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和他的夫人 子女

王洪文,1935年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新乡开源村一个农民家庭。1951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南渡鸭绿江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7军第80师,曾任警卫员、通讯员,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随部队调防江苏省无锡市。1956年复员后,到上海国棉十七厂担任保卫科干部。1966年乘“文化大革命”之机,发起组织“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当上司令。

1967年初,和张春桥、姚文元制造上海“一月风暴”,刮起夺权风。组织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当上副主任,并任国棉十七厂革命委员会主任。1968年中共上海市委重新成立,任第三书记,后兼任上海市工代会主任、上海市总工会主任、上海警备区政治委员。1969年4月在中共九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73年8月在中共十大上被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副主席。同时任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至此,靠“造反”起家的王洪文,青云直上成为接班人了。

王洪文和他的夫人 子女

王洪文本来就是个“酒桶”,有酒必喝,酒量不算太大但贪杯。有了条件,更发展到顿顿少不了酒。酒足饭饱后就开始玩,打扑克、打麻将、打球、打猎、钓鱼、看电影,经常忙得连轴转。钓鱼到中南海、养蜂夹道;打猎到军用机场,拿着上海方面送的新式猎枪,用吉普车的灯光照着,秋天打野鸡,冬夜打野兔。不愧当过兵,王洪文的枪法很准,一枪一个,可以连续打几个小时。

这样喜欢“钓鱼打鸟”公子哥一样的王洪文,毛泽东担心接班人不务正业了,想批评他的,但没有直接批评,而是叫他去读《刘盘子传》,是想让他自己领悟改正吧。

1976年10月7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被拘禁审查。1977年7月经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他的党籍,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8月3日病死。

王洪文和他的夫人 子女

王洪文的妻子是崔根娣,她上海棉纺织17厂的工人,她同王洪文结婚后生有两男一女三个子女。王洪文从上海到北京担任副主席之后,曾向妻子提出过离婚。她这样说“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给我,我会答应离婚。从今后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人走各人的路。”不久王洪文就被打倒了,就没有离成婚,因为此时,这个善良朴素的妇女反而不同意离婚了。

王洪文和他的夫人 子女

后排左起第四是崔根娣

一、女儿王亚萍

女儿王亚萍,家中排行老大。父亲王洪文在秦城监狱服刑时,母亲崔根娣带着她经常去看望。王亚萍做的是酒水生意,经营着高端白酒。据说,生意做得很不错,往返于北京和上海之间,在两地有自己的房产,在上海还有别墅。

王洪文和他的夫人 子女

二、儿子王亚军、王亚民

王洪文调到北京后,曾经带儿子到北京上学,后来委派秘书把儿子送回上海并转告崔根娣提出了离婚。出事以后,两个儿子也由妈妈带大。都一直在上海居住,低调生活。据说也都是企业家,其中王亚军是一位从事古董买卖和收藏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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