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4起不擔當不作爲和弄虛作假典型案例

1.蘭州市西固區臨洮街街道黨工委原書記孔小燕、原主任鄒大志在金城公園(二期)項目拆遷工作中不作為問題。

2017年6月,在金城公園(二期)項目拆遷工作中,時任臨洮街街道原書記孔小燕、原主任鄒大志,重大事項不及時請示報告,導致項目徵拆工作進度緩慢。孔小燕、鄒大志受到免職處分。

2.隴南市禮縣財政局副局長鄭克明、農業股股長趙志龍在項目申報和驗收中不作為問題。2015年10月,鄭克明、趙志龍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創新試點項目申報工作中把關不嚴,導致兩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年內重複享受項目扶持資金30萬元和20萬元,並且在項目驗收時,僅採取目測、步測等方法簡單估算後即給予驗收合格的意見,使項目驗收流於形式。鄭克明、趙志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酒泉市肅州區銀達鎮關明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成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牧草良種補助問題。2015年7月,王成在申報國家牧草良種補貼時,將自己實際流轉種植的169.9畝青儲玉米申報為245畝,虛報面積75.1畝,套取國家牧草良種補貼資金3750元。王成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王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收回。

4.合作市當週街街道辦包組幹部馬煒在社區人口卡冊更新中不作為問題。

2017年9月,馬煒在街道紀委要求限時整改入戶卡冊工作中,消極應付,在接到整改通知書後仍不予理睬,入戶卡冊遲遲沒有更新。馬煒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4起不擔當不作為和弄虛作假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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