学位。

师从我国刑法泰斗高铭暄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法官学院河南分院名誉院长等社会职务。

创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并曾任该中心第一﹑二届主任(1999-2005)。

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1);

中国法学会评定为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

国家人事部评选纳入首批“百千万人才工程”(1997);

教育部评选纳入“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999);

北京市评选纳入首批“百人工程”(1995)和“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工程”(2001),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6)。

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书籍100余部,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的称号。

1988年至1997年间自始至终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制定刑法典的工作。

1990年至1991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作访问学者。

他是新中国培养的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3),在老一辈刑法学家的培养和关怀下,近年来迅速成长为中国新一代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

他以踏实的学风、开阔的视野、丰厚的学识、卓著的成果确立了自己的学术地位,成为法学青年的良好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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